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每日優鮮被訴拖欠貨款達130多萬遭敗訴 CEO徐正不知情?

運營商財經 發佈 2020-06-22T05:46:08+00:00

日前,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每日優鮮與一供貨商產生了買賣合同糾紛,對方起訴每日優鮮拖欠貨款不支付,難道CEO徐正不知情?

運營商財經網 吳碧慧/文


日前,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每日優鮮與一供貨商產生了買賣合同糾紛,對方起訴每日優鮮拖欠貨款不支付,難道CEO徐正不知情?

每日優鮮被起訴拖欠貨款

運營商財經網從該文書獲悉,2017年9月14日,每日優鮮公司作為甲方與乙方供貨商大自然公司簽訂了《採購協議》,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新疆乾果、堅果、零食及烘焙產品,由甲方在其平台進行銷售;甲方收到乙方貨物、驗收合格,並正常入庫後,方能付款;每月(10日)前對帳,對帳完成後乙方根據對帳結果提供正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20日至30日將上月貨款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帳戶;乙方為保證產品質量向甲方交納5000元作為質量保證金。

然而,協議簽訂後,截至2017年12月初,大自然公司向每日優鮮公司供貨累計金額為1400508.18元。按照約定,每日優鮮公司應當於2017年12月30日前結清貨款,但僅支付20132元,餘款1388692.18元未付。

故大自然公司將每日優鮮起訴至法庭,要求其支付貨款138萬多及返還合同保證金5000元。

每日優鮮辯稱未收到對方發票

對此,每日優鮮不同意大自然公司的訴求,辯稱雙方結算金額應當以書面的、雙方認可的入庫單為準,不能以系統信息為準。

經核算,入庫單供貨金額為903482.46元,另應扣減採購金額228795元。並且大自然公司的供貨存在遲延,兩筆採購訂單要求送貨時間為2017年11月27日,實際送貨時間為2017年11月29日。

此外,每日優鮮還稱未收到大自然公司開具的發票。

另外,大自然公司在2014年因銷售羅布麻茶被查處,存在商業信用問題。

法院判定每日優鮮敗訴

法院認為,《採購協議》約定,最終供貨明細以對帳單為準,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的結算對帳以每日優鮮公司的後台系統進行,後台系統數據明確顯示採購入庫和采退出庫金額,現每日優鮮公司以其自己的系統存在漏洞為由,不認可系統數據,法院對其答辯意見不予採信。

而對於採購入庫對帳頁面載明的未加入結算單的8316元,由於系統顯示自動對帳通過,現大自然公司主張該部分貨款,法院亦予以支持。

對於每日優鮮公司主張的應當采退的金額228795元,每日優鮮公司於2018年4月25日、5月21日通過《律師函》向大自然公司提出質量異議,已經超過合同期限,且商品已接近或超過保質期限,不屬於在合理期限內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法院對每日優鮮公司的異議不予採信。

大自然公司認可其兩次供貨存在遲延2天的情形,但違約方各自承擔違約責任,不影響每日優鮮公司主給付義務的履行。

此外,是否收到大自然公司開具的發票、大自然公司的商業信用問題亦均不能作為每日優鮮公司拒絕付款的理由。

每日優鮮公司收取了大自然公司質量保證金5000元,現合同期限已經屆滿,每日優鮮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理應將保證金退還大自然公司。

最終,法院判定每日優鮮支付貨款1388692.18元及退還合同押金5000元。

CEO徐正知情嗎?

2014年11月,每日優鮮成立,由徐正和曾斌創立,分任CEO和COO,2014年12月正式運營,在聯合創辦每日優鮮之前,兩人都曾在聯想集團供職十餘年,後在聯想控股旗下佳沃公司任職,並自稱擔任過佳沃高管。

其作為生鮮電商平台,如此對待供貨方,不知此後是否還會受到供貨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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