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史話:古羅馬士兵需要服役多久?古羅馬士兵薪餉有多少?

桑木叒 發佈 2020-06-03T04:32:26+00:00

大約從公元前200年起,古羅馬逐漸發展出一支核心隊伍,這些士兵自願超期服役,服役時長甚至多達16年,其目的大概是為了戰利品,不過在正常情況下,古羅馬軍團在每個作戰季結束時仍會被遣散。

在早期古羅馬共和時期,羅馬士兵只需應付短時戰事,之後就可返鄉務農。只有年齡在17歲到46歲之間的羅馬人有義務間斷服役。隨著古羅馬行省數量的增加,作戰季也從每年3月延至10月,在新征服區域還需要常備駐軍。大約從公元前200年起,古羅馬逐漸發展出一支核心隊伍,這些士兵自願超期服役,服役時長甚至多達16年,其目的大概是為了戰利品,不過在正常情況下,古羅馬軍團在每個作戰季結束時仍會被遣散。

古羅馬士兵需要服役多久?

在古羅馬第二次布匿戰爭(公元前218-前201年)前後,羅馬步兵服役的最高期限達到16年,馬軍最高服役期限10年。一名軍團士兵連續服役的時間通常可達6年左右,之後他們很可能會作為"志願者" 被召回,並一直服役到最高年限。直到馬略改革羅馬軍團時,服役年限似乎並沒有改變。

屋大維將羅馬軍隊服役期從傳統的6年增至16年,之後還有4年要作為老兵留在軍團麾下,此種服役制度有固定的現金作為酬勞,這些老兵需在軍營附近生活5年。公元5年,羅馬士兵服役期增至20年,退役之後的老兵被充作後備軍,不過退役時間經常被推遲。屋大維大帝死後,羅馬軍團士兵的服役期變成25年或26年(退役每隔年進行一次),服役20年以上的老兵需連續服役。

與普通的軍團士兵相比,近衛軍服役期較短。公元前13年,近衛軍服役期限固定為12年,但公元5年時增至16年。結果,近衛軍退役時相對較為年輕,還可繼續做"志願者",其日的通常被認為是想提升為軍團的百夫長級別或是警備隊或近衛軍本身的軍團將官級別。城市護衛軍服役20年,且無志願者,警備隊服役6年

輔軍最多服役30年,但在弗拉維王朝時減至25年。水手一般在18到23歲之間進入水師並服役26年,較鋪軍多一年。公元3世紀時,募兵難度漸增,故增加兩年期限,水手也從15歲起應徵入伍。士兵均有一塊鉛制身份識別板,但後來為文身所取代。

古羅馬士兵薪餉有多少?

其實,早期羅馬士兵並沒有薪餉,因為其收入主要源自農事活動。軍團兵必須達到一定的財產資格才能應徵入伍,且必須自己償付裝備、衣著和食物。在與維伊(公元前396年攻克)戰爭之後的改革中,士兵可得到一筆日常現金款以幫助他們支付生活消費開支,作戰時,他們還可得到一種為養護馬軍馬匹而支付的款項。

古羅馬歷史學家波利比烏斯記載了公元前2世紀以希臘貨幣支付的薪餉數額。雖然這組數字仍有爭議,但一個軍團士兵每天可能獲得半狄納里,一個百夫長獲得1狄納里,而一名馬軍可獲得1.5狄納里。他們還可得到定量的穀物,但從薪餉中扣除。

到公元前1世紀中期,定賦被看作是薪餉而非津貼。按照當時羅馬軍團的規定,軍團士兵的薪餉在50多年內一直是每年112.5狄納里,並且要扣除食物和武器的費用。愷撒將軍團兵薪餉增加一倍,達到每年225狄納里,其目的可能是為了維繫羅馬軍團的忠誠,不過他仍重新使用了扣除衣物款的方法。愷撒的對手似乎也被迫採取同樣的措施以增加士兵薪餉。

屋大維將軍團兵薪餉繼續維持在該水準,卻大大提高了軍團百夫長的薪餉,根據級別不同,其薪金範圍在每年3750到15000狄納里之間浮動。由於這種大幅增加薪餉的做法,最低級別的百夫長所得的薪餉是一名普通軍團兵薪餉的近17倍之多。一些特種武裝的薪餉也比普通的軍團兵多。像佐將和掌旗官一類的官員可拿雙倍薪餉,而哨長可得1.5倍薪餉。

在公元83年到公元84年,羅馬帝國皇帝圖密善將軍團士兵薪餉增至每年300狄納里,近衛軍的薪餉增至1000 狄納里,而百夫長增至約五干狄納里到兩萬狄納里。後來,塞普提米烏斯·塞維魯將軍團兵薪餉增至459狄納里,而百夫長的薪餉增至8333到33333狄納里。卡拉卡拉將軍團兵薪餉增至657狄納里。

在羅馬帝國早期,輔助步兵的薪餉一般是軍團兵薪餉的三分之一,而輔助馬軍的薪餉是軍團兵的三分之二或者更多,但另一種觀點認為輔軍士兵和團兵的薪餉大致相同—稍高於他們的生活消費額度。

古羅馬近衛軍的薪餉大大高於軍團兵,而且經常收到贈禮。在屋大維統治羅馬帝國之初,羅馬近衛軍的薪餉是每年375狄納里,但到他統治末期,近衛軍薪餉已增至750狄納里,圖密善時增至1000狄納里。同時,羅馬城市護衛隊的薪餉可能是每年大概375狄納里

在羅馬皇帝「戴克里先」的統治下,羅馬軍隊薪餉均按配額發放,另外還有一些作為薪餉償付的現金和一些贈禮。後期的羅馬士兵不必再為武器、裝備和制服付款。公元4世紀,羅馬士兵的正常薪餉以大量小額青銅貨幣支付,但到公元4世紀後期,定賦逐漸被淘汰,士兵的薪餉以實物支付,而羅馬皇帝則會在即位和五周年紀念時向士兵發放贈禮。公元360年時,即位賞金為一磅銀幣和五枚金幣,皇帝還會向軍官贈禮,包括帶題名的銀盤和各類金銀腰帶飾件。

古羅馬士兵能得到哪些贈禮和退役禮?

古羅馬士兵在得到薪餉的同時,還期望在作戰時分得戰利品; 從羅馬共和國後期開始,這些戰利品被作為贈禮發放給士兵,這通常是軍隊士兵酬勞的主要來源。大概從公元前200年起,羅馬士兵自願增加幾年的服役期限,其部分原因就是希望得到戰利品,這可能比服兵役期間以及退役時得到任何賞金更多。

軍團指揮官可以將戰利品全部或部分地分給士兵,這是在羅馬共和國時期廣泛使用的方法。有時,獲勝將軍會向軍隊士兵發放戰利品贈禮,通常是在凱旋式上進行,有時士兵在退役時會分得土地,但這種機會遠遠少於獲得戰利品的機會。

尤利烏斯·愷撒及其後羅馬統治者通常認為,向軍隊分發贈禮能保證他們在服役期間的忠誠,發放賞金和退役金能確保士兵從軍中退役後仍忠誠於自己。在羅馬共和國後期到羅馬帝國初期,士兵退役時被授予土地,用以代替退役賞金,有時也可二者兼得,那些土地通常是殖民城,或者是士兵與公民共同組成的定居地的一部分。

屋大維在羅馬內戰中取勝後,他和愷撒的許多軍隊被授予義大利和行省殖民城的土地,一般是在已有居民被遺散後授予。公元2世紀時土地授予的情況逐漸減少,但公元4世紀時仍鼓勵老兵退役後開發荒地,為此他們會獲得一小份贈禮。屋大維將軍團士兵的退役遣散金定為12000塞斯特爾提烏斯。

最初,羅馬輔助軍隊在服役結束時似乎沒有酬勞,但從克勞狄烏斯開始,服役25年的輔軍士兵被授予公民權和通婚權,承認現存或將來的婚姻以使子女獲得公民權。有證據表明,在克勞狄統治之前就有一些輔軍士兵獲得公民權,可能是對特殊服役士兵的酬答。

輔軍士兵退役時會被授予「榮譽退伍」文書。後來在公元1世紀時,服役超過25年的士兵均被授予榮譽退伍和公民權。授予公民權和通婚權的有效性以銅質文書為證。羅馬的士兵和水兵在服役期間不得在法律上締結婚姻關係。退役時便在他們服役的省份定居。塞普提米烏斯,塞維魯在公元197年解除了這一婚姻禁令。

從一些古羅馬墓志銘的內容可知,多數羅馬水兵均未得見他們應徵期滿之日。船隊長官向那些完成26年期限的水兵授予光榮退伍,他們與輔軍士兵一樣會得到授予他們公民權和通婚權的文書。很明顯,輔軍士兵和水兵在退役時沒有現金獎勵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金錢上的報酬。

古羅馬水師老兵在殖民城定居的情況十分鮮見,不​過、屋大維曾在尤利烏斯市集和尼姆城也曾安頓過他的退役老兵。羅馬弗拉維王朝皇帝韋帕薌也獎勵了兩支協助他登上帝位的義大利船隊的老兵,將他們安置在帕埃斯圖姆和潘諾尼亞的殖民城定居。另外,有些老兵在退役日期以後仍留下服役。

古羅馬士兵配備多少軍糧?

在作戰時期,羅馬軍團士兵配有可支撐15天的定量軍糧。作戰時,最基本的食物是用小麥烘焙成的全麥餅乾,並附有燻肉乾酪酸葡萄酒,因為這些軍糧都是可以長期貯存的食品。在兵營時,軍糧種類較多,有證據證明的有牛肉羊肉豬肉及其他肉類禽類蛋類魚類貝殼類水果蔬菜,還有以及大量配給的小麥等等。

我們無法確知當時為士兵及其牲畜征糧的情況,不過可能是由各地區負責徵收,通過鼓勵農戶增產以供應軍糧。軍糧是為了向士兵提供食品而攤派給義大利和各行省的、以實物徵收的正規稅賦。

最初只在戰爭時期徵收軍糧,但逐漸演變為常規稅項。這一稅項可能是由塞普蒂米烏斯·塞維魯開始推行的,但更為可能的是,它經過逐步被接受的過程後在公元3世紀時得到普及。軍糧促進了羅馬軍團穀倉的建立,同時也促進了古羅馬軍糧徵收和配給體系的發展。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