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法律這麼規定!

律師幫幫法律諮詢 發佈 2020-05-03T23:26:12+00:00

過了不久,李某就懷孕了,可是,這時候,兩人的關係也越來越不好了,因為各種原因有各種矛盾,這時,男方是在受不了了,便提出來離婚,可是此時李某已經懷孕六個月了,去離婚的時候,並沒有被受理,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法律這麼規定!


婚姻關係一旦走到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下面我們看看具體案例。

李某是羅某於2013年3月2日,在公交車上一見鍾情,兩人從此便開始相戀,不久後,兩人就結了婚,婚後,兩人的生活一直過的平平靜靜,和和睦睦,可是再好的感情也有分裂的時候,用現在的一句話來說就說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過了不久,李某就懷孕了,可是,這時候,兩人的關係也越來越不好了,因為各種原因有各種矛盾,這時,男方是在受不了了,便提出來離婚,可是此時李某已經懷孕六個月了,去離婚的時候,並沒有被受理,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改編,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因為,婚姻法規定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情況。婚姻法明確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是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法院會特殊對待。但是如果是在女方無過錯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予受理男方提出的離婚請求。

所以,在本案中,他們都離婚並沒有被受理。那麼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情況離婚也是不予受理的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1.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就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於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

若患者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久治不愈,且相關接應工作(其他監護人對患者的監護、醫療等)已協商妥當,可准予離婚,否則,不允許離婚。

2.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配偶提出離婚的情況。一般來說,作為軍人的配偶,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

軍人重大過錯是指有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以及其他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因逃避債務或牟取私利進行假離婚的情況。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後夫妻也應當共同償還債務,夫妻雙方不得以離婚為藉口逃避債務。為了躲避責任和義務而假離婚,這樣的行為法院不支持。

4.法院已經判決不准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5.男女雙方非自願離婚的情況。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遵照雙方自願的原則,所以雙方自願是離婚的前提條件,其中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法院就不會讓當事人離婚。而且法律規定一方不得對另一方使用威脅或欺詐的手段,否則離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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