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UP主賣慘事件反轉?官方確認肺癌晚期屬實 5000元月收入成謎

清風看奇聞 發佈 2020-06-11T08:56:16+00:00

但在今年5月,有網友通過他在視頻中公布的手機號,扒出虎子的大眾點評號發現,虎子在過去兩年打卡500多個消費場所,其中不乏高級餐廳、五星級酒店和遊艇俱樂部。

被人質疑多日的B站賣慘UP主,卻迎來大反轉?

6月4日,B站發布公告稱,確認UP主「虎子的後半生」(下稱「虎子」)是癌症晚期患者;此外經過B站後台檢驗,該用戶在視頻中的形象與註冊的身份證信息和個人病歷上的信息是一致的,不存在冒名頂替情況。而此前虎子視頻中警示「內容存爭議」的標籤,也已被B站刪除。

虎子曾因分享抗癌經歷在B站走紅,近日卻被質疑經歷造假。網友還扒出虎子的大眾點評帳號,發現他過去兩年打卡近500個消費場所,還有網友爆出虎子在三亞擁有一套300平米的房子以及一輛在視頻中沒有提及的寶馬車。

在B站公告下方,部分網友祝福UP主恢復健康,也有部分網友表示要去B站為UP主「充電」(打賞)、道歉。但在6月3日多家媒體報導虎子患癌屬實後,時間財經注意到,虎子最新視頻下方仍有網友質疑其最初視頻中自述「負債纍纍」的處境是否屬實。



患癌屬實

根據虎子的後半生在多個視頻平台上的介紹,他從2015年查出癌症,是一名晚期患者,有著四年半的抗癌經歷。而在2019年12月發布的第一條視頻中,他自稱「36 歲患肺癌崩潰,山窮水盡」、「母親照顧百病纏身的父親,為了收玉米賣錢給我治病勞累過度中風」、「欠外債幾十萬」。

來自:虎子的後半生

但在今年5月,有網友通過他在視頻中公布的手機號,扒出虎子的大眾點評號發現,虎子在過去兩年打卡500多個消費場所,其中不乏高級餐廳、五星級酒店和遊艇俱樂部。此外,虎子還被扒出在海南擁有「豪宅」和兩間公司,B站網友指責其裝病騙取打賞後用於個人高消費。



事件在網絡發酵後,虎子發布視頻回應稱消費打卡來自大眾點評「霸王餐」,但隨後大眾點評的B站官方帳號稱,基於大量網友的投訴和反饋,大眾點評從已公布的中獎名單中調查了解到,該用戶2019年間霸王餐的真實中獎次數為個位數,不存在一年中獎300次的情況。

隨後虎子於6月1日再次發視頻回應,否認自己騙錢打賞高消費。並稱自己有兩個大眾點評帳號,從2017年四五月份到現在,一共中了霸王餐84次,其中被網友扒出的「讓我的小橘子幸福」一共中獎44次,其餘數百次點評多為日常快餐消費。對此,時間財經向大眾點評方面求證,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沒有新的調查結果。

此外,虎子稱寶馬車和海南的住宅是自己生病前,於2007年和2013年底貸款購買,生病後家中另一輛豐田轎車已經變賣,此外自己經營的網吧也於生病後轉讓給別人。

在6月1日、6月3日的視頻中,虎子稱自己正于山東濰坊人民醫院進行治療。對此紅星新聞和北青報的記者向醫院方面核實,醫院的工作人員證實視頻中的「虎子」是目前在醫院治療的病人本人。

虎子本人也對記者表示,幾年治療已經花費六七十萬。不像網友計算的每個月可以通過拍視頻收入10萬以上,虎子稱自己每個月實際有3000-5000元的收入,但對於治療只是杯水車薪。治療費的來源除了積蓄,主要來自賣車、轉讓網吧以及向親戚朋友借債。



B站從2018年開始推出「bilibili創作激勵計劃」,作者的收入與播放量和俗稱「一鍵三連」的收藏、點讚、投幣息息相關,此前UP主「黝黑蝸殼節目組」曾分享創作收入與播放量的大致關係,稱10萬播放量的收入約為300元,50萬可以達到2000元,150萬約3500元,而他最高的一部378萬播放量的視頻收入約為8600元。

由此可以算出每1萬的播放量收入約為20-30元,從去年12月到現在,虎子的後半生一共發布140多部視頻,總播放量為3400萬,按照上述比例換算,激勵計劃帶來的收入約為7-10萬元。

此外,B站UP主還有類似於微信讚賞的「充電」功能,截至6月4日,有18萬名粉絲的虎子有10575人為他「充電」。在B站UP主中虎子的充電人數並不低,有800萬粉絲的B站頂尖UP主LexBruner累計充電人數約為6萬人,去年獲得B站年度新人獎的巫師財經,目前充電總人數為6669人。

時間財經也向B站方面求證虎子關於收入的說法,B站對此未予回復。

平台責任

雖然圍繞「虎子」的爭議告一段落,但對高速發展的B站來說,虎子事件仍是一個不小的警示。

2009年成立至今,B站已經從一個二次元亞文化視頻網站,逐漸成為當下最具潛力的年輕世代文化社區。

B站社區的壯大與UP主文化息息相關,2019年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四季度B站平均月活躍UP主(內容創作者)的數量為100萬,比2018年同期的60萬增長近7成。每月UP主上傳的視頻高達280萬條,相當於B站視頻總量的91%。

2019年B站總營收68億元,營業成本為56億元,其中「收入分享」的成本是25億元,約占總收入的四成,包括給遊戲開發者、渠道的分成,以及給主播和UP主支付的收益。過去一年,B站收入分享的成本大增53%,除了FGO等熱門遊戲分成增加,內容創作者分成增多也是原因之一。

UP主的收入和流量息息相關,不少UP主為「恰爛錢」(B站用語,指賺取不當收入),通過上傳低俗甚至欺騙性的內容博眼球和流量,B站的的網友諷刺這類視頻是「財富密碼」。介面新聞總結,B站的財富密碼可以分為四大類,「男的賣慘」、「女的露肉」、「炫富」以及「外國人發我愛中國」。

而在其他視頻平台,同樣存在此類問題。一位業內人士向時間財經表示,在其他平台也有賣慘的主播,「反正就是炒作、爭流量,怎麼能搞到怎麼來,賣慘就是一種方式。」但這位行業人士也認為,這種賣慘的主播往往都不長久。



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宏臣律師告訴時間財經,對於內容創作者上傳的內容,平台應承擔監管責任。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同時,第九條也規定了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發布審核制度,對其專業人員,加強培訓考核,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具體責任方面,該規定第三十九條明確,有關主管部門將會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嚴重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和網絡信息內容使用者依法依規實施限制從事網絡信息服務、網上行為限制、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此外,孫宏臣律師還表示,UP主編造虛假的患癌症信息,欺騙公眾和網民,製造熱點,博取關注和流量,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首先是行政責任,《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第七十條規定:發布或者傳播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根據《民法總則》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其因虛假信息獲利,則屬不當得利,應予退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