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6月28日,德國與協約國簽訂《凡爾賽條約》

往事推送 發佈 2020-06-28T08:56:40+00:00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在凡爾賽宮鏡廳召開(圖)。來自38個國家的70名代表參與了談判。戰敗國德國、奧地利、匈牙利被排除在談判之外。俄國因於1917年和德國單獨媾和且布爾什維克取得國家政權,也被排除在談判之外。

從三月開始,談判由五個戰勝國(英國、法國、美國、義大利、日本)政府首腦組成的「十人委員會」主導,該機構矛盾重重,難以做出有效決定。談判過程中日本和其餘各國外長先後退出十人委員會,後義大利因對南斯拉夫的領土要求被拒絕也退出時,最終的談判由三大國(英國、法國、美國)的政府首腦,即英國首相喬治(左一)、法國總理克萊蒙梭(右二)、美國總統威爾遜(右一)把持,義大利首相·奧蘭多(左二)的作用微乎其微。

早在巴黎和會之前,法國、英國和美國已經表明了對和會的不同目的。法國因深受戰爭傷害及對歷史上德國數次對法國的侵略主張嚴懲並儘可能的削弱德國;英國出於傳統的政策考慮希望能保持一個相對強大並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的德國以保持歐陸均勢;美國則希望儘快建立一個能保證長久和平的體系並從該體系中獲益,同時主張德國進行戰爭賠償。圖為德國魯爾地區的法國士兵。

1919年6月,協約國宣稱若德國不簽署條約,戰爭將繼續進行。菲利普·謝德曼領導的政府無法在內部達成一致,而其本人亦不願接受條約,故宣布辭職。新政府領袖古斯塔夫·鮑爾發出電報,表示願意簽署,但希望去除第227、230和231條。協約國方回應德國必須接受條約,否則其軍隊將於24小時內自萊茵河發動入侵。6月23日,鮑爾最終讓步,發出第二封電報表示德國將很快派出代表團簽署條約。圖為準備簽約的德國代表團。

1919年6月28日,塞拉耶佛事件五周年紀念日,和約正式簽署。根據條約規定,德國失去了25,000平方英里(65,000平方千米)的領土和近7,000,000的人口,並被要求放棄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中獲得的領土及允許其保護國獨立。條約還廢除了1871年的《凡爾賽條約》和《法蘭克福條約》,由此阿爾薩斯-洛林亦回歸法國。圖為鏡廳外圍觀簽約的各方代表。

條約第231條要求德國對「德國及其盟國之侵略行為」造成的戰爭損失和破壞負責。此後的條款要求德國對協約國進行賠償,並於1921年建立「賠償委員會」,評估德國的資源狀況和賠款能力,聽取德國政府的意見,並決定具體數額。在此之前,條約要求德國賠償2000億金馬克,以黃金、商品、艦船、股票及其他形式進行支付。賠款亦可用於承擔協約國占領的費用及為德國購置食品和原材料。圖為根據條約,德國大量武器遭到拆解。

當德國了解到條約內容後,憤怒和屈辱感迅速在國內蔓延,圖為柏林市政廳前等候消息的民眾。德國認為他們對發動戰爭未有責任而且他們已經戰敗,起初德國政府拒絕接受條約,德國海軍以自沉艦艇的方式表達對條約的不滿。後來成立的魏瑪臨時政府陷入兩難境地,總理菲利普·謝德曼被迫決定接受條約,隨後陸軍總司令興登堡稱德軍已無力再戰。6月28日協約國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新成立的魏瑪共和國總統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決定接受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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