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縣誌(1990-2005)》中的幾處史實錯誤

華州文史薈萃 發佈 2021-09-19T15:06:49+00:00

2012年出版的《華縣誌》,是1949年以後,華縣所修的第二輪縣誌。是華縣地方志事業,繼1992年出版的第一輪《華縣誌》之後的重要成果。

《華縣誌(1990-2005)》糾誤

作者 秦 寂


2012年出版的《華縣誌(1990-2005)》,是1949年以後,華縣所修的第二輪縣誌。是華縣地方志事業,繼1992年出版的第一輪《華縣誌》之後的重要成果。但白璧微瑕,此書也有些瑕疵,現將其中的史實錯誤,略指出幾處,望方家指正。

2012版《華縣誌》

(1)《概述》部分:「1920年由本邑先進知識分子創辦的蒙養學堂」一句(見第2頁倒數13行),據《楊松軒教育文選》,應為「1902年」。

(2)《大事記》(第16頁19行):「華縣成立了郭氏研究會、鄭氏研究會」。據1994年6月24日《中共華縣縣委常委會會議紀要》,應為「成立了郭子儀研究會、鄭桓公研究會」。

(3)第一編《建置區劃》(第41頁第2行):「春秋秦武公十一年(前769)」。據《中國歷史年代簡表》,應為「春秋秦武公十一年(前687)」。

(4)第二十四編《教育》(第518頁第1行):「民國,華縣縣府派任校長」。民國時,各學校校長委任方式不一,不能一概而論。據民國《重修華縣縣誌稿》,當時校長委任有下面幾種方式:一是私立學校成立校董會,由校董會聘任校長。當時私立中小學校很多,如咸林中學、少華中學是校董會聘任校長。二是各保成立的保學,校長由「教育局遴選呈請縣政府委任之」。三是縣立初級中學(後為高塘中學),校長由省上委任。四是民國後期的中心學校,情況複雜,民國《重修華縣縣誌稿》沒有細說。總之,民國時,各學校校長的委任,不能以「華縣縣府派任校長」一言以蔽之。

(5)第二十九編《社會生活》第三章《宗教》(第615頁倒數第10行):「潛龍寺……始建於東漢」,應為「相傳始建於東漢」。因為潛龍寺建於何時有爭議,東漢時建此寺沒有可靠的史料證明,只是傳說。

(6)第二十九編《社會生活》第三章《宗教》(第616頁第3行):「永慶寺……相傳該寺始於漢而隆於唐」。據寺中明宣德八年(1433)的《鳳居山永慶禪院碑記》,永慶禪院的始建年代不詳。能證明的是,明宣德八年(1433),永慶寺修繕並立碑。此碑記中有「始於漢而隆於唐」一句,是從上下文看,不是記永慶禪院,而是記佛教在漢明帝時傳入中國內地,唐朝時達到興盛的狀況。

(7)第二十九編《社會生活》第三章《宗教》(第616頁倒數第3行):記述蘊空禪院,從康熙二十七年(1688)講起。據筆者實地考察,禪院內有北宋治平三年(1066)和熙寧二年(1069)的兩塊碑銘。因此,此禪院在北宋治平三年(1066)以前很久就存在了。記述蘊空禪院,應記「宋代已存」。

(8)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懿安皇太后」(第621頁),錯誤很多。現據《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訂正如下:「父有征戰之功」一句錯,懿安皇太后的父親郭曖沒有征戰過,也就沒有征戰之功。「元和八年(813)十二月,被立為皇后」,應為「冊封為貴妃」。「大中年(847),在興慶宮突然亡故」,應為「大中二年(848),在興慶宮突然亡故」

(9)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胡維俊」(第622頁),據明《華州志》卷十三《良吏傳》,「胡維俊」是「胡惟俊」之誤。「洪武十九年(1386),升任太僕卿」一句,「洪武十九年」有誤。據明《華州志》卷十三《良吏傳》,胡惟俊「洪武三年(1370)任(華州知州),……。越二年,百廢待興,民以殷富。後征為太僕卿。」沒有洪武十九年(1386)字樣。明《華州志》記華州知州,胡惟俊後,緊接著記的是王宗智,而王宗智是洪武十九年(1386)任職華州。問題是胡惟俊、王宗智之間有十幾年的間隔,應還有其他人任華州知州,但明《華州志》沒有記載。因此,記胡惟俊離職時間為「洪武十九年」不妥。

(10)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王標」 一段(第622頁):「明天啟(1621-1627)以舉人身份任華州知州」,據清康熙《續華州志》卷三《明華州知州王公標》:應是「於天啟六年(1626)由舉人為華州知州。」第622頁「後晉升為鞏昌府貳尹」,應為「後晉升為鞏昌府(治所在今甘肅隴西縣)同知。」貳尹,指唐代州府副職少尹,在明朝,是對州府副職的別稱,不是正式官職。鞏昌府同知,是鞏昌府知府的副職。在當代,敘述明朝的官職,以正式名稱為好,不要用別稱、尊稱。

(11)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鄧承藩」 一段(第622頁):「後來升任臨府同知」。據清康熙《續華州志》卷三《明華州知州鄧公承藩》:應為「臨江府(治所在今江西省樟樹市)同知」。

(12)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李嘉績」一段(第623頁):「以議典史身份,投軍從戎」。據民國《重修華縣縣誌稿》卷十三《李嘉績傳》,是「以議敘典史,投效軍營」。「議敘典史」,即由保舉而任用為典史,「典史」是一種小官吏。「議典史」無意義。

(13)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劉蔚清」一段(623頁):「清同治元年(1862),華州回民起義,他用數百兩黃金撫慰回民」。據清光緒《三續華州志》卷七《劉蔚清傳》:「同治元年(1862),發逆過境……,公以數百金啖賊,賊歡然去。」「發逆」、「賊」,指太平天國起義軍。

(14)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白伯旅」一段(627頁):「當場打死學生四人,重傷四人。」民國《重修華縣縣誌稿》卷一《大事記》記此事:「直向空拳之學生開槍,登時死四人:時義傑、張鈞、張在田、時毓琦,重傷者:張計文等三人。重傷四人」應是「重傷三人

華州歷代志書

(15)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鍾師統」一段(649頁):經歷中,缺1949年10月至1953年9月的任職情況。這時,鍾師統曾先後任中共西南局宣傳部幹部教育處處長,西南行政委員會幹部教育局局長、四川省文教委員會副主任兼四川省高教委員會黨委書記。

(16)第三十編《人物》第一章「武菊英」 一段(658頁):「武菊英,中國工農紅軍戰士。」從文中看,她的革命經歷是:15歲(1935年),隨丈夫到西安建立黨的地下工作聯絡點。1938年至1939年在陝北青訓班和衛生學校學習。等等。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在1937年8月前,稱工農紅軍;於1937年8月,改編為八路軍。文中沒有她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記載,是遺漏,還是誤記?

(17)第三十編《人物》第三章 「馬勵武」 一段(696頁):記國民黨高級將領馬勵武「1942年在進攻山東解放區時被俘。」據2010年5月11日渭南人民政府網,他是「1947年1月,在進攻山東解放區時,於魯南嶧縣被解放軍俘虜。」。1942年,正是國共合作抗日時,國民黨中將馬勵武不可能進攻山東解放區。

此書的史實不確處,還有一些;校對不精,錯誤更多。不再一一列舉了。瑕不掩瑜,這些問題不影響此書在華縣(華州區)地方志事業中發揮的作用,但史實的錯誤,會誤導讀者,故作此文。

2021年9月5日


圖文來源:作者供稿

原文作者:秦 寂

整理編輯:華州文史薈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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