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悟空大鬧天宮分明是造反,為何玉帝卻給他定了個很輕的罪名?

唐風宋月 發佈 2020-01-07T04:30:58+00:00

孫悟空第一次犯事,是從東海龍宮拿走金箍棒和黃金甲。東海龍王敖廣給玉帝的訴狀中寫道:「近因花果山生、水簾洞住妖仙孫悟空者,欺虐小龍,強坐水宅,索兵器,施法施威;要披掛,騁凶騁勢。」「欺」即欺詐,「索」即勒索。所以孫悟空在東海龍宮犯的是敲詐勒索罪。

孫悟空第一次犯事,是從東海龍宮拿走金箍棒和黃金甲。東海龍王敖廣給玉帝的訴狀中寫道:「近因花果山生、水簾洞住妖仙孫悟空者,欺虐小龍,強坐水宅,索兵器,施法施威;要披掛,騁凶騁勢。」「欺」即欺詐,「索」即勒索。所以孫悟空在東海龍宮犯的是敲詐勒索罪。

孫悟空第二次犯事,是下地獄強銷猴屬死籍。地藏王菩薩給玉帝的訴狀中寫道:「今有花果山水簾洞天產妖猴孫悟空,逞惡行兇,不服拘喚。弄神通,打絕九幽鬼使;恃勢力,驚傷十代慈王。大鬧羅森,強銷名號。」「逞惡行兇」,可以稱之為尋釁滋事罪。

孫悟空第三次犯事,是嫌棄弼馬溫官小,反下天宮。這是不辭而別罪。

孫悟空第四次犯事,是偷吃蟠桃園的蟠桃,又惱恨王母開蟠桃會沒請他,誑哄赤腳大仙,偷喝王母御酒,偷吃老君仙丹。玉帝越發大驚道:「這廝假傳旨意,賺哄賢卿,快著糾察靈官緝訪這廝蹤跡!」偷吃蟠桃屬於監守自盜罪。假傳聖旨叫作矯詔罪,偷吃偷喝屬於盜竊罪。

孫悟空第五次犯事,就是帶領花果山群妖對抗天兵天將的圍剿,玉帝調二郎神擒妖,在給二郎神的聖旨中寫道:「花果山妖猴齊天大聖作亂。因在宮偷桃、偷酒、偷丹,攪亂蟠桃大會,見著十萬天兵,一十八架天羅地網,圍山收伏,未曾得勝,今特調賢甥同義兄弟即赴花果山助力剿除。成功之後,高升重賞。」二郎神下界跟孫悟空單挑,也說「吾乃玉帝外甥,敕封昭惠靈顯王二郎是也。今蒙上命,到此擒你這反天宮的弼馬溫猢猻。」

此時的孫悟空已經是造反作亂的罪名了。

孫悟空第六次犯事,就是從老君煉丹爐出來,大鬧鬥牛宮,差點打進凌霄寶殿,玉帝宣如來勤王降妖,孫悟空說:「常言道,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只教他搬出去,將天宮讓與我,便罷了。若還不讓,定要攪亂,永不清平!」佛祖聽言,呵呵冷笑道:「你那廝乃是個猴子成精,焉敢欺心,要奪玉皇上帝尊位?」

孫悟空喊出口號,要奪取玉帝尊位。這是集謀反罪、犯上作亂罪、「口語狂悖」等大逆不道的罪行於一身的重罪。

但是天庭最終給孫悟空定的卻不是這些罪。

唐僧來到五行山,孫悟空大喊師父救我,唐僧問,你是誰?那猴道:「我是五百年前大鬧天宮的齊天大聖,只因犯了誑上之罪,被佛祖壓於此處。」

兩人來到鷹愁澗,白馬被小白龍吃掉,孫悟空把土地山神叫出來說:「你等是也不知。我只為那誑上的勾當,整受了這五百年的苦難。」

誑,從言,從狂。言指「言論」,狂指「集群性動物社會內部的爭奪王位的鬥爭」,轉義指人類群體內部爭奪君位的爭鬥。「言」與「狂」聯合起來表示「與爭奪君權有關的言論」。

誑上之罪其實就是欺君之罪。

孫悟空犯了這麼大事兒,卻只定了個欺君之罪,就連古人都看不慣了。李卓吾證道本夾批:「誑上」二字,說得好輕巧。意思孫悟空故意把自己的罪名說輕了。

但是這罪名還真不是孫悟空給自己定的,而是玉帝給他定的。

孫悟空收豬八戒時自報身份,那怪道聲:「哏!你這誑上的弼馬溫,當年撞那禍時,不知帶累我等多少,今日又來此欺人!不要無禮!吃我一耙!「

孫悟空大鬧天宮時,豬八戒是天蓬元帥,御前紅人,如來勤王降妖就是豬八戒代表玉帝接待的。豬八戒也說猴子犯了誑上之罪,所以孫悟空的誑上之罪並不是猴子給自己定的,而是天庭給他定的。

孫悟空大鬧天宮分明是造反,為何玉帝卻給他定了個很輕的罪名?原因有三。

第一,玉帝覺著孫悟空偷吃偷喝,玩玩鬧鬧,都不是啥大事,唯獨「假傳聖旨,口出悖逆之言」性質非常惡劣,這是玉帝絕對不能容忍的。因此給他定了「誑上」之罪,也就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的處罰可重可輕,全在玉帝掌控之中。

第二,孫悟空大鬧天宮,滿天神仙束手無策,只好請如來降妖,如來遂把猴子壓在五行山下,五行山在西牛賀洲地界。就是說,猴子此時已經落入如來手裡,玉帝已經奈何不了猴子了。如果玉帝給猴子定了造反罪,就得再把猴子抓回去千刀萬剮,因為天庭律條不可違犯,但是猴子是弄不死的。所以退而求其次,給他定了誑上之罪,壓在五行山下關禁閉就行了。

第三,如來應該向玉帝交了底,此猴我留著有用,日後還想讓他保護唐僧取經呢,希望大天尊網開一面,從輕處罰。玉帝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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