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重權」、「留一手」:明朝軍隊管制為何會發生變化?

小生趣談歷史 發佈 2020-02-10T08:42:05+00:00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由漢族建立起來的王朝,明王朝緣於朱元璋帶領的農民起義,建立西吳政權之後敵人打敗,建立起由農民階層統治的政權。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由漢族建立起來的王朝,明王朝緣於朱元璋帶領的農民起義,建立西吳政權之後敵人打敗,建立起由農民階層統治的政權。推翻元朝的統治之後,在應天稱帝建立都城。之後為了防止元朝傾覆滅亡的悲慘局面再次發生,統治者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穩定朝綱,發展經濟,開創了洪武之治。

1421年,朱棣即位之後,遷都城到背景,這時候政治經濟都發展到了十分鼎盛的局面,這一年萬國來朝,歷史上記載為永樂盛世。明朝前期,各朝代的統治者的意圖都是穩定朝綱,加強中央集權君主專制。

所以文官和武官分治,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武官統治可能會存在的問題,再有就是明朝中後期時,內外的環境和形勢也已經發展出了新的局面,原有的體制和制度不進行改革和革新是無法適應新的形勢和局面的,尤其是作為邊境防線的軍隊和士兵們。

都司,是明朝時期軍階的名稱,都司原來是指都指揮使司,後來也作為明朝武官的簡稱。都司可以是衛所制下的武官統稱,也可以用來表征營兵制下的官員,這些官員的特點都是掌管軍隊的一些武官的職位,或是負責巡守、軍器、守備、操守等各個工作的武官職位。

明朝的這種都司制度的設立是由朱元璋開創的,元朝的滅亡始終縈繞在眼前,朱元璋即位時起就開始從根本上進行改革,力圖從一開始就從根本上斷絕影響皇權傾覆的因素,開始加強中央集權。都司制度便是在武官的層面上進行的為了保衛皇權而進行的軍事方面的改革和創新。

明太祖朱元璋「以武力平定了天下」,一掃元末藩鎮割據的混亂局面,開創了國家大一統的局面。明朝建立初期,為了穩定明王朝在全國的統治,朱元璋在全國境內普遍設立了「府兵遺意」的都司體制,這種體制表征的含義比較廣泛,可以管束武官下的所有職位。

明朝中後期時,戰亂紛爭,這種制度的效能已經不像明朝建立初期那麼顯著,一些明顯的缺點和矛盾也逐漸開始顯現,許多軍士在戰爭期間大量逃亡,這標誌著實行許久的都司制度已經收到腐蝕和破壞,但是並未退出歷史舞台,後期通過改革適應了新的發展形勢,這種制度也因此得以存續下來。

一、衛所制和營兵制

1.什麼是衛所制?

衛所制是明朝前期最為主要的軍事管理制度,在衛所體制下,軍隊士兵的軍籍採用世襲制,一個軍職兼有屯種和作戰兩種職能於一體。由此可見,衛所制並不僅僅是一種軍隊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種疆土管理方式。衛所制下是以在全國設立衛所,來管理和統治軍隊中的士兵,衛所一般設立在要害之地。

「衛所外統於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五軍都督府分領全國的衛所,其中五軍都督府並不掌管全部軍權,且互為牽制,沒有統屬,軍權名義上歸屬於兵部所管轄,實際上軍事大權還是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

2.什麼是營兵制?

營兵制的產生緣於原有的軍隊管理體制不能夠適應當時國防形勢的變化,但是營兵制的產生也是短期的快速決策,是一種不足夠成熟的兵制。營兵制的營兵大部分都是來自於衛所軍,僅有少數一部分是通過招募得來的,因此儘管是一種新的體制,仍然是原來的標準和人員,實際上沒能解決原來存在的問題

其中,營兵制又稱為營伍制,主要實行於明代地方省、鎮,軍隊以營製作為核心編制,因此營兵制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算的上是衛所制在地方上的詳細和完善。

3.衛所制向營兵制轉變的原因是什麼?

衛所制並非是完美無缺的。衛所制是在明朝建立初期施行風一種軍事編制體制而非軍事作戰指揮體制,明朝建立初期,各個國家都忙於穩定國內局面,自然無法抽出富餘的力氣打仗,於是在和平年代,衛所制這樣的制度不僅能夠招募士兵,保證軍隊中的數量,還能夠用一種比較高效能的制度管理軍隊中的士兵。然而這樣的制度在明朝中後期開始有戰亂打仗之時就已經不能夠發揮出之前的能力了。

和平年代的時候,衛所制只需要保證士兵每日訓練,升遷有望,士兵能夠在軍隊中就已經算得上是完備的管理體制了,到打仗的時候,戰爭使得局面更加混亂,於是衛所制還要負責鎮守地方,守衛國家疆土,這樣一來,衛所制自然是無法兼顧如此多方面的責任。

營兵制的出現本身就是因為當時明朝面臨的複雜的邊防形勢,倭寇的作亂和蒙古的侵襲,營兵制開心迅猛的發展起來以備戰事需要,當時按照營兵制訓練的軍隊大都派到邊防守衛邊疆國土了,但是當時衛所制仍然占據著主要地位,被編入營兵制的士兵仍然還是屬於衛所制體制的管轄下。

二、都司領班和領班都司

1.都司領班:都指揮使司的職掌與領班武官的派出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王朝之後,開始實行新政,首先是將大將軍都督府廢除,改為五軍都督府,分領全國各地的衛所,五軍都督府便是前、後、左、右、中五個都督府,互相之間各自掌管軍旅之事,互相牽制。

都督府下各個軍隊管轄武官,包括軍隊操練、張掌兵、訓練、守衛、軍情機密、文策、舟車、軍糧等事務,事無巨細,都需要有專門的的武官負責,而都督府下管轄的衛所便是負責管理這些武官的。

其中都指揮使司是地方最高軍事長官,管轄都司衛所內部的一切軍事、政治要務,都司衛所是地方一級管轄權相對獨立的軍政機構,不僅包括軍事,包括行政事務及代管事務在內的所有事務。

都司衛所的所有事務,均由都司衛所使負責,下面的各個層級的事務都有各自專門負責的武官擔任,這些武官有專門的職能分工,至少在五年之內任職是相對固定的,而且這些軍隊中的士兵武官都是世襲,本身就已經形成了一套固定的運行系統,所以在和平年代其效能十分顯著,而在戰亂年代自然也沒有辦法突然改變其中的缺點,施行新的舉措。

2.領班都司:領班武官的營伍化及其職掌

明朝中後期,明王朝內部政治上已經相當穩固,統治者已經切斷了許多威脅皇權的因素,然而邊境各個國家的蠢蠢欲動也已經開始威脅到王朝的穩定,在和平年代能夠發揮出效能的都司領班已經開始逐漸顯露出缺點。

所以為了在短時間內維護國家疆土的完整,將原有的都司衛所制保留,提出了一種新的營伍制,然而營伍制的士兵大部分都是從衛所中挑選出來的精英士兵,還有一部分通過招募挑選出來。這些士兵狙聚集到一起之後,採用新的方式進行訓練,之後將這些士兵按照營制派遣到邊疆抵禦外來勢力的侵襲。

三、為何會產生由「都司領班」到「領班都司」的轉變?

從明朝建立初期的「都司領班」到明朝中後期的「領班都司」,明朝在軍隊管制上的發展和改變是順應了當時明朝發展的形勢。

在和平年代,軍權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然後再分給兵部,下面管轄著都督府、都司衛所,再有就是各個層級的武官們,早期的領班武官們都是都司衛所的普通武官,沒有獨立的軍權,在處理軍事、政事的時候因為沒有獨立的職權處理事務多有不便,但是沒有緊急事務這樣的缺陷就只是造成了效能不夠,不會耽誤大事。

然而到中後期開始打仗之後,地方武官再不能擁有獨立管轄的軍權,打仗、守備這樣的事情本身就是要依仗著軍隊長官的決定才能夠及時進行的,所以在這樣的形勢下,再採用都司領班的衛所制自然會產生許多弊端,所以營伍制是適應當時形勢發展出來的新的軍隊管理體制。

雖然不夠成熟,但是在新的形勢下也能夠暫時應付得了混複雜亂的局面。領班都司原則上規定每領班都司領軍三千官軍,至此,這些武官也有了一部分軍權。

四、結語

明朝歷時三百多年,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壽命比較長的王朝了,在明朝建立初期推行的衛所制到明代中後期推行的營兵制,或者說由於衛所制實際上並沒有退出歷史舞台,所以到後期是營兵制與衛所制交錯並行發展著的。只是後來衛所制必須要改革,新的形勢要求衛所制必須進行新的改革和發展,營兵制的提出使得軍隊體制能夠得以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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