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應以嚴管懲戒促平台落實「青少年模式」

正義網 發佈 2020-05-13T18:04:23+00:00

疫情期間,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問題進一步放大,過度消費等問題更加突出,有關消費糾紛與投訴也急劇增多。在社交平台、網絡論壇上,經常能看到家長發帖吐槽自家孩子沉迷遊戲。而很多網路遊戲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都可能被貪玩的未成年人輕易破解或繞過。

疫情期間,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問題進一步放大,過度消費等問題更加突出,有關消費糾紛與投訴也急劇增多。在社交平台、網絡論壇上,經常能看到家長發帖吐槽自家孩子沉迷遊戲。而很多網路遊戲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都可能被貪玩的未成年人輕易破解或繞過。氣憤、無奈之餘,一些家長追問,青少年沉迷網遊難以自拔,該怎麼辦?許多遊戲、網絡平台已採用「青少年模式」,為何還是不管用?(5月12日《中國青年報》)

真可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旨在限制未成年人上網的青少年模式,卻能夠被青少年輕易破解。可以說,這既有家長監管不到位的原因,更有網絡平台刻意「放水」、放鬆監管的原因。而網絡平台的監管部門,理當積極作為,夯實網絡平台的相關責任,讓「青少年模式」不再被輕易鑽空子。

青少年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好奇心較強,自我控制能力和辨別能力較差,很難果斷拒絕誘惑。何況,很多成年人都熱衷於網遊和直播,樂於購買裝備、重金打賞,莫說這些天性愛玩的青少年。其結果是,一些青少年接觸網遊或直播後就可能沉迷其中難以自拔,甚至過度揮霍父母錢財,誤入歧途,荒廢學業。

對此,父母固然應盡到首要的監護責任,對青少年多些關心和陪伴,而非任其拿著手機沉湎於網遊或直播,甚至將微信、QQ等帳號交給他們使用。從一些曝光的案例看,絕大多數父母對青少年沉迷網遊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資訊時代,使用手機已是大勢所趨,總不能苛求父母時時刻刻盯著孩子。擁有強大技術支撐的網絡平台顯然不能將責任都推到父母身上,而刻意推卸自己的監管責任。

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本來就是全社會的責任,掌握先進技術的網絡平台沒有任何理由推卸責任。要知道,人臉識別、實名認證、簡訊通知、關聯監護人、限額充值等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任何一個網絡平台都有能力做得更好。遺憾的是,在吸納用戶、增加活躍度、提高業績的利益衝動下,很難說一些平台不是刻意留下「後門」,故意留下漏洞讓青少年有機可乘。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所有網路遊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註冊。每日22時到次日8時,遊戲公司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網路遊戲平台不得向8周歲以下用戶提供付費服務。未滿16歲的,網遊充值不超過200元每月,單次充值不得超過50元。但從落實情況來看,似乎不容樂觀。

技術越強,責任越大。掌握強大技術手段的網絡平台理當成為「防沉迷」的首要責任人,而非見利忘義、充當拉青少年「下水」的幫凶。對此,監管部門應強化監管,擔當起「家長」角色,多些對青少年的傾向性保護。以下架、關停、處罰等措施懲戒違規平台,遏制網絡平台的「放水」衝動,倒逼網絡平台充分運用人臉識別、實名認證、通知監護人、一人一帳號、信息共享等技術,構建防範嚴密、沒有紕漏的「青少年模式」。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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