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 | 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的知識你GET到了嗎?

12360海關熱線 發佈 2020-06-22T09:18:52+00:00

2020年5月18日,海關總署更新了《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更多疑問歡迎撥打海關12360熱線!

2020年5月18日,海關總署更新了《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

一、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

二、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具體流程、需要單證以及注意事項

(一)進口糧食

1、進口糧食的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以下簡稱境外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並達到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海關總署註冊登記。

tips

進口糧食企業註冊登記手續:

1.國外官方主管機構向海關總署遞交企業註冊登記名單。

2.海關總署受理申請後,應當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必要時可派出專家實地核查。

3.經審查合格,批准註冊,並通報輸出國家主管部門。

2、查看擬進口的糧食及其輸出國家/地區是否在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之內,名錄清單詳見上文。

3、如果進口糧食在允許進口名錄之內,應核實擬進口口岸是否獲得進口糧食指定監管場地資質,核實擬加工、存放場地是否為指定場地。

目前,廣西獲得進口糧食指定監管場地的為

4、進口糧食貨主應將國家糧食質量安全要求、植物檢疫要求及《檢疫許可證》中規定的相關要求列入貿易合同。

5、進口糧食及植物源性飼料之前,應辦理檢疫審批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6、現場查驗前,進境糧食承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進境口岸海關書面申報進境糧食隨航熏蒸處理情況,並提前實施通風散氣。

7、進口糧食申報時需提供如下單證:

(1)糧食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

(2)產地證書;

(3)貿易合同、提單、裝箱單、發票等貿易憑證;

(4)雙邊協議、議定書、備忘錄確定的和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單證。

(5)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考核報告原件掃描件。

(6)進境轉基因糧食的,還應當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8、海關根據相關規定對進口糧食實施現場檢疫,包括貨證核查、現場查驗、抽取樣品及其他現場查驗活動。

9、進口糧食經檢驗檢疫後,海關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單證;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由海關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相關檢驗檢疫證書,做熏蒸、消毒或者其他除害、退運或者銷毀處理。

(二)進口植物源性飼料

1、進口飼料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並達到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海關總署註冊登記。

tips

進口飼料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登記手續:

1.國外官方主管機構向海關總署遞交企業註冊登記名單。

2.海關總署受理申請後,應當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必要時可派出專家實地核查。

3.經審查合格,批准註冊,並通報輸出國家主管部門。

2、飼料進口企業應當在首次報關前或者報關時向所在地海關備案。

tips

飼料進口企業備案程序:

1.申請單位向直屬海關提交材料;

2.直屬海關受理申請後,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並作出准予備案或不予備案的決定。

3、查看擬進口的植物源性飼料及其輸出國家/地區是不是在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之內,名錄清單詳見上文。

4、進口糧食及植物源性飼料之前,應辦理檢疫審批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5、進口植物源性飼料時需提供如下單證:

原產地證書、貿易合同、提單、發票等,並根據對產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檢驗檢疫證書、飼料進口登記證。

其中, I級風險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需提供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申請單位與生產、加工、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請單位與指定企業簽訂的生產、 加工、存放合同)。

6、海關按照相關規定對進口飼料實施現場查驗,包括核對貨證、標籤檢查、感官檢查。

7、海關對來自不同類別境外生產企業的產品按照相應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抽取樣品,出具《抽/採樣憑證》,送實驗室進行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

8、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海關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予以放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海關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由貨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銷毀處理,經除害處理合格的准予進境。

(三)注意事項

1、因科研、參展、樣品等特殊原因而少量進境未列入海關總署准入名單內糧食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前申請辦理進境特許檢疫審批並取得《檢疫許可證》。

2、根據海關總署相關公告,德國甜菜粕、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烏克蘭油菜籽粕(餅)等粕類無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具體請在海關總署網站「政務公開」欄目查詢。

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

2、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在「網際網路+海關」登錄,並在動植物檢疫模塊下選擇相應的類別。

網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

3、首次申請的企業,提交註冊信息,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申請檢疫許可證;

4、申請企業按要求填寫申請單並上傳隨附單證,如果提交的隨附單證不在列表內,須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欄中上傳;在「其他隨附單證」中填寫上一份許可證使用信息,首次申請的需填寫:「本公司為本年度新備案企業」。

5、許可證初審:直屬海關受理人員接到隨附單證後,與網上電子申請表核對,提交到審核人員,一般5個工作日內,審核人員將符合要求的申請表提交到終審人員,不符合要求的註明原因退單。

6、許可證終審:初審合格後,海關總署自受理初審之日起20日內,作出准予許可或不准予許可的決定。

7、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自簽發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可在許可數量範圍內分批進口,可以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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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單位:南寧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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