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谿縣:生產生活習俗

大南平 發佈 2020-06-15T06:11:24+00:00

菜餚 建國前,人民生活困苦,平時菜餚以青菜、瓜、豆為主,逢年過節才吃雞鴨豬肉,但婦女兒童忌食狗肉、山雞、鱉。

來源:松谿縣人民政府網

生產習俗


松溪人民,世世代代務農為生。男子耕田耕山,負擔主要勞動。女子料理家務,養兒育女,並負擔飼養畜禽,採茶割草,拾茶籽、桐籽等輔助勞動。解放前,男人在秋後都要把爛冬田灌滿水,冬天要看好田水,不能幹掉,防止土壤板結。婦女養豬要煮豬食,除三餐餵養外,臨睡前還要餵一次。所以有「好男看冬水,好女飼夜豬」讚揚勤勞男女的民謠。解放後,大力興修農田水利,爛冬田大多改造為冬種田,不需要灌冬水。婦女仍保留夜餵豬的習慣。

飲食習俗


主食 松谿縣歷來以大米為主糧,不論城鄉三餐都吃乾飯,只有荒年和貧苦人家才吃稀飯和雜糧。建國後,也只有機關幹部和部分居民早餐吃稀飯。


菜餚 建國前,人民生活困苦,平時菜餚以青菜、瓜、豆為主,逢年過節才吃雞鴨豬肉,但婦女兒童忌食狗肉、山雞、鱉。一般宴席只用「八大碗」,定婚用「六大碗」,出殯用「五大盤」。建國後,人民生活逐年改善,平時佐餐開始講求營養,肉類副食晶增加。宴請之風很盛行,萊餚達十幾、二十幾碗。


糕點 松谿縣年節喜慶,各有獨特糕點。過年要做「肉丸」和「削檜」(俗稱小角);端午節包粽子;七月十五中元節,做豇豆削檜、豇豆丸、七層糕、碗子糕、鯉魚餅、荷包餅等祭祖;中秋節做月餅;『「春社」日(立春後的第五個戊日),農婦采招菊或金櫻花和米漿烙制「社餅」,送出嫁的女兒;立夏日,采艾的嫩葉搗爛做「立夏粿」。冬至日用糯米、大米摻合磨漿、裝袋壓干,做「冬至丸」。農村一般多用糯米蒸熟舂爛,做麻糍粿待客。


飲料 民間平時接待客人用清茶,正月用糖茶。酒類有地產米燒、紅酒和低度甜白酒,建國後增加各種瓶裝酒。80年代,流行啤酒和各種飲料。

服飾習俗


服裝 清末、民國初,一般群眾穿大襟短便裝,士紳及讀書人多著長衫,並以長袍馬褂為禮服。婦女著大襟花邊齊膝大褂和長褲,衣料多棉麻織品。20年代以後,知識界青年男子多穿中山服,女子多穿旗袍,男學生穿三個口袋的學生裝,女生著藍或白上衣、黑裙。30年代,初中學生著黃色童子軍服裝。建國後男子多著灰色或藍色中山裝,女子著列寧裝。「文化大革命」時期,男女學生、幹部多著草綠色軍服。80年代後,服裝款式多樣,色彩繽紛。


鞋帽 清末、民國初,男子多穿雙鼻布鞋,雨天則穿布面木屐。戴瓜皮帽或紗帽,士紳及知識分子多戴禮帽。40年代以後,木屐逐漸被橡膠雨鞋及各種膠底運動鞋取代。知識界開始流行皮鞋。50年代學生和幹部多戴灰或草綠色軍帽著解放鞋。


髮型 清代,男子天門剃光,腦後留長辮子,少女留短辮,婦人挽髻。民國時政府下令剪辮,男子理平頭或分頭,女子理齊肩短髮。40年代,有少數時髦女子燙髮。


首飾 建國前女子流行戴耳環、戒指、頭釵、手鐲。

傳統良俗

興學獎學 松谿縣歷代有尊師重教、獻田捐資興學獎學等風尚。

繼南宋理學家朱熹在湛盧山築精舍講學之後,地方人士先後在湛盧山麓及城關創辦湛盧書院,聘請知名學者來縣掌教。元、明、清三代,各鄉里普遍開辦書院與社學。民國時,創

辦許多學館與私塾。民國14~20年(1925~1931),縣人陳澄於大同街居所創辦國學館,為地方培養不少國學人才。

歷代縣內各大姓祠堂都設置「學田」或「書燈田」,獎勵考中功名或升入各級學校的本族青年。60年代以後,縣內各大隊以民辦公助方式,集資修建磚木結構的校舍,並劃出一片茶山、果園,給學校作為勞動生產基地。80年代後,各行政村,還專門為考上中學或大中專學校的學生設置獎學金。

八月開路 每年農曆八月初一,是松谿縣農村迎接秋收的傳統「開路日」。這一天,家家戶戶各出一名勞力,參加本村修路、修橋、洗井、通渠等義務勞動。由村中上一年有娶妻、生兒、建房等辦喜事的人家備午餐招待,稱辦「開路飯」,菜餚不拘,主人可量力而行。這一習俗,至今仍盛行。

修橋鋪路 歷代群眾把修橋鋪路視為「積陰德蔭後代」的善舉,都樂意贊助。據舊縣誌記載,清康熙年間,縣內79座古橋、兩座浮橋、五處古渡和由縣城通往鄰省、鄰縣四境的石砌大路,全是群眾捐款建造的。縣內規模最大的平政橋,最初為宋代紹興年間縣人李叔安、李自南捐資所建。明代隆慶年間,舊縣小町村楊晉惠父子三人不但獨資重建平政橋,還在河東建造一座防洪橋衛,受道府的表彰。明洪武年呵,縣人範文正捐資建造七座橋,被譽為《七橋居士」。建國後,除國家投資興建的公路與橋樑外,多數農村都集體投資投工,以民辦公助形式興建簡易公路和機耕道。2004年,全縣行政村實現了公路硬化「村村通」工程。

營造「風水」林 建國前,許多鄉村都有一片古老的雜木林,俗稱「風水」林,村裡訂有鄉規民約,嚴禁亂砍濫伐。每年冬季,全村勞力都要上山開防火道加以保護。

救災濟貧 松谿縣歷來有積穀救災扶貧濟困的傳統。宋、元、明、清各代,縣裡普遍設義倉、預備倉,積穀防饑。明清兩代,還設「舉子倉」六處。救濟無力撫養子女的貧困戶。明代正統年間,夙希達、葉貴等人捐谷干石濟貧賑災,皇帝下詔書旌為義民。舊時農曆每月的初一、十五,富裕人家都要事先準備好錢米施捨乞討的,有的鄉村還留有「乞丐田」收租用於施捨。

愛護耕牛 松谿縣農民素有愛護耕牛習尚。小牛出生要餵飯糰。四月初八定為牛生日,這一天要讓耕牛休息,還要餵糍粿。立冬、冬至、驚蟄都要餵米酒和糍粿,以保護耕牛。

建房上樑習俗

民間建房,上樑禮儀隆重,要選擇「吉日良辰」進行,親友要主動前來協助,送糕、碗、紅對聯祝賀。

梁木要在上樑的前一天直接從山中砍伐抬回,懸空支架,放在地下被認為正梁倒地不吉利。當日早晨,木匠將屋樑製成後,主人要用豬頭公雞祭梁。到了「吉時」,燃香燭放鞭炮,梁木披紅布吊裝上屋架。上架時要擲麻糍粿給兒童們吃。當晚,房主備酒菜宴請工匠及親友。

近年來城關及多數鄉村房屋逐步改為磚混樓房,不舉行上樑儀式。宴請賓客改在新居落成後舉行。

社交禮儀習俗

宴 請

建國前,私人宴請多在自己家中舉行,通常在三天前雇「客使」(即臨時工)給客人分發請帖或口頭通知。請帖有全貼、簡帖、代柬三種。全帖用紅紙折成十折,為宴請官貴或新姑爺使用。簡貼分兩面或單張,用於一般宴會。代柬用紅紙折成數面,首頁寫「代柬」二字,第二頁寫宴會名稱、時間、地點及主人姓名。第三頁以後則依次縱列客人姓名及稱呼,名列第一為主客應坐首席。主客接到通知後應於名字下籤「敬陪末席」以示謙讓。主客以後的客人則簽「敬陪」。如因事不能赴宴應寫「敬謝」。農村或客多的宴會則開客單由客使登門通知。一般請一人,若通知「合府」則表示請兩個人,宴會的當天早上還要催請一次。

一般宴席用圓桌,大廳排列多桌的宴會,以廳堂上方正中一桌為首席。桌縫縱向的以圓桌的左邊中位為首位,右中為第二位;桌縫橫列的以圓桌正上方為首位,以下桌次與位次則由左而右,由上而下順序排列。對桌縫中線下方或左右方均為東家位。坐於東家位的客人稱「代東」,要代主人上菜酌酒。一般便宴桌縫斜向,席位不分主次,可隨便就坐。

婚禮當晚岳家宴請新郎特別隆重,要在正廳上縱排長方桌,上首為新郎座,兩邊由新娘的母舅、伯、叔長輩及媒人作陪。長方桌前面圍以紅緞桌簾,上置銅爐燃放檀香。

建國後,宴會禮儀從簡,一般由主人發新式清帖或作口頭通知,私人宴會多數仍在家中辦,但也有在食堂或菜館舉行,一般不講究桌位與座位的主次。

人際交往

入塾 民國初期,兒童6~7歲開始入私塾受啟蒙教育。農曆正月初十,上學參拜老師,向孔子像叩頭,俗稱「入孔子門」,隨帶六包糖糕送塾師,取諧音「高升」之意。建國後私塾逐步為學校所取代,此俗已廢。

學藝 民國時期,學徒從師學手藝或到商號學生意,一般規定為期三年,第一年多幫師傅干雜活,第二年才開始學藝。師傅只供給伙食,不給工資。三年師滿,學徒要辦謝師酒,師傅要送學徒一套從藝工具。建國後,收徒學藝的條件比以前放寬,期限與待遇面議。

結義 建國前,民間有結拜兄弟、姊妹,結認乾爹、乾娘的習俗。建國後結義金蘭和認乾兒女的現象大為減少。

省親 民間習俗定農曆閏月初一,為出嫁女兒回娘家日,這一天凡是出嫁的女兒、姑姑都要回娘家省親團聚,娘家備家宴接待,俗稱「吃後頭飯」,至今盛行不衰。

組案 清代,松谿縣一些神廟、橋樑、船渡,為籌集維修經費;同年同科生員,為籌措聯誼活動經費,成立各種「案」。城關有魁星案、同年案、關帝案等數十個。成員自願結合,每人捐谷若干為股份基金,股份可出讓、繼承。穀子集中管理並借出生利,以充宴會或維修費用。這一民間組織盛行於清末、民國時期,多數「案」因積穀散失而散夥,建國後已無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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