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豪族的構成之外戚與宦官

燕雲侃歷史 發佈 2020-01-03T23:30:25+00:00

劉秀劇照一、外戚豪族東漢的外戚,一般都是功臣宿將,他們是豪強階級的上層代表。東漢後期政治上出現宦官豪族與官僚豪族的權力鬥爭,這場鬥爭導致黨錮之禍的發生。



一、外戚豪族


東漢的外戚,一般都是功臣宿將,他們是豪強階級的上層代表。外戚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強有力地左右了東漢的政局,形成了對政治權力的絕對壟斷。西漢一朝時的外戚本已經重權在握,再加上東漢大部分的外戚在成為外戚之前就已經是富貴權勢家族;由此對比西漢時期的外戚,東漢的外戚變得更加有權勢。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外戚豪族集團對東漢政權的強有力控制,不是因為其自身外戚的身份,更多是這些豪族在成為外戚之前本身就擁有的多方面勢力決定的;這和西漢時期升而為皇親的爆發模式還有不同的地方。東漢的皇帝都注意通過姻親的方式來拉攏強大勢力,憑藉這種方式來奠定或者鞏固自己的皇權統治。漢光武帝劉秀的婚姻就是這樣的出於這樣的考慮:


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后,故以此結之。因得兵拔邯鄲,從河北。


光武郭皇后不僅出身顯貴,並且極其有權勢。她的母親是真定恭王女。這位未來皇后的母舅真定王劉揚有眾十萬餘。劉揚起初投奔於義軍王郎的麾下,後來劉秀派劉植說降了劉揚。武帝的第二任皇后也出身於富豪的大家族。劉伯升剛剛起兵後不久,光武皇帝第二位皇后的哥哥陰識就「率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往謁伯升」。



以後東漢皇帝在擇選皇后之位時,更多考慮到拉攏豪族權勢而鞏固自身的皇位。擁有一定宗族實力是能否成為外戚的關鍵因素。所以說外戚集團對東漢政權的強有力控制源自於外戚成為外戚之前的「豪族」實力。


東漢的外戚中馬、竇、鄧、梁四大家族的強大威勢。東漢明帝的馬皇后,是大功臣馬援的女兒;章帝的竇皇后,是大功臣竇融的曾孫女;和帝的鄧皇后,是功臣鄧禹的孫女;順帝的梁皇后,是功臣梁統的後代。這四大家族,集功臣與外戚於一身,勢力非常強大。除了馬皇后一門,能夠自我謙抑之外,其餘的幾家外戚多有專橫跋扈,顯赫一時。馬援和竇融的家族在成為外戚之前就已經世世代代為高官。


《後漢書·竇融傳》的記載,為我們著述了竇氏一族富貴顯赫、炙手可熱的外戚豪族盛況:竇氏家族有過一位公,兩位侯,尚三位公主,二千石有四人。累世累孫,官府邸第相望京邑,數千計數的奴婢。王室、外戚、功臣都沒有辦法比擬。


竇氏累世都在西北地區擔任校尉和太守。竇融是張掖屬國都尉。因為他家「世任河西為吏,人所敬向」,因此他被位於今甘肅境內的五個郡長吏推為領袖,「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這是竇融等六人鑒於當時的環境而專門設置的一個職位。武威太守和張掖太守「並孤立無黨,乃共移書告示之,二人即解印綬去」。可見當時竇氏家族的政治勢力。據《後漢書·鄧禹傳》記載:



鄧氏自中興後,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餘侍中、將、大夫、郎、謁者不可勝數,東京莫與為比。



通過以上計數我們可以推斷出,鄧氏一族成員中在朝為政者的比例應是較高的,這種盛景甚至在外戚豪族集團中都是鮮有出現的。鄧氏一族的榮寵可見非凡。梁冀是東漢後期著名的外戚。他的兩個妹妹都曾先後被立為皇后,沖帝、質帝、桓帝也皆由梁冀策立為帝。


梁冀把持朝政,其跋扈之氣焰無以言表,皇帝反而成了無權的傀儡。因質帝當面稱梁冀為「跋扈將軍」,即被他所毒殺,另立桓帝,專擅朝政,結黨營私,任人唯親,大肆將官爵給予親族。延熹二年早對梁冀專權亂政不滿的漢桓帝,借宦官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等五人之力殺死梁冀,全族都一併被殺。《後漢書·梁冀傳》記載:


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梁冀)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通過材料可知,外戚豪族任官率和對政權的控制程度是驚人的。外戚豪族多因「軍功」而起,或因世代為官而權傾朝野至貴極一時,或因飛揚撥扈而霍亂


朝綱至家族沒落。儘管皇權通常對外戚豪族採取拉攏和依賴的態度來鞏固和維護自身統治,但當外戚豪族得勢之後,又出現了皇權和外戚豪族之間的權力鬥爭。外戚豪族的失控歷朝歷代時有發生,外戚力量過於強大勢必干擾皇權統治和國家政治的穩定,必然招致皇權統治的竭力打擊。但又不得不說的是,東漢時期的外戚豪族已經成為了構成東漢王朝政權體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構成因素。


二、宦官豪族


西漢時期的宦官權力還不是很突出:漢武帝時期雖已經開始任用宦官擔任中書令傳遞文書,但他們並沒有被委任實權,從而在政治上也沒有什麼影響。西漢時期宦官專權的實例只有漢元帝時期的弘恭、石顯。因漢元帝多病,所以弘恭、石顯被委任處理朝政。所有朝廷事務都要向這些實權在握的宦官呈報,然後再通過他們由皇帝決斷。



石顯字君房,濟南人;弘恭,沛人也。皆少坐法腐刑,為中黃門,以選為中尚書。宣帝時任中書官。恭明習法令故事,善為請奏,能稱其職。恭為令,顯為僕射。


成帝即位以後,石顯被罷免,恢復了之前漢武帝施行的制度,用士人代替宦官「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從此以後,在西漢剩下來的年代裡,再也沒有宦官有過石顯那樣的權勢。時至東漢時期,自光武帝即位以來宮廷職務逐漸轉交給宦官擔任。因為這項改動使得東漢一朝的宦官集團得到空前的發展,宦官的權力由此開始變得越來越大。


在西漢一朝,中常侍這類職務一直都是由士人來擔任的,沒有宦官擔任中常侍的特例存在;到東漢開始中常侍的職位卻都變成由宦官擔任。中常侍是宦官擔任的最高官職,秩本千石,後來增加到二千石,人員從四人增加到十人。職位數量增加、俸祿水平的上升說明宦官在東漢政治體系中擁有有力的話語權。


東漢大將軍的職位,一般都是由外戚擔任的,從蹇碩以後,這個職位就再也不是最高的軍事指揮官了;靈帝時宦官被賦予了更大的權力,這時候,置西園八校、尉,以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這是一個握有重要軍權的職位,蹇碩因此就成了真正意義上元帥,不僅可以控制司隸校尉,還可以指揮大將軍。



雖說外戚仍然擁有大將軍的名號,但最高的軍權卻已經從外戚轉移到宦官手中。這種局面使得雙方的矛盾更加趨向尖銳。單超還被任命為車騎將軍,這是一個僅次於大將軍的軍職。一般說來,宦官都是不能結婚的,也沒有子女,但卻不能因此就把他們看做是擁有特殊政治權力的個人;而是應該把他們看作是一個家族的成員。


公元135年宦官可以依法領收養子,他們的權利和財富得以繼承下去。從宦官的出身家庭來看,在入宮為宦官之後,宦官群體與其原生的血緣家族之間依舊保持著聯繫,


這種聯繫可能是他們的同輩的兄弟、從兄弟、侄甥等血緣親屬。為了讓他們的「後代」和家族的衣食無憂,宦官們開始爭相謀取權力和財富,任用至親,社會上便形成以宦官為中心的官官相護的局面。在順帝、桓帝和靈帝統治的期間,太守、縣令等重要職位多是由宦官的親戚占據著。


例如,桓帝時期擔任中常侍一職的的單超。其弟單安,人河東太守;其子單匡任濟陰太守。憑藉著這樣的親族血緣形成了宦官和地方太守互為政治保障的強強聯合。掌握在宦官手中的權力就不再只是象徵著掌權的個人,而是象徵著依附於宮廷的政治起家的宦官豪族;掌握在地方郡太守手中的權力也不單是掌握有地方最高行政權力的個人,是宦官豪族在地方行政區域內的原始血親家族的政治權力。


這就使得宦官對權力機器的控制變得更廣泛,更徹底,更具有動機。和宦官有親屬關係的太守和縣令,權力實際要比普通地方官員大得多。這些人依仗自己跟宦官的密切聯繫,橫行霸道,肆意妄為;有些人甚至還從事各種非法活動。


桓帝初,單超、徐璜、具瑗為中常侍,左悺、唐衡為小黃門史。吳侯宗族賓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起為寇賊。七年,衡卒,亦贈車騎將軍,如超故事。璜卒,賻贈錢布,賜冢塋地。明年,司隸校尉韓演因奏悺罪惡,及其兄太僕南鄉侯稱請託州郡,聚斂為奸,賓客放縱,侵犯吏民。悺、稱皆自殺。演又奏瑗兄沛相恭臧罪,征詣廷尉。瑗詣獄謝,上還東武侯印綬,詔貶為都鄉侯。



而既然這些官員都有大宦官作為後台和屏障,因此也就很少有人敢幹涉他們的不法活動。少數有良知、敢於出面彈劾或懲治他們的官員,通常都被宦官們在皇帝面前加以誣陷,到頭來,不是被罷免,就是被處罰。


宦官們相互援引,並且形成宦官勢力集團,左右著朝廷的核心權力,這一點在順帝即位、桓帝奪權、靈帝之初時表現的尤為明顯。在這一過程中,很大程度削弱了外戚和官僚豪族在朝廷中的地位。宦官豪族雖然可以作為東漢豪族勢力強大的正證,但同時又力證了宦官集團對東漢政權的毀滅性的打擊。東漢後期政治上出現宦官豪族與官僚豪族的權力鬥爭,這場鬥爭導致黨錮之禍的發生。宦官豪族的興起對東漢政權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宦官豪族的興起對於因外戚弄權本就晦暗的東漢朝政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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