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保姆和僱主相愛,寧可凈身出戶也要離婚!車子房子錢全不要了,值得嗎?

大河早點 發佈 2020-05-08T13:44:53+00:00

早年,她奉父母之命和鄰村的莊稼漢結了婚,但方姐一直心有不甘,雖然育有一兒一女,但她覺得,自己和丈夫兩人並無感情。

41歲的衢州女人方姐(化名)外出做保姆已經二十餘年。早年,她奉父母之命和鄰村的莊稼漢結了婚,但方姐一直心有不甘,雖然育有一兒一女,但她覺得,自己和丈夫兩人並無感情。

這些年,方姐在諸暨貼心照顧一對老人,還為老人送終。方姐的舉動感動了老人的兒子,甚至不僅僅是感動,最後,兒子要和老婆離婚,不顧一切,只要和方姐在一起。

方姐同意了東家的追求,日前到衢江法院起訴離婚。

說起來方姐也算下了決心,不但願意凈身出戶,家裡的全部存款歸前夫,而且還願意贈與他一輛小轎車,同時給他15萬元。

主審法官都驚了:這等慷慨的女原告,辦了幾十年離婚案,還是頭一次遇到。

4月28日,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願達成離婚協議。

父母之命,保姆嫁給了莊稼漢

方姐今年41歲,是衢州市衢江區一個村的村民,長得眉清目秀,但家境一般,高中畢業便一直在外做保姆。

2000年,隔壁村的小伙子陳某求婚,方姐父母認為陳某身體好,人老實,還勤快,家裡條件也不錯,趕緊把在外地做保姆的女兒叫了回來。

但方姐嫌陳某長得不好看,總覺得與自己想要的對象有不少差距。

方姐的父母卻是另一種想法,陳某身強體壯,種田、打工都是好手,且人老實,家境不錯,女兒嫁給他不會吃虧的。因此勸女兒要求不要太高,相貌一般能過關便可,結婚過日子,男人肯做能賺錢才是第一的。

方姐無奈從了父母也從了陳某。2001年1月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兩人育有一兒一女。

雖然生了一雙兒女,但夫妻感情一般般,除了哺乳期外,方姐基本上在外地做保姆。

保姆用真心俘獲真情

方姐一直在外做保姆,做過很多家的保姆,後來固定在諸暨市一戶人家做,主要是照顧一對老人的生活起居。

因為方姐勤快家務做得好,做的飯菜很合兩位老人口味,深得老人及其兒子徐先生的賞識。徐先生已經成家另立門戶,平時,他也會常常過來看看父母,買點老人喜歡吃的東西。

徐先生看到父母被方姐料理得十分周到,心裡非常感激,有時會額外給點錢給方姐,讓她添幾件衣物。

兩位老人都患有老年病,要經常上醫院,兒子常常因工作太忙,沒時間陪,方姐就主動承擔起陪護工作,耐心送老人上醫院看病檢查,只要有一個老人住院,方姐就會很辛苦,有時夜裡要在醫院值班守護,白天還要回老人家裡為兩位老人洗衣做飯,忙得團團轉,累得黑眼圈都出來了。

老人的兒子徐先生看方姐如此擔當和付出,而且從來沒有提出要增加工資,既感激又心疼,時日一久,對方姐也漸漸產生了好感。

不知不覺中,方姐在東家做了二十多年的保姆,料理服侍兩位老人,體貼周到,還先後為兩位老人送終。

這一切的一切,徐先生都看在眼裡,他愛上了方姐,動了真感情。

據了解,去年,徐先生與原配離了婚,決定下半輩子與方姐在一起,並向她表白。

方姐對徐先生雖有好感,但也頗感唐突,經過再三考慮,表示先回家結束自己的這段沒有感情的婚姻後再做決定。

慷慨離婚倒貼錢物

今年3月2日,方姐來到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理由是原被告雙方均長期在外打工,夫妻長期分居,沒有共同語言,感情淡漠,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

前不久,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原告方姐、被告陳某均到庭參加審理,審理中,被告陳某承認夫妻雙方長期兩地分居,很少在一起生活,已經沒有什麼感情,現在同意與原告離婚。

關於夫妻財產和未成年兒子撫養問題(婚生女兒已經成年),方姐表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造的沿街店面,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贈與兩個婚生兒女,家裡以前的存款歸陳某所有,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處理,希望未成年兒子由陳某撫養,自己享有探視權,她還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一輛小轎車(屬於原告的份額)贈與給陳某,同時給陳某15萬元。

陳某表示接受方姐的意見,未成年兒子由自己撫養成人,由自己承擔撫養費用,同意方姐對兒子享有探視權。

面對這等慷慨離婚倒貼財物的原告方姐,連辦了幾十年離婚案的老法官也頭一次遇到,很是驚奇,並核實了原告的上述言辭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4月28日,該案在法官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了包含上述內容的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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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錢江晚報

編輯:張艷艷

審核: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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