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國產化不宜被大公司綁架

源正流清 發佈 2020-01-27T14:07:02+00:00

此前,由於很多人覺得國產化是大蛋糕,一些皮包公司扎堆進來,但是後來被發現實力不行,造成了效率低下,資源浪費。

此前,由於很多人覺得國產化是大蛋糕,一些皮包公司扎堆進來,但是後來被發現實力不行,造成了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於是出台相關政策,提高門檻,畢竟信息安全並非兒戲,建立軟硬生態不是很簡單的事,所以對晶片廠商、集成商、品牌商以及方案的提供商來說要有一定的要求。

只不過,意見稿出來的條件不是太科學,有一點矯枉過正,過猶不及。雖然改過一次,但還是存在誤殺隊友的情況。一位朋友告知,最近入圍廠商徵集意見稿好多條件都是某寡頭加進去的,因為這些條款簡直就是量身定製的,堪稱「蘿蔔招聘」。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利益集團具備很強的影響力。就這一點來說,美國也有類似情況,大公司都有自己的遊說集團,對政府決策具有很強的影響力。

科技創新最具活力的往往是小公司

從矽谷的發展史上看,最具活力,敢於創新的往往是小公司。大公司往往因為大企業病,或者決策趨於保守,在一些歷史機遇把握上反應偏慢,或決策偏向保守,反而貽誤戰機。

就這一點來說,微軟就是很好的例子,在發展初期,IBM、蘋果都是微軟所不能抗衡的寡頭,但在作業系統上,最後勝出的卻是微軟,原因就在於IBM雖然體量巨大,研發能力很強,但暮氣沉沉,決策上偏保守,機遇把握能力不如微軟。甲骨文能夠在資料庫上超越IBM,也是小公司更具活力的良好體現。在微軟成為巨頭之後,曾經IBM犯過的錯誤,微軟又重新走了一遍,以至於在移動作業系統上,微軟被谷歌逆襲,安卓稱霸,而WP則淪為歷史的塵埃。

錢伯斯對於大企業病和小公司更具活力有非常深刻的認知,因而鼓勵思科老員工出去創新,思科還給予一筆風險投資,並簽訂協議將來思科具有優先收購權。然後形成了老員工出去創業,搞出新技術,然後思科把公司收購回來的模式。其實,這也是當下歐美的主流創新模式,小公司去創新,大公司把小公司收購,然後推廣這些收購回來的新技術。


相關創新市場定製化要求較多

雖然一些人談起相關創新市場,會覺得是大肥肉,很容易賺錢,但實際上,相關創新市場也有自己的的市場特色,那就是每個批量都不大,而且定製化需求特別多。

雖然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但在辦公軟體上,並沒有一套從中央到鄉鎮統一的軟體,而是非常複雜多樣化的。就辦公助手和平台來說,很多地級市都不一樣,只能實現地級市內統一。

就省廳到市局到縣局再到鄉鎮站所這條線上,各個系統的辦公軟體和平台也不一樣,比如黨群系統有一些自己特有的東西,政法系統一些自己特有的東西、財稅系統有一些自己特有的東西。即便同一個系統內各家單位,辦公軟體也有差異化,比如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局都屬於政法系統,但對辦公軟體的需求也是有很大差異。

一個單位內部的一些信息系統,也各自不兼容。像黨建、人事、財務、採購等軟體或平台,往往是各用各的,有的按照條線統一到省一級,有的只統一到市一級......這導致黨政單位有較大的定製化需求。

小公司更加適合相關創新市場 大公司反而店大欺客

對於做慣了運營商超級大單的國內寡頭來說,XX單位這種每一單量不算大(相對於運營商以億為單位的超級大單而言),但各種定製化要求卻非常多,這使xx單位的項目在國內寡頭內部優先級排名上會比較靠後,加上大公司內部決策流程冗長,接受信息到做出反饋會比小公司慢一些,最終表現出來就會顯得大公司有點「店大欺客」。

相比之下,中小公司更具活力,市場反饋更加迅速,像運營商等超級客戶的單子小公司也很難拿到,只能在市場上能找到什麼活就幹什麼活,在這方面會有點顯得「飢不擇食」,可以被業主當成「孫子」使喚。由於好幹的事情往往會被掌握優質資源的大企業吃下,剩下的往往是不太好乾的活,但小公司只能為了生存硬著頭皮上,反而有助於解決XX單位軟體適配方面的一些老大難問題。

大公司用行政手段樹立門檻排擠中小公司並非福音

據小道消息稱,最近出了一個徵求意見稿,就入圍廠商進行了規定,其中的一些條件,就是為大企業量身定製的,大家都能看出來這幾乎是「蘿蔔招聘」,但可怕的就在於,根本沒人敢反駁。如果說是對門檻進行限制,讓自主技術入圍,把馬甲技術排除出去,這倒是能理解。但問題是一些條件對企業規模和資質進行限制,變相導致只有大企業能進,中小企業進不來,這就有點匪夷所思了。

鐵流認為,如果真的是要實現不受制於人,那麼,就應該把真正自主的技術入圍,而把其他受制於人的技術拒之門外。政策設定門檻不能有讓一家獨大的嫌疑,特別是ARM不宜被標榜為自主。如今ARM的支持者攻擊X86不可控,惶然不顧國內企業多次被ARM制裁,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如果是立足於扶持本國產業,讓各家都有飯吃,讓各家都能成長。那麼,只要技術團隊是本土化的,就都給個機會。

誠然,現在好多人看到這塊蛋糕,一些皮包公司都要進來分一杯羹,但是做到最後發現有的問題根本沒有實力解決,所以門檻也是需要的。只不過,這個門檻設立的科學性有問題。

按照個別大企業提供的意見,在趕走皮包公司的同時,把具有很強活力和潛力的中小公司也一併排擠出去了,可以說是過猶不及。這種門檻只服務於特定大企業的利益,無助於實現信息技術自己掌握。只會耗費大量資金和寶貴的時間「培養」出新時代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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