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滅亡給中國古代文明發展帶來了哪些後果?

歷史邊緣 發佈 2020-02-21T08:47:49+00:00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接近現代社會的一個朝代,雖然它周圍強敵林立,北有大遼、西有土蕃、南有越南、西北有西夏,皆不能戰而滅之,一統天下,但是它卻在經濟文化領域開疆拓土,重視商業,實行文官政治,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富有的一個封建王朝。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接近現代社會的一個朝代,雖然它周圍強敵林立,北有大遼、西有土蕃、南有越南、西北有西夏,皆不能戰而滅之,一統天下,但是它卻在經濟文化領域開疆拓土,重視商業,實行文官政治,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富有的一個封建王朝。就是這樣一個經濟文化一流,底蘊深厚的大宋帝國,最後還是被強大的蒙古騎兵給消滅了。那麼,為什麼說宋朝的滅亡帶來了中華文明的倒退呢?

首先是「家天下」意識又開始流行起來,執政者的高度政治自覺已然缺失。宋高宗時,有臣子對他說:「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意思是這個天下並不是獨屬於陛下一個人的,皇帝只是代替百姓管理天下,作為統治者必須高度自律,才能做個清明的好皇帝。然而那些來自草原的統治者,卻又重新把當時的中國拉回了魏晉隋唐時期,把人口和財富都當成私有財產,推行中世紀的「投下分封制」。

再者是「家臣制」的興起。對宋朝臣子而言,他們僅是為皇帝服務效命、處理政務的人,並非是任由皇帝處置的家臣,所以皇帝必須接受世俗道德的約束,不可以隨意處置臣子,君臣之間各司其職。然而到元朝之後,君臣之間的公共關係變成依附關係,臣子的生死完全由君主所掌控。

第三是「諸色戶計」制度的粗暴推行。宋代實現募兵制後,人民基本上不用服兵役,徵兵全靠自願,勞役也不多見,而且服役是會有報酬的。然而元朝統治者卻按草原舊制,強制推行全民服役的「諸色戶計」制度,將全體居民按照職業分為民戶、軍戶、匠戶、鹽戶、儒戶等,所有職業一經劃定便終身不許更改,最可怕的是這樣的身份還要世代相承,無償承擔相應的賦役。

第四乃是「籍沒制」的再度泛濫。「籍沒制」是指若有一人犯罪,其家屬、奴婢和私有財產都要被官府沒收。這一制度從秦漢時開始盛行,但到宋代時已經很少使用,而且宋朝律法還對「籍沒」的使用有著嚴格限制條件,要求必須上報至提刑司,經審核同意後方許籍沒。元朝後,籍沒制度又泛濫起來,官員可以隨意決定是否「籍沒」,財產權觀念發生退化。

第五是肉刑與酷刑的制度化。自漢文帝廢除肉刑之後,黥、劓、宮等肉刑已基本廢棄不用,到宋朝時只保留了刺面之刑,其餘刑罰從來不曾恢復。然而元朝統治者卻公然將肉刑寫入律法,至於凌遲等在宋代已經很少應用的酷刑,乃是法外之刑,不過元朝卻將其正式編入律法,還代替絞刑成為元代死刑的兩種執行方式之一。凌遲泛濫化,讓原本逐漸趨於文明的宋朝法制走向野蠻,開始全面倒退。

第六是「人殉制」死灰復燃。人殉,即用生人來為死者陪葬,是極其野蠻蒙昧的行為。自漢代以來,人殉制度就已經基本在中原王朝消失不見,只有北方的鮮卑、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還不同程度地有所保留。然而元朝統治者不僅自己死後要求宮女殉葬,甚至還大肆鼓勵民間自發的殉葬行為。《元史》載:「大同李文實妻齊氏、河南閻遂妻楊氏、大都潘居敬妻陳氏。冀寧民妻魏益紅以夫死自縊殉葬,並旌其門。」在這一惡俗中成長的朱元璋,建立明王朝也沿襲了人殉制度,直到明英宗朱祁鎮臨終前才徹底廢除。

第七是治理體系的粗鄙化。元朝君臣的文化層次完全不能同宋人相提並論,宋朝發達而繁密的治理體系和人道主義精神,對於元朝人來說是難以理解和繼承的。於是我們痛心地看到,宋朝優良的司法制度被元朝皇帝大肆破壞,大理寺被取消、律學被取消、刑法考試被取消,就連鞠讞分司和翻異移勘制度也被悉數廢棄不用。

其實,從整個歷史發展規律來看,宋朝之前,中華文明日趨民主,更加關注人民,而宋之後,中央愈加集權,而更至清朝時,大臣更是以皇帝的奴才自稱,也就難以實現近現代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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