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火燒白宮的加拿大,為什麼今天變成了美國最忠誠的盟友?

王光之話史 發佈 2020-02-27T18:17:58+00:00

事實上,為人所熟知的美國流行搖滾天后艾薇兒並不是美國人,她出生於加拿大安大略,是加拿大人如果我不說,你是否會知道其實很多知名的美國好萊塢或者樂壇明星並不是美國人,而是加拿大人。

王光之/一個有腔調的人文類解讀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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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說,你是否會知道其實很多知名的美國好萊塢或者樂壇明星(比如搖滾歌手艾薇兒,流行歌手賈斯汀比伯,導演卡梅隆,喜劇演員金凱瑞)並不是美國人,而是加拿大人。

加拿大,是一個很「北方」的國家,它的歷史和美國息息相關。

印象中,加拿大這個國家一直是富裕、繁榮、文明、穩定的的代名詞,而且在國際上也是和它南邊的鄰居世界頭號強國美國同穿一條褲子的「哥們」,可以說是美國現如今最鐵的盟友之一了。

加拿大有兩個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1.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曾經攻入美國首都的國家。

2.是現如今世界上最富裕、最發達的國家之一,集G7、G8、G20、聯合國、北約、世貿等等國際組織成員於一身的國家。

是的,如果我不說,你是否會知道人畜無害的加拿大其實是第一個攻入美國本土的國家(有爭議,有人認為是英國),甚至還火燒了美國白宮

說起來怪不好意思的,今天的那個白宮其實是讓加拿大給燒了之後再建起來的。

那麼我們接下來就來簡單聊聊「楓葉之國」加拿大(人口3700多萬,領土面積998萬平方公里,GDP1.7萬億美元)的歷史還有它和美國不得不說的「愛恨情仇」。

寒冷的北方之地——天生被殖民,從維京人到法國人再到英國人

加拿大是當今世界上第二大的國家(第一大是俄羅斯,第三大是中國),但是同時又是世界上最寒冷的國家之一(維度範圍是北緯41°-83°)。

這片土地上有大量凍土和原始森林(森林面積約占加拿大面積31%),氣候多變,極端溫差甚至可以達到100多度(中西部夏季最高溫度40°,北部冬季最低溫度零下60°)。總而言之,加拿大這地方在古代不是很適合人類居住。

這裡的原住民是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這些部落民族都十分抗寒,也就是耐凍。在歐洲殖民者到來之前,加拿大的原住民仍然活在石器時代,但是已經出現了部落聚集的社會。

大約在公元1000年前後,來自北歐的維京人(大多是海盜)達到了紐芬蘭島,登陸之後開始修建了一些城堡據點。

後來維京人漸漸不見了,然後葡萄牙人和義大利人都短暫地來過,但始終沒有建立起殖民統治。1534年,法國人登陸紐芬蘭島,正式宣布加拿大(Canada,是印第安語言中的「村莊」)為法國王室所有。16世紀之後,加拿大漸漸成為法國人的殖民地,但同時英國人也開始染指加拿大。

法國人建造了殖民總部魁北克城,將治下的北美土地稱為「新法蘭西」,但是更多時候在殖民地民間仍然被稱為加拿大。


17世紀,英法打了一場「海狸戰爭」(1629-1701年),這一打不要緊,直接從17世紀打到18世紀,斷斷續續打了72年。導火線是關於海狸的歸屬(加拿大的國獸)。

因為加拿大有大量海狸,而海狸皮在當時的歐洲十分搶手的原料(用以製造昂貴的衣物),利潤十分巨大,英法都想獨吞這杯羹。

由於海狸貿易的火熱,不少來自歐洲(主要是英法兩國)的獵人向加拿大北部遷移尋找海狸(海狸皮一年只能收穫一次)。歐洲獵人們建立了商業據點和皮草貿易站點,這也使得加拿大寒冷的北方得到了客觀上的開發。

「海狸戰爭」其實不太像是一場戰爭,而更像是一場因為商業糾紛撕破臉的打鬥。但無論如何,因為海狸戰爭,英法重新勘分了加拿大。(進一步明確了海狸的獵捕問題)同時,打了72年的海狸戰爭不止把英法拉了進來,還把美加邊境的易洛魁聯盟(北美六個強大的原住民部落組成的聯盟也拉了進來,死傷了不少人。

而英法七年戰爭的根本的原因是英法列強對加拿大領土劃分的矛盾,也就是勢力劃分範圍問題。說白了誰都想要獨占加拿大。

法國人的殖民地越來越大,這讓英國人十分不安,但好在法國人承認英國殖民地的哈德遜灣公司(類似東印度公司),可是矛盾依舊與日俱增。

進入18世紀,英國移民大量移居北美殖民地,而法國殖民者卻沒有激增,很快英國殖民地人口和法國殖民地人口就達到了10/1。

這人口一多就有了底氣,有了底氣就要土地。


進入18世紀中旬,歐陸普魯士、奧地利和俄羅斯等國開始崛起,於是乎英法這兩個老牌帝國當然得摻合摻合。隨著歐洲列強劃分勢力範圍的矛盾激化,七年戰爭(1754-1763年)終於爆發。

法國人少,就和印第安部落聯盟(主要是休倫族、德拉瓦族、肖尼族和魁北克印第安部落),英國人不傻也拉了一派印第安人(易洛魁聯盟)。

同時英國人還和西班牙結盟,「以海制陸」,憑著人數優勢和海軍,英國殖民軍攻陷了法國北美殖民地的重鎮魁北克和蒙特婁(今天的蒙特婁仍然是法語區)。

1763年《巴黎和約》簽訂,法國戰敗,割讓加拿大給英國,割讓路易斯安那給西班牙。這一仗是北美歷史的分界,自此之後法國正式離開北美大陸(拿破崙時期贖賣路易斯安那給美國),而英國確立了北美東部的統治地位。(自此盎格魯撒克遜文化成為北美主流)

英法七年戰爭結束之後,法國軍隊雖然離開了北美,但是依舊留下了十幾萬阿卡迪亞人(大部分法國殖民者和原住民的混血後裔,操法語)和法裔移民。一部分阿卡迪亞人被英軍驅逐,到了今天的美國奧爾良和路易斯安那地區定居,留下來的法國後裔(包括阿卡迪亞人、魁北克人等所有法語加拿大人,人數約為590多萬,占比15.8%)仍然生活在魁北克和緬因州法語區。

自此,北美正式形成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三種語言區。

英國王室的北美最後屬地——南部不老實的鄰居和貪得無厭的英國佬

1775年到1783年,英屬北美殖民地中的新英格蘭發動了獨立戰爭,建立了美國。

從英國王室簽下姓名、美國正式獨立的那一天開始,美國和加拿大的「愛恨情仇」也正式開始了。

美國獨立之初,英國佬當然不開心,他們害怕「揚基佬」(英國對北美民兵的蔑稱)會繼續擴大領土,事實上,美國確實不斷地擴張,到了最後,加拿大成了英國人在北美的最後陣地。

無論如何,英國國王和加拿大人都希望:加拿大不能再丟了。

英國人一開始還不甘心,開始用各種方法遏制美國,從海上封鎖貿易到增兵加拿大,無所不用其極。而美國則在法國人和西班牙人(西班牙害怕英國獨大北美)的幫助和英國人硬碰硬。

事實上,加拿大一開始對美國的態度是怕得要死!舉個例子:加拿大之所以把首都定在渥太華,而不是多倫多(加拿大最大、最發達的城市)就是因為渥太華坐落於森林之間,而多倫多坐落於一馬平川的平原,美國人一來無險可守。

而美國人也確實覬覦加拿大,早在獨立戰爭時期就打到魁北克和蒙特婁城下,不過那是因為害怕加拿大英軍攻打紐約的先發制人。(美國一直很想拿下魁北克作為和英國人對峙的前沿陣地)

美國成立後,幾乎所有自認為是英國王室臣民的北美英裔都跑去了加拿大。進入19世紀之後,隨著美國漸漸強大,對於領土的渴望愈發膨脹,一邊在西進(西進運動),一邊打起了加拿大的主意。

但是,事實上,加拿大人和美國人其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你可以這樣認為,加拿大人是更為英國化的北美人,而美國人是北美化的北美人。

對於新興崛起的美國而言,英國人仍舊是揮之不去的「夢魘」,而加拿大就是關鍵,拿下加拿大就可以獨霸北美。為了稱霸北美擴大領土,也為了打破英國經濟封鎖,美國決議對加拿大動武。

1812年,美加戰爭(又被稱為第二次英美戰爭)爆發。沒想到,仗打得很失敗,1813年美軍潰敗,不止全面撤出加拿大,甚至還被英加聯軍(英國皇家部隊和加拿大民兵)攻入華盛頓,麥迪遜總統和幕僚只能倉皇逃命。

英加聯軍占領了華盛頓,為了報復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美軍火燒多倫多國會大廈,是的,加拿大人火燒了白宮。但是1814年戰爭結束後,英國人和加拿大人還是離開了美國,美加進入相對和平的階段。

但是這是歷史上美國建國之後,首都唯一一次淪陷。

從此之後,美國只敢伸手染指墨西哥土地和西班牙殖民地,而隻字不提加拿大。

然而美加戰爭不只是折了美國的野心,英國人也沒落到好處。隨著英國人殖民統治的愈發頹靡,也就是「吃相愈發難看」,加拿大也出現了獨立的嘗試,比如1838年到1839年加拿大短暫地出現了叛亂。

在叛亂之中還出現了「曇花一現」的加拿大共和國(相傳只存在四個月),雖然很快消失,但起碼讓英國人知道了——加拿大人要求更大的自由(自治權利)。1840年,英國北美殖民總局做出讓步。

1841年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合併成為加拿大省,這是歷史性的一步,標誌著加拿大開始進入聯邦時代,取代了之前鬆散的殖民統治。同時,1846年英美解決了俄勒岡地區的爭議,自此開始,美加邊境正式成型。

這就代表著老美不能動不動「欺負」加拿大了。

1867年,英國終於是鞭長莫及了,和加拿大簽訂了《北美法案》,將加拿大省、新不倫瑞克省和諾瓦斯科舍省合併為一個聯邦,這就是加拿大聯邦的前身(此後其他加拿大領土陸續加入)。

加拿大獲得了成為一個英帝國體系內獨立自主民主國家的身份(加拿大是英國最早的自治領土),定都於渥太華。

但無論如何,加拿大是英國在北美最後的底牌了,雖然自治搞了起來,但是加拿大仍然處處受制於英國(比如軍事、外交、商業貿易等等)

搬不走的鄰居——如何和美國搞好關係以及如何更加獨立

加拿大獲得自治權利之後,英國人的哈德遜灣公司又把魯珀地賣給了加拿大,又引起了加拿大法裔移民後代(梅蒂斯人,早前法國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後代)的不滿,他們害怕東部的加拿大移民會侵吞自己的土地,又打了一仗。

但結果還是被加拿大吞併,但是後來以一種相對和平的方式相處。(這暗示了加拿大種族矛盾的和緩)

19世紀之後,加拿大進入人口增加時期。

首先是大量的森林資源又開始吸引了大量移民前來開墾荒地、伐木、建立據點,並且逐漸取代了海狸皮草貿易,成為加拿大最有利可圖的行業,這一波移民潮又使得加拿大人口增加了不少。

然後,加拿大西北部寒冷的、和美國阿拉斯加州接壤的的育空地區又發現了大量礦產(也有黃金),這些礦產又吸引了超過十萬的移民前去淘金。

但是很快19世紀加拿大的移民潮就陷入停滯,因為不少加拿大受不了寒冷的氣候移民去了美國。進入20世紀之後,又由於加拿大良好的經濟和透明的社會,新一波的移民潮(主要是較為貧窮的群體)又紛至沓來。這一次的人口增長,非常巨大,奠定了現代加拿大的人口數量(保守估計超過百萬)

但是直到一戰爆發,加拿大也還是英國的國土,英王仍然在名義上享有對加拿大的主權(直到今天)。一戰爆發後,加拿大派出高達62萬人的部隊前往歐洲「勤王」,也就是為英國而戰。

一戰過後,加拿大死亡6萬7千多人,受傷更是達到了17萬之眾,一戰結束後從歐洲歸來的運兵船停靠的加拿大港口甚至有些遍地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傷兵。

一戰相當於加拿大人的「投名狀」,加拿大的民族主義開始復甦,如此慘重的代價當然換來了英國進一步的讓權,加拿大人渴望更大的自主權利(主要是國際事務上的)。

一戰後英國經濟衰退,為了緩解經濟危機(1929-1933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大危機),英國開始向殖民地傾銷貨物,而加拿大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為了爭取加拿大市場,也是為了安撫加拿大人,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通過。

規定加拿大獲得獨立的外交和立法權,英國和加拿大是「平等」關係而非宗主國和僕從國關係(事實上,當時的加拿大仍然是大英國協成員國)。這可讓加拿大人開心壞了。

但是一戰之後,威脅又來了。

英國政府在一戰中向美國借款8.5億英鎊,同時還有高額利息,老美擺出臭臉不願意和英國商談還款問題,這讓英美關係交惡。加拿大卻在英美矛盾中首當其衝。

1921年,加拿大因為害怕美國吞併加拿大甚至制定了攻擊美國的防衛者一號計劃.....(楓葉佬的腦洞啊)

我簡單解釋一下這個防衛者一號計劃。加拿大當時只有美國1/10的軍事實力,為了打敗美國,必須聯合英國、墨西哥甚至是日本(因為當時的日本和英國是一起打德國的盟友),他們將聯合將從四路進攻美國——日本打美國西海岸,墨西哥進攻美國南部,加拿大從美國東北和西北進攻。

這個計劃其實挺可笑的,完完全全就是加拿大人的「自嗨」,但其實1930年美國也制定了入侵加拿大的紅色戰爭計劃(這個計劃甚至想要吞併所有的英國殖民地)。

最終,1928年在自知時過境遷的英國的勒令之下,加拿大總參謀部作罷了這個「瘋狂可笑」甚至會導致加拿大滅亡的計劃。最終加拿大只是加強了五大湖區域的防備(修了不少工事)。

但是美國真的是差一點就吞了加拿大,奈何時代變得太快,1939年二戰爆發。英美成了同盟,加拿大自然也是盟友。二戰期間,加拿大徵兵達到了頂峰,110萬加拿大人參軍入伍。

戰後,國際秩序變革。冷戰語境之下,加拿大終於是明白了——自己那個令人討厭的鄰居現在是世界霸主了,於是乎,加拿大立刻從英國懷裡撲到美國懷裡。

1949年,英國知道「孩子大了留不住了」,紐芬蘭地區加入加拿大聯邦,現代加拿大成型。

首先是軍事(加拿大是北約創始國之一),而後是經濟(在加拿大美元可以通行),最後是文化(美加文化基本上同步)。美國成為西方世界的老大,而加拿大作為美國的後花園,自然是一步步地被迫或者自願成為了美國最忠實的盟友之一(美加是軍事外交政治經濟全方面的盟友)。

不從美國?看看古巴和南美下場。

隨著美國一日日強大,英國知道自己早就留不住曾經的「馬仔」加拿大。1982年,英國議會通過《加拿大法案》,加拿大獲得修憲權,正式獨立。

此後,加拿大國內也出現過魁北克(法語區)的獨立公投,但最終沒有通過。

今天的加拿大——軍事靠美國保護,經濟依附美國

加拿大從英國中脫離,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現在的加拿大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美國後花園。冷戰時期,美國就已經和加拿大簽訂了共同防衛條約,基本上加拿大的大門是永遠為美軍敞開的,事實上加拿大的國防也是美國來保證的。(但沒有布置美軍或者反飛彈設備,可是加拿大是允許美軍進入作戰的)

在經濟上,加拿大雖然總量沒有美國多,但是依靠著豐富的資源和美國的貿易支持,加拿大的人均GDP非常之高(4.6萬美元)。然而,問題也存在,那就是加拿大太過依賴於美國的經濟,加拿大遍地都是美國企業,就業率(美國人平均收入比加拿大高30%-50%)也是美國企業拉起來的,同時也十分依賴於美國市場(美國市場比加拿大大個10倍左右)。

同時,加拿大也有美國沒有的優勢——移民條件寬鬆、種族矛盾緩和、社會福利高、社會治安相對安全。(值得一提的是,華裔是加拿大第二大族群,人數約為200萬,約占比5%)

今天的加拿大和美國之間甚至沒有邊界(美加邊境是世界上最長的不設防邊境),兩國往來也沒有什麼阻礙,美元和加元甚至可以1/1兌換使用

加拿大和美國從火燒白宮的死對頭到今天肝膽相照的朋友,一切都不過是歷史的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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