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幕後:一位與時間和生命賽跑的荷蘭人

lovematters談性說愛 發佈 2020-07-01T14:54:05+00:00

驕傲團體、活動家、社會團體、政客和各國領導人的演講和展演都在24小時不間斷播放,同時活動方也通過Pride Relief Fund平台為 LGBTI 群體募捐。


原文首發於今日頭條 @荷蘭在線 特約專欄,授權轉載。

作者 | 劉毅強

國際法促進中心創始人和執行主任

每年的六月都是全球的「 LGBTI 驕傲月」,世界各個城市會舉行盛大的驕傲月遊行,今年受疫情影響,數百場遊行和活動都被取消或推遲,轉為線上舉辦。


驕傲團體、活動家、社會團體、政客和各國領導人的演講和展演都在24小時不間斷播放,同時活動方也通過Pride Relief Fund平台為 LGBTI 群體募捐。


雖說今年的驕傲月遊行沒有辦法在線下舉行,但人們仍然能欣賞豐富優秀的節目,嚮往更加進步開放的生活,所有這些讓人們引以為傲的自由和權益,都是通過不懈努力才爭取到的,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權益就是同性婚姻的權利。眾所皆知,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標誌著 LGBTI 群體爭取自由和權益的一大重要勝利,讓許多受到歧視和侵害的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事實上,筆者曾經以為,在自由和包容的氣質已經深入到骨髓里的荷蘭,同性戀「當然」可以結婚。但是在與荷蘭律師Boris Dittrich談話並閱讀他的回憶錄《一把紫色的藍椅子》(「Een Blauwe Stoel in Paars」)以後,我發現自己真的錯誤地理解了這個國家的歷史。


Boris是荷蘭第一位公開自己同性戀身份的國會議員,在他擔任國會議員的任期內,荷蘭實現了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對於20多年前的世界而言,也是頭一遭的變革,而他就是這一變革不折不扣的「背後推手」。這本書中一個名為「跟生命的時間賽跑」的章節,真實地記錄了這場變革前後若干或是感人至深或是發人深省的故事。



歷史就像一面鏡子,反射的是今天的現實。Boris的回憶錄讓人意識到,跟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樣,在今天看似理所當然的變革背後,荷蘭也有人曾面臨和當今許多活動家一樣的困難,他們的故事也能夠給所有人帶來勇氣和啟發。


· 「被」出櫃的議員


也許現在很多人都會認為,像荷蘭這樣的歐洲國家已經是「無櫃可出」——因為這裡絕大多數的人都發自內心地覺得,一個人喜歡同性跟喜歡異性沒有什麼區別,整個社會的法律、制度和教育理念等方方面面也確保對性取向的歧視沒有立足之地。可是在「Boris的那個年代」(上世紀90年代)事情並不是這樣的。


Boris在競選國會議員以前,已經做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地區法院的法官和阿姆斯特丹市議廳的議員,可謂是不折不扣的荷蘭社會精英。他雖然沒有跟家人和朋友隱藏自己的同性戀身份,但他的同僚還是會很友善地提醒他,這一身份可能會消耗(cost)他的政治資本。



Boris最終決定大方地將自己的身份「公之於眾」,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否定的話,那他不可能成為一個可以代表其他人的民眾代表」。同時因為他認為競選議員跟自己是否是同性戀無關,所以在接受了荷蘭一家同志媒體的採訪後本想把這個話題就此擱置,結果另外一家採訪他的主流媒體卻將他的身份變成標題大肆渲染,這讓他大為惱怒,好像自己是在「賣弄」這一特點一樣。在Boris的抗議之下最終這位記者退讓了,他提出之後以另外一篇對Boris更加平衡的採訪做補償。


Boris實際上在努力做到很多同性戀群體想要的平衡:希望被看到,但是不希望變成一個「標籤」,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個人的才華跟自己的性取向無關,同性戀和性少數的身份不應該成為歧視或是優待的理由。


· 贏得看似不可能的戰友,說服別人也是在說服自己


在1994年剛剛開始代表荷蘭D66黨成為議員的時候,Boris也並不知道自己希望為同性戀爭取婚姻權利的主張,是否會得到其他黨內同僚的支持。有點讓人「出乎意料」的是,在他剛剛開始推進這個議題的時候,自己也很猶豫。Boris當然相信同性戀應該結婚,但是他似乎又能理解那些認為「婚姻應該是一個男人和女人的結合」的聲音。他甚至對自己的猶豫做過深度的心理解析,試圖解釋自己究竟在害怕什麼,剖析自己是不是出於自私的目的。



一天早上他碰巧遇到了自己的黨內同僚Bert,Bert是四個孩子的父親,看上去並不太像會成為Boris在這方面的戰友。但出乎意料的是,Bert很支持Boris的議案,他表示,「同性戀當然應該可以結婚」。他也告訴Boris自己和家人對看同志的雜誌很有興趣,這讓Boris很吃驚。


「我覺得你對我們異性戀有偏見,為什麼我們不關心同性戀在關注什麼?」Bert說。


「是的,你說的對。」 這時Boris有點支支吾吾地回答。他內心的獨白是:我們自己經常很容易就戴上有色眼鏡,為什麼我會覺得別人對我們(同性戀群體)漠不關心呢?


有了Bert的支持以後,Boris在說服其他黨內同僚的時候更加自信了,他逐漸不再懷疑自己的立場,經過幾次來回,最終也說服了D66黨的其他同僚,以政黨的立場在議會中提出和推進支持同性婚姻的提案,使之成為荷蘭歷史上第一個在議會中公開提出這一政治主張的政黨。


· 臨死之前想要結婚的Joop


D66黨在議會中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決定立即成為了全國新聞,有一天Boris收到了一封來自鹿特丹的信,一名叫做Erwin的男子在信中寫道,他從報紙上讀到D66政黨認為應向同性戀者開放婚姻的決定。


「尊敬的Boris先生,


……


25年前,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Joop。我們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因為環境對同性戀不利,剛開始我們還沒有出櫃。我們跟別人說我們是好朋友,室友,而不是一對戀人。


後來Joop和我決定不再隱藏自己的身份。Joop去他的父母那裡告訴了他們這件事,但這是一個痛苦且錯誤的決定。他們告訴他立即滾出去,「垃圾」是他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家裡只有他的妹妹仍和他保持聯繫,每年她都會來看望我們幾次。不幸的是,她幾年前死於車禍。直到她火化後他們才告訴了Joop 。這樣的故事我可以告訴您更多,但我想先跟您講一些更重要的事情。

……


Joop能夠活著的時間不會太長了,他感染了愛滋。Joop最大的願望是在死之前能夠作為我的先生或者我的伴侶,跟我一起去餐廳,和我一起度過生命最後的時光。我們把法律上的承認當作我們關係的印記,二十五年來我們一起共享著歡樂和悲傷……


簡而言之,我想要求你讓議會的紫色黨派(議會中除了基督教政黨以外的執政黨的統稱)儘快通過新法律。對於Joop來說,法律上的認可是不可替代的,這也給了他一個活下去的理由。 但是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這封信讓Boris更加堅信自己已經說了很多次的信念——必須開放同性婚姻。這不是一個抽象的決定,無數生命將會受此影響。而且對於像Joop和Erwin這樣生死相許的戀人來說,這是在「跟生命的時間賽跑」。


· 對抗公開詛咒同性戀的基督教政黨主席


開放同性婚姻的聲音在那時看似積累了勢頭,但荷蘭國內的保守勢力也並沒有退讓。基督教政黨RPF的主席Van Dijke先生在一次公開的採訪中向記者反問:「為什麼偷竊不如違反聖經第七條誡令(譴責不軌性行為)那麼罪惡?是的,我想問為什麼做同性戀比當小偷更好?」


Boris在看到了採訪以後徑直走向了Van Dijke在議會的席位,他那時還想給Van Dijke一個解釋的機會。


「你難道沒有意識到這是在侮辱同性戀嗎?」Boris儘量壓制著自己的憤怒。


「你不應該這樣看。你是同性戀,你公開主張這一點。而我只是指出了你的生活方式對社會中的年輕人產生了不良影響,並且違背了上帝的旨意。這是我的觀點並且我堅持這樣認為。但作為一個人,我不譴責你,我們的合作也不應受到影響。」 Van Dijke雲淡風輕地回答道。


「從未有人對我說過這樣的話,將我比作騙子和小偷。我認為你的言論是具有侮辱性和危險的,你才是對社會有不良影響的那個人。」Boris說。


Boris十分生氣地離開,之後他迅速地找到了其他幾個主要政黨的領導人,希望形成一個共同聲明。由於政黨立場的不同,這個在今天看起來很正常的譴責聲明,在那時對Boris來說是一個艱難而又痛苦的、經過來回妥協的結果。最終他們形成了如下回應:


「尊敬的Van Dijke先生,


我們已經讀過了您的採訪。您在採訪中將同性戀與犯罪的人(例如小偷和欺詐者)並列。您也表示自己完全支持這樣的立場。


首先我們看到已經有您的黨內同事表示他們不同意您的個人看法。我們國家的《憲法》第一條十分清楚地寫明:在荷蘭的所有人應該在平等的情況下受到平等的對待,禁止基於宗教信仰、政治立場、種族、性別或任何其他原因的歧視。


此外荷蘭《刑法》 第429c條也規定,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基於種族、宗教信仰、性別或性取向等而歧視他人的人應受到懲罰。」


事後,Van Dijke被檢察官提起了刑事公訴。雖然初審法院判定他有罪並處以罰款,但上訴法院裁定他無罪,最終荷蘭最高法院也支持了這一無罪判決。


Boris作為一個政客無法干涉法官的決定,但他認為正是這一先例,讓之後更多基於宗教針對同性戀的仇恨言論肆無忌憚,甚至到今天荷蘭仍然有零星的針對同性戀的暴力。D66黨的現任主席在今年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通過一段視頻平靜地讀出了自己在網絡上遭受的言語暴力,以告訴所有荷蘭人這個節日不只是為了紀念。即使同性已經可以結婚,也不代表歧視在荷蘭會完全消失。


· 世界不再一樣的那個夜晚


在Boris的第一個議員四年任期屆滿的時候,荷蘭議會已經以大比例贊成通過決議,要求政府拿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方案,但是政府的 「消極怠工」 讓這一進度停滯 。


荷蘭在1998年大選以後,新的政府組閣成功的條件和承諾之一便是實現同性婚姻,最終荷蘭議會在2000年9月12日通過對荷蘭民法典的修正案,將荷蘭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 (「DCC」)中第1:30款(section)更改為:「婚姻可以由兩個不同或相同性別的個體組成(Een huwelijk kan worden aangegaan door twee personen van verschillend of van gelijk geslacht)。」



那年早些時候Boris再次收到了Erwin從鹿特丹寄來的信,這次在信的末尾,他的伴侶Joop在簽名之前寫上了一句「我們還是很想結婚!」(那時荷蘭已經通過了民事結合的法案,他們已經可以通過民事結合確定自己的關係)。


在議會投票通過法案的那天,Boris無不深情地向所有議員和荷蘭公眾說:


「最後,主席先生,我想說,最近我因為收到一名來自鹿特丹的男子的信而很感動。這位先生堅持認為議會應儘快通過這一法案確保同性可以結婚。他已經和他的男朋友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他們共享著歡樂和悲傷,而現在他的男朋友已經快要走到生命的盡頭,他只有幾個月可活的時間。他們二位最大的願望仍是他們可以結婚。對於他們以及所有與我接觸的人,我在這裡想要說的是:再等一下,政治決定需要很長的時間,但是現在我們真的可以看到這個隧道的盡頭了。


新的法案從2001年4月1日的凌晨開始生效,從那一天開始,地球上出現了第一個同性可以結婚的國家。在那個凌晨,首都阿姆斯特丹市議廳組織了荷蘭第一場同性婚禮,四對新人在全世界的鏡頭和攝像頭前喜結連理。



Boris自然也受邀參加,見證了這一歷史性的時刻,當他走出婚禮現場的時候,一個中年男人走了上來,他說:「我想介紹自己,我是Erwin,我給你寫過幾次信。」在簡單的寒暄以後Boris問道,「你的男朋友Joop呢?」。這時Erwin抓住Boris的手臂說,「他沒有能夠等到這一天,他在今年1月去世了。但是我是為他而來的,我知道他絕對不會錯過這一時刻的。」


Boris的回憶錄很令人感動,同時也讓人看到了一段真實的歷史,筆者在閱讀時不停想起那句老話——「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今天我們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個跟20多年前相比更加友好和包容的世界裡,那我們這些普通人又可以做點什麼呢?


畢竟世界的改變不是一個人做了很多,而是很多人做了一點點。今天,我們還有很多場跟生命的時間的賽跑。


(@荷蘭在線原創內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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