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受害人變成傳銷「老總」,如今他們站到了被告席上……

廣西法治日報 發佈 2020-12-11T11:14:08+00:00

12月11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陳某利、陳某錢等1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16名被告人在被誘騙加入傳銷組織後,為傳銷組織積極發展下線,在案發時均已達到「老總」級別。

12月11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陳某利、陳某錢等1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16名被告人在被誘騙加入傳銷組織後,為傳銷組織積極發展下線,在案發時均已達到「老總」級別。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陳某利、陳某勇、鄭某雛、萬某富、孫某、陳某、李某林、馬某、唐某川、田某清、王某霞、馮某甲、馮某乙、何某英、冉某仙、李某在南寧市參加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的「純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業」活動,並要求新的參加者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並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上線人員依照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額數予以瓜分獲得非法收益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該組織團伙從2013年至今發展極其龐大,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因案情複雜,涉及人數眾多,該案仍在審理當中,將擇期宣判。

法官特別提醒

凡是以低投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投資的,要麼是涉嫌傳銷,要麼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希望廣大群眾要時刻警惕這些違法犯罪行為的糖衣炮彈的襲擊,遠離傳銷組織,避免上當受騙,禍害家庭。

本報記者:陳丹桂

通訊員:王林、楊煒瑋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