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資深律師用錯誤總結出的17個忠告,送給想做好律師的你

大律君法律諮詢 發佈 2020-02-13T06:42:14+00:00

他,電話告知後最好再通過微信留底,以免當事人忘交導致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時引發不必要的麻煩;12、除卻風險代理,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後儘量馬上按協議約定催收律師費,否則判決結果理想時還好說,判決不利時基本再難收到律師費;13.在代理合同或風險告知書中添加關於告知財產保全事宜的條款,明確

1、永遠不要相信自己的當事人。他(她)們永遠在說謊,或者本能地隱瞞一些對自己不利的事情,或者本能地修改自己的記憶以及思想,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


2、不要犯錯不要犯錯不要犯錯。你是律師,不能犯錯,沒有人會原諒你寬容你。慘痛教訓:沒有人能不犯錯,我在案件中也犯過錯,還好最後都解決或者挽回了。你的一點小錯,會喪失當事人的信任,會得到法官嚴厲的訓斥。我不止一次因為各種小錯被法官訓得抬不起頭,當然,也記得深刻,我感謝這些嚴厲的法官。


3、期限、時間一定不能搞錯,一定不能!上訴期限,申請鑑定期限,開庭時間,一定要牢記,要設置提醒,忘了任何一個都是不可挽回的錯誤。雖然我沒有忘記過期限,但是差點忘過,嚇得要死,也看到別人忘了的後果。



4、律師永遠不要有僥倖心理。對,律師永遠不能有僥倖心理,要找出所有可能的後果並想好對策。尤其是你已經想到的風險,絕對不要因為幾率很小以及怕麻煩,就不管了。如果你有這種心理,壞事一定會發生。真的,墨菲定律在我面前,准得匪夷所思令人髮指。教訓太多太煩人不想回憶。


via.知乎 律師大人


5、態度上,做律師一定要把機會掌握在自己手上,全力以赴


2014年在咸寧辦過一個案件,劉漢集團黑社會組織犯罪的案子,在國內影響力比較大。我的當事人排名第四個,屬於主犯。除了劉漢的弟弟和姐姐是委託的北京律師,其餘的都是法律援助指定的律師。北京來的律師可能因為收了費用,辯護時很投入。其他的律師是受司法局的指派,對案件的研究不是很夠,還因為自己代理人的角色問題,在案件的進展過程當中投入不是很夠。


整個案件的審判持續時間比較長,中途休庭的時候大家一起聊天,宣東律師就跟我們說,雖然我們今天的辯護很多人認為是走過場,因為是上面主導的,但是重要的審判很有可能被記入歷史,如果我們將來有一天面對歷史的話希望大家不要是一個過客。宣東律師當時是67歲,年紀這麼大的律師在法律上的盡職,讓我很震撼。


22天的開庭時間,涉及到多個被告人和多個罪名事實的查清,涉及到殺人罪的審判放到前面了,我的當事人靠後面,所以我當時還有時間,就把當事人的案卷重新看了一遍,發現案件的一些事實跟法庭審理的東西是不一致的。原因在於法院把同一個犯罪集團的案件分成了兩個案件在審理,一個是以劉漢為中心的黑社會組織罪,一個是以劉漢的弟弟劉維涉及到的多起殺人的黑社會組織案件,在這兩個案件中間恰好我的當事人所涉及到的證詞在另外一個案件當中。


因為兩邊的案子是同時開庭的,所以另外一邊我就沒有去聽。跟劉維的辯護人蔡華律師在微信上溝通的時候,我發現本案檢察院提交的兩個證詞是不一致的,很認真的將兩邊的案件了解之後在法庭辯護的時候提出來了。整個案件當中,劉漢的律師是主角,我們都是配角,就好像一部電影一樣,總有最佳主角和最佳配角,我們要做的就是演好自己。整個庭因為國內輿論環境的問題,從來沒有被披露過。20多天的開庭對我來說收穫非常大,了解我的人都知道,2014年之後我就對自己的工作非常上心,親歷親為,希望每個事情都做到最好,所以我覺得做律師首先要的是態度。

via.盈科 吳良濤律師



6、接案前與當事人的洽談,應做好充分的準備


之前有個朋友介紹了一個客戶給我,朋友跟我比較熟,當事人也比較信任我的朋友,基於這一點,我也沒有做很充足的準備。第二天睡到很晚就直接去辦公室跟當事人見面了,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案子的情況我都沒有跟中間介紹的朋友詳細了解。當時是一個周末,我也沒有很注意自己的形象、衣著等,辦公室也比較亂,都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客戶是在我之前去的。跟當事人見面之後給當事人的感覺不太好,覺得我做事事先安排不是很周到,不太專業,這一點給我的印象很深刻,當時的當事人沒有委託我案子。


作為一個關係很好的朋友,介紹了一個比較信任他的客戶,結果我沒有將機會抓住,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失敗。這個事情給我一個教訓就是,關係再好的朋友介紹的案子,一定要做充分的準備,無論是對案子的準備還是自己展現律師專業對案子的盡責方面。



7、庭審中,向證人或其他方當事人提問時,要先充分想好可能情況和對策,避免情緒性提問


當時的一個案子,我這邊代理的是被告,對方原告找了一個證人,證人說的案情跟事實有偏差。聽到證人提供的證詞有虛假後,我立馬就向證人提出了一個問題,可是一提了問題之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沒有想好我這個問題提出來後證人可能會有哪幾種回答,怎麼來應答我都沒有思考好。所以再向證人或者其他的當事人提問時,我們一定要充分想好可能的情況,做出事先的準備。


要細心,做充分的思考和預案去面對我們所經手的案子,心能夠靜下來,才能夠把事情做好。送給大家一句話:行成於思毀於隨。這句話也是我作為律師經常提醒自己的一個座右銘。


跟大家做一點補充,我最近發現一個很好的方式,來幫助我們青年律師學習成長。律師執業非常核心的一個問題是庭審,網上會有很多的庭審直播或者錄像,看別人庭審過程中的精彩表現,總結別人的失誤或者教訓來提升自己,這個方法也是很有用的,推薦給大家。

via.諾亞 魯敏律師


8、實質性分析,包括訴訟策略、變相承諾,切勿通過微信傳達,以免留底;


9、對方如果當庭要求證人出庭,則務必第一時間將情況通報當事人,告知可能的不利後果;



10、簽署調解筆錄前,儘量將最終方案通過微信告知當事人,徵得其書面回復後再作抉擇;


11、公告案件需及時通知當事人補交訴訟費(針對立案時按簡易程序減半收取的法院),電話告知後最好再通過微信留底,以免當事人忘交導致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時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12、除卻風險代理,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後儘量馬上按協議約定催收律師費,否則判決結果理想時還好說,判決不利時基本再難收到律師費;


13.在代理合同或風險告知書中添加關於告知財產保全事宜的條款,明確財保的作用、費用及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

via.夏傳律師



14、開庭早起,如果確實發生不可抗力太晚,儘早與法院電話溝通。實在不行,按照撤訴處理可能也比出現意外要划算太多。一定要心靜。


15、對於不清楚的項目,最好在開庭前一項一項查詢確定。


16、每臨大事有靜氣。


17、庭審不要急躁,不要拍桌子或者敲桌子。

via.郭青松律師


來源:民商法律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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