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的我們能明白這幾點,結婚並非難事

說說心語 發佈 2020-01-04T11:30:30+00:00

一個很有意思的一個現象,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70年代的年輕人,結婚是自由戀愛,也有很多父母之命;80後的年輕人開始考慮物質因素,但房子不在乎大小,車子是否豪華;90後的我們,結婚的必需品,也許並沒有愛情,但一定要有物質。曾經看過一張圖片,也和大家分享下。

一個很有意思的一個現象,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

70年代的年輕人,結婚是自由戀愛,也有很多父母之命;80後的年輕人開始考慮物質因素,但房子不在乎大小,車子是否豪華;90後的我們,結婚的必需品,也許並沒有愛情,但一定要有物質。

曾經看過一張圖片,也和大家分享下。

不難看出,這七年中,大多數結婚人群居85至95,但結婚的人數卻在逐年遞減。「結婚難」、「擇偶難」,真的是我們結婚太難嗎?還是我們想要的附加值越來越多呢?

我們總是在說幸福指數,這個幸福指數中,既包含了心理因素,也包含了情感因素。一個精神富足的人,也一定在情感上有著良好的發展。

而戀愛和婚姻必定是情感因素中重要的一環。

90後的我們,結婚是當下的人生大事,也是重要選擇,如何結婚,如何追求高幸福指數的愛情,是我們的必修課。


01、彼此喜歡,是我們在一起的基礎

很多人說到」喜歡「這個詞,會很害羞,也很少提及。總覺得喜歡是年少時的詞彙,如今二十多歲的我們,誰還會提及。

但我覺得,喜歡是伴隨我們終身的一個詞。它可以是帶著粉紅泡泡的樣子,也可以是浪漫青澀的樣子,更可以是熾熱美好的樣子。

從十幾歲到現在,我一直有一個對於愛情和婚姻的要求,也是必須的條件:我一定要找一個互相喜歡的人結婚。這是在一起的基礎,沒有了這個基礎,其他的都不重要。

很多人會質疑了,喜歡不會長久的,再多的喜歡,也會慢慢變成親情,被時間消磨去。

但我始終相信,喜歡會轉化成其他的方式,但無論怎麼變化,它還叫喜歡。對於那個人的感覺,也一定不會變化。

彼此喜歡,一定是我們在一起的前提。只有喜歡,我們才會發現對方身上的美好,也只有喜歡才會慢慢變成愛,也只有愛情我們才能包容彼此的缺點。

或許,你說不出來,究竟喜歡對方哪一點,因為喜歡本身就不是一個定義,而是一種感覺,只有兩個人才能產生共鳴的感覺。

就像晴子喜歡直樹,在直樹的大學畢業典禮上,晴子坐在台下,回想著這麼多年的生活。他們有過爭吵、也有過放棄。但晴子還是說了一句:」即便過了很多年,我還是很喜歡你。「

如果可以,一定要和互相喜歡的人結婚。


02、那個」合適「,我們要牢牢抓住

我們總在說感情要合適,三觀要契合。但究竟什麼才叫合適?什麼又叫契合呢?

我理解的合適,一定包含幾個因素。

我們的生活追求是一樣的,比如我們都想在婚後保持學習的習慣,比如我們都想要努力工作攢錢去旅行。

我們處理問題的態度也是相似的。家庭生活中的矛盾,一定會有,但一定要達成一致的態度。比如不能冷戰,要有一方主動緩和,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激化矛盾。

我們對於未來的規劃方向是相同的,對於彼此的價值觀是認可的等等。

這其中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合適。

我曾經遇到過三觀不一致的戀愛。我們有著在一起最基礎的條件,彼此喜歡。但我們沒有在一起的原因,因為精神上的不合適。

我想要專升本,考研究生,他表示支持,這讓我很欣慰,但他卻選擇留在原地,不繼續學習和努力,而是隨波逐流,家裡介紹一份工作,安逸穩定就好。

我們本沒有對與錯,但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註定我們無法維繫這段感情。即便我們彼此喜歡,也認定彼此是結婚的對象,但再多的自我認定,都抵不過一句不合適。

不合適可以摧毀很多愛情。因為我們無法欺騙自己,也無法忍受一段不合適的愛情,我們會感到痛苦和煎熬。就像讓你和一個你根本沒有感覺的人在一起一樣。

合適不止是一個標準,更是我們選擇幸福生活和感情的方法。

合適沒有百分百,只是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中,兩個人可以舒服地做自己,可以活得自在快樂。無需偽裝、也不用刻意討好。

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們會為了共同的方向一起努力,也會在這段感情中一起成長,收穫幸福。這才是真正的精神合適。

03、一定要有必要的物質基礎,但絕非攀比索要

我們都知道,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兩個人的喜歡和精神合適,會將我們帶到結婚的這扇門中。當愛情走向婚姻時,我們還有最重要的一個因素,那就是物質上的合適。

物質也沒有百分百的合適,也是兩個家庭的相對契合。

如果貧富差距過大,或者要求過高,都不是合適。

但我們都知道,很多人都達不到合適的範圍。

看過微博上的一則故事。男孩和女孩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卻在房子的問題上產生了分歧,男孩選擇了分手。

兩方家商量買一套婚房,男方家全款買,女方家陪嫁一輛五十萬的車子。

男方父母答應了,因為不答應,女方不同意這門婚事。但男孩心疼父母,希望可以自己出首付,婚後自己來還貸款,不想讓父母出資。

但女孩卻不同意,她不要當房奴,即便不需要自己還錢,但她也不要丈夫的錢還。那些錢是用在家庭支出里的,而不是還房貸的。

女方就認為,我嫁給你,你連一套房子都不給我買,那我有什麼安全感。

這個故事看似很極端,但卻在我們的身邊經常遇見,因為房子的問題,讓兩個人走到了分手的邊緣。

曾經的美好和愛情,都無法跨越物質不滿足。

房子或許需要,但要求全款和樣式,在我看來,有些過分。

兩家人一起負擔,或者先買套小的,兩個人一起努力再換。

女孩不要到了婚姻時,像一個市場上的賣家,把自己的婚姻明碼標價,所謂的安全感,也不是物質上能夠給你的。

男孩也不要有太多的心理負擔,愛你的女生,不會計較太多,但也不能因此當做不奮鬥的理由。

物質要有,但要有度。


04、其實,結婚沒有所謂的指南和標準,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而已

如果兩個人願意,怎樣都好。結婚一定是彼此舒服、願意向前走一步的狀態。

張小嫻說: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種幸福。

希望,我們都能遇見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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