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強案 軍高檢不起訴

中央社 發佈 2012-08-20T15:19:00+00:00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0日電)國防部今天說,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案,軍高檢已偵查終結,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國防部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認定,操演期間查無不受領狀況處置、不接受戰術測考、不執行演練課目等情事,尚難認有陸海空軍刑法「違反長官職責」罪章的第42條第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0日電)國防部今天說,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案,軍高檢已偵查終結,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國防部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認定,操演期間查無不受領狀況處置、不接受戰術測考、不執行演練課目等情事,尚難認有陸海空軍刑法「違反長官職責」罪章的第42條第1項擅離配置地、「違反部屬職責」罪章的第47條第1項違抗軍事命令罪嫌。

海軍日前在東部海域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張鳳強擔任防衛軍操演支隊長,過程中逾越操演範圍,跨過防空識別區(ADIZ),被海軍記大過1次並調職,另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全案,引起各方質疑懲處是否過重。1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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