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喝酒引起的宋代仕宦之爭,透過現象,看官場酒風過盛的根源

老陳談趣史 發佈 2020-02-10T16:23:12+00:00

陶淵明的名句「平生不止酒,止酒情無喜」,即道出了飲酒有生情忘憂之效;《詩經》中有「以御賓客,且以酌醴」之句,則指迎接賓客應以美酒款待。

導讀:

在中國歷史上,飲酒素來為眾人所好。陶淵明的名句「平生不止酒,止酒情無喜」,即道出了飲酒有生情忘憂之效;《詩經》中有「以御賓客,且以酌醴」之句,則指迎接賓客應以美酒款待。就連遁入空門的某些僧人也被酒所吸引,稱之為「般若湯」

故世人待客聚會時,酒水往往是必備之物,飲樂也就通常特指飲酒之樂。在宋朝優容官僚士大夫的時代背景下,當時無論是公務聚會,還是私人宴請,都免不了要以酒助興,官場酒風甚為盛行。

宋朝官場飲酒往往不止於宴席上的飲樂,杯觥交錯之間也常引發諸多問題,由此還能釀成大小政治風波。這些都構成了宋代官僚生活的一項側面內容,也為觀察宋朝時政提供了一扇窗口。


一、政界的飲樂之風

宋代時期,一方面因為傳統生活習慣習俗、禮儀活動以及人際交往的需要,另一方面隨著釀酒技藝、產量的提高與商業經濟的空前發展,都使得酒的消費量大增。而帝王與官僚階層,也藉此獲得了更佳的飲酒條件。因此,宋代政界的飲樂之風甚為突出,並成為其時代的一個鮮明印記。 

1、君王好酒 

宋朝帝王大都有好酒的習慣,這不僅在各種正式宴會上有所體現,並且也表現於日常生活之中,由此帶動了宮廷層面的飲樂之風。對此官私記載皆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如開國皇帝趙匡胤嗜酒,即位後仍長期保持這一嗜好,以至於時常飲酒過量。

他曾在某次酒後坦承:

「沈湎於酒,何以為人?朕或因宴會至醉,經宿未嘗不悔也。」 《續資治通鑑長編》

宋太祖在宴席上還往往親自勸酒,典型例證如:功臣大將王審琦素不能飲,某次侍宴中:

「太祖酒酣仰祝曰:『酒,天之美祿,審琦,朕布衣交也。方與朕共享富貴,何靳之不令飲邪?』祝畢,顧謂審簡曰:『天必賜卿酒量,試飲之,勿憚也。』審琦受詔,飲十杯無苦」 《宋史》

君王好酒,以至於「杯酒釋兵權」「後苑之宴」之類收兵權與削藩之舉,也都是在君臣「酒酣」之際達成。

宋真宗不僅酒興濃,或許也是守成君主中最善飲者,宋真宗甚至在宴飲之日停止全天政務,如他曾在宴席中對臣僚表示:

「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復辭。」 《宋史》


即便到晚年多病之時,宋仁宗依然無法節制。據歐陽修親眼所見:嘉祐八年(1063年)上元節晨,宋仁宗率臣僚出遊京城寺觀過程中,設宴暢飲,至黃昏才罷。隨之登樓觀燈,又繼續飲酒,直至酒過五巡才散席。宋仁宗雖因此身體不適,但次日晚仍出遊兩寺,再與近臣對飲,就此加重病情。不久,宋仁宗便病死宮中。由此可見,其死因與過量飲酒有關。

至於宋代其他的皇帝,貪杯者也不乏其人,由此染病者亦不少見。宋徽宗在位期間,其窮奢極欲的享樂即包含了醉生夢死的內容,已不必贅述。宋光宗即位之初,朝臣謝諤在所獻「十箴」書中,首先提到的便是節制宮廷宴飲活動。宋理宗嘉定七年(1214),朝官陳宓同樣上奏批評「宮中宴飲或至無節」。

更荒唐的是,傀儡君王宋度宗在位十年間,最突出的嗜好就是酒色,史稱「自為皇太子時,以好內聞。既立,耽於酒色」。從他35歲早死的結果來看,應該與過度縱慾與飲酒有關。

2、朝臣好酒

在宋代官僚士大夫的流行生活情趣中,飲樂是一項重要的內容,在這種飲樂風尚下,一些大臣遂以嗜酒、豪飲名聞朝野。

如一代名相寇準,就屬其中的突出代表。據可信的史料反映,寇準在各地任職期間,即使在異常緊張的澶淵之役期間,寇準仍每晚必飲:

「每夕與知制誥楊億痛飲,謳歌諧謔,喧譁達旦,上使人覘知之,喜曰:『得渠如此,吾復何憂乎!』時人比之謝安」。 《續資治通鑑長編》

這也許是一種安穩人心的韜略之舉,但卻藉助飲酒的方式發揮,不能不說是寇準嗜酒習慣使然。於是有關他豪飲的各種逸事傳聞流播甚廣,成為世人津津樂道的話題。

再如宋初的兩朝宰相薛居正,以酒量超眾出名,「飲酒至數斗不亂」。神宗朝宰相韓縝,平生亦以暢飲著稱,其酒量可敵數人。

宋代有些官宦對聚飲活動的喜好程度,還到了非通宵達旦不足以表達的地步。典型的例證如:北宋名士宋祁,素好飲樂,其家中宴席幾乎無日不有。據傳他曾在某日晚間宴請時,為了延長時間,竟在廳堂內懸掛重重帷幕,然後點燈開席。賓客只顧暢飲取樂,不覺夜晚漫長。等到撤去幕簾,已是次日白晝,於是宋府宴席被稱為「不曉天」。


二、飲酒引發的官場亂象

宋代官方的宴飲活動,可謂名目繁多,其中最常見的便是各級衙門的宴請,以及官宦士大夫間的聚會。在這些聚飲活動中,宋人有盡顯風流的一面,特別是乘興酬唱之際,創作了無數的名篇佳作。

不過,杯盞之間也常引發諸多亂象,由此構成朝野關注的時弊之一。宋朝歷史上,官場因飲酒引發的亂象可謂形形色色、層出不窮,輕者給當事者引來非議乃至禍端,大者則敗壞法紀秩序。

酒後失態,是宋代官場常見的現象,甚至連某些宰輔大臣也不能倖免。如宋太祖朝初期的翰林學士王著,一貫嗜酒,曾因酒後失態被貶。

「宿直禁中,被酒,發倒垂被面,夜扣滋德殿門求見。帝怒,發其醉宿倡家之過,黜為比部員外郎」 《宋史》

宋初另一位文臣郭忠恕醉酒後上朝,不僅喧鬧朝堂,還與御史台官吏發生衝突,結果遭到貶官。

「被酒與監察御史符昭文競於朝堂,御史彈奏,忠恕叱台吏奪其奏,毀之,坐貶為乾州司戶參軍」 《宋史》

從以上諸多事例可見,宋代官員酗酒後暴露的各種失態行為,成為敗壞官方形象的突出表現之一

還有宋朝官僚飲酒過程中的不雅行為,主要反映在一如往昔的縱情聲色。

按照宋代官場流行的傳統,宴飲時大都有官妓或家姬陪伴助興,於是酒後常有放蕩行為發生。如北宋中葉,翰林學士楊繪被貶後某日,出家妓請客夜飲,府學教授胡師文酒後對楊府家妓肆意玩弄,令主人狼狽不堪。

「半醉,狎侮繪之家妓,無所不至。繪妻自屏後窺之,大以為恥,叱妓入,撻於屏後。師文離席排繪,使呼妓出,繪媿於其妻,遽欲徹席。師文狂怒,奮拳驅繪,賴眾客救之,幾至委頓」。 《東軒筆錄》

此事外傳後,楊繪引來極大非議,成為不自重的代表。

即使是外交場合,也經常出現的酒後失職行為。如皇祐三年(1051),宦官李希晟奉命迎接遼使時,與雄州判官左振在城內「宴飲無節」,即在接待遼使的宴會上縱酒無度,有失禮儀。兩人最終遭到追究,當地的文武長官也因此牽連被貶。

由上可見,宋代官場上飲酒亂象叢生,不僅助長了官員享樂之風,也對政務運行與法紀秩序帶來了直接破壞影響。


三、聚飲風波與仕宦之爭

宋朝一如歷代王朝,政壇存在或明或暗的不同派系,在他們結交的過程中,聚會飲酒常常是一種重要的媒介。而官宦之間交往的重要場合,也往往離不開酒席。不過,當酒桌承載著太多的政治因素後,有時就難免引發大小風波,或牽扯權力鬥爭,或波及人事糾紛。

南宋權臣當道時期,官員聚飲時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捲入派系鬥爭的漩渦。如紹興十三年(1143),權中書舍人程敦厚已任職數年,多次希望轉正,也得到宰相秦檜的允諾。但當秦檜獲悉他屢次出入大將家門,韓世忠之妾周氏、陳氏,張俊之妾章氏、楊氏,受封郡夫人,程敦厚所寫詔書詞語「極其稱美」,遂引起秦檜的不滿。

某日,程氏參加韓世忠家宴,酒後竟將酒器懷揣回家。秦檜聞聽立即指使御史彈劾,揭露其「丑德穢行」,最終將程氏貶降為知縣。

根據秦檜當權期間肆意迫害異類的情況來看,捏造罪名司空見慣,此事應與猜忌朝臣結交將帥圈子有關,可能亦屬冤案,不過因宴飲惹火燒身的結局,大概無誤。

在宋代官場宴飲中,因派系權力鬥爭造成的風波通常背景複雜,其後續影響也非同一般。與此同時,原本純屬應酬交際性的場合,因杯盞中的偶然因素亦可造成不快的場面,最終導致關係失和與人際糾紛的後果。

宋代有關這方面的事例,以种放與王嗣宗之間的酒桌衝突最為著名。种放是宋真宗時期蜚聲海內的隱士,深得宋真宗的欣賞,官拜工部侍郎,往來於京師朝堂與終南山林之間,與達官貴人交遊甚廣。

不過,以後卻因一場飲酒風波導致其盛名敗落。據《宋史·王嗣宗傳》記載,王嗣宗知永興軍府,种放從開封返回終南山,王嗣宗特地到驛站以禮相迎。不料在隨後的設宴洗塵中,种放喝醉失禮,兩人遂爆發口角,

「放既醉,稍倨,嗣宗怒,以語譏放。放曰:『君以手搏得狀元耳,何足道也!』」

种放借酒揭對方之短,的確有所依據。王嗣宗當年在宋太祖朝參加殿試時,成績本與趙昌言不相上下,後因皇帝一句戲言,他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王嗣宗以手博取狀元的往事,屬其最為忌諱之處。

這次酒場反目後,王嗣宗便上奏揭露种放及其家族在本地的種種劣跡:

「所部兼幷之家,侵漁眾民,凌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採,周回二百餘里,奪編甿厚利。」

不僅如此,奏疏的言辭還相當激烈,「極於詬辱,至目放為魑魅」。宋真宗正厚遇种放,只得令其徙居嵩陽迴避。

經歷這場風波後,种放聲名大損,從而失去了朝野推崇的地位。


四、官場酒風過盛的根源

兩宋時期,官場酒風過盛的問題,已為朝野所共睹,但此風依舊難以遏制。推究其因,除了以往歷代共性的因素外,宋朝統治集團對飲酒問題的態度,以及與此相關的制度規則,則是主要的時代根源

首先,宋代帝王往往秉持放縱飲酒的態度是官場酒風過盛的重要原因。

按照規制,官員上朝不得有失儀舉動,而飲酒過量後難免如此。宋代皇帝大都自身好酒,大概認為貪杯屬人之通病,因此對臣下飲酒多採取放縱的態度,甚至對他們酒後入朝舉止失當亦予以包容。

如在雍熙元年(984)的春季大宴上,宋太宗暢飲甚歡,

「以虛盞示群臣,宰相言飲酒過度,恐有失儀之責」,

但宋太宗卻主動對御史中丞滕中正表示:

「今君臣相遇,有失者勿彈劾也。」

接著又告之以冠冕堂皇的理由:

「朕樂在時平民安。」

由此可見,宋朝帝王不僅帶頭享樂宴飲,還常常寬縱臣僚酒後上朝失態,這便不難理解官場酒風之所以盛行。

其次,宋代士大夫熱衷飲樂風尚的態度,是官場酒風過盛的又一重要原因。其實,自古世人聚會飲酒,除了獲取自我陶醉的感受外,又往往看重其中的融通之效。在推杯換盞之間,不僅有助於釋放情緒,加深彼此信任,還能緩和矛盾,甚或化解僵局。故聚飲也是官場交際的重要方式。

因而,宋代官僚對飲酒大都保持積極的態度,視之為官場風尚,縱然因酒發生衝突、紛擾,但凡不涉及大的風波或矛盾鬥爭,通常也予以包容。

「東封,車駕在道,夜有堂吏,被酒忿爭,皆愴惶入白,公(王旦)臥不答。夜入對,上曰:「臣寮奏狀,千乘萬騎在外,可斬首以令眾。」公曰:「此正小人一時醉毆,若斬之,是禁人飲酒,令飲酒者皆懼。車駕在外,人情焉得安,已捕歸京府系治。」後府申覆,公曰:「若初輕斷,亦恐縱人,今霈大赦,可赦之矣。」

這段文獻提供的信息是:在君臣東封泰山途中,堂吏們夜晚酗酒鬥毆,驚擾到皇帝和眾臣。宋真宗詢問是否採納殺一儆百的提議,宰相王旦卻認為不過是一時醉酒過失,不足以問斬,更重要的是此舉意味著禁止飲酒,「令飲酒者皆懼」。最終,當事人暫時遭到關押,以後再被赦免。

由此可見,「禁人飲酒」不符合人之常情,當然不為宋代官場所接受。

宋朝各級、各地官署也存在大量的官方宴飲活動,包括接待往來官員和各種定期聚會等。各地公務宴飲應酬繁多,有時甚至令人應接不暇。

如蘇軾在杭州通判任內,疲於應付各方酒席,以至「不勝杯酌」,時人便稱杭州通判為「酒食地獄」。

更有甚者,在緊張的邊防前線也是如此,如景德元年(1004)九月,在遼軍大舉南攻前夕,宋真宗下詔給河北前線主帥王超及以下官員增加公用錢。

「詔給北面三路都部署王超公用錢滿萬緡,余並增給有差」

據隨後王超反映:

「日與知州、通判、軍職等會食,飲酒或至日旰,慮妨公務。請隔日一會食。」

顯然,就連軍事統帥都覺得每天與地方官、將校聚飲不妥,尤其是從中午拖至黃昏妨害公事,故建議將聚飲改為兩日一次。

不料,宋真宗竟批覆道:「軍中舊制,驟令改易,恐群議非允」責成王超遵循慣例。

由此極端例證可見,宋朝官場的宴飲活動已成為公務的必要環節,不便隨意停廢。南宋人遂指出:近人有認為州郡設宴不妥,是不懂祖宗優待官員本意。惟有發生貪污不法,才有必要痛加懲治。

在此附帶補充的是,宋朝官方還直接開辦酒樓以滿足官僚的需求。如南宋臨安城有許多大型的官營酒樓,其中「太和樓」擁有包席數百間,這些官營酒樓大都豪華氣派,金銀酒器動輒千兩以上,並有陪客的官妓數十人,而對象主要是仕宦之流,被諷刺為「聊以粉飾太平耳」。

「席分珠履三千客,後列金釵十二行」


結語

歷史上,統治階層喜好飲樂本屬常態,但過度沉湎於酒則會帶來諸多危害,因酒荒政甚至足以禍國。故清醒的當政者通常會關注官場酒風,必要時還推行禁酒令

如周公作《酒誥》,即在於告誡殷商酗酒亡國的教訓。宋朝對官場的飲酒活動也有不少限制,這不僅體現於官員在履行政務時禁止飲酒,對上朝因酒失態的朝官加以彈劾懲處,還反映在對科舉考生及軍人的相應禁令上。

如在宋神宗朝,國子司業朱服上奏要求:凡到京考試的舉人,如有包括酗酒行為在內的品行惡劣者,「委本監檢察聞奏,比附學規殿舉」,得到批准。宋代軍法則規定:

「以強凌弱、忿爭酗酒、喧悖惡罵,或搧惑恐嚇軍伍,及犯階級於理不順者,斬。」

然而,奉行實用主義的宋朝統治者,一貫傾向以懷柔手段籠絡上層,故在不危及自身統治與可控的前提下,視放縱飲樂為收買官僚集團的手段之一

正如宋太祖在「杯酒釋兵權」中對功臣將帥所說:

「爾曹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歡以終其天年。」

因而,宋朝官場酒風盛行及其引發的問題始終存在,也就不足為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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