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神道和佛教:「佛法」與「王法」在日本的「聖俗」千年之爭

跟着地圖看世界 發佈 2020-02-27T02:32:47+00:00

日本位置圖說到日本靖國神社,國人一般都會很反感,因為那裡是右翼份子喜歡去祭拜的地方。根據日本文化廳每年實施的《宗教統計調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日本神道教組織的信徒有8474萬人,佛教信徒有8770萬人,共計1.72億人,信教人數比人本總人數還多。

說到日本靖國神社,國人一般都會很反感,因為那裡是右翼份子喜歡去祭拜的地方。其實,神社就是日本神道教祭神的場所,神道教是在日本本土發展出來的宗教,源起自古以來的民間信仰與自然崇拜。在明治維新後,神道教曾被定為日本的國教。不過,日本二戰投降後,神道教不再視為國教,但神道習俗也在融入日本人的生活中。

早在南北朝的時期,佛教就通過朝鮮半島傳入日本,唐朝鑒真6次東渡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如今,神道與佛教是日本的主要宗教。當前日本人信奉最多的是神道教,佛教排第二,由於幾個世紀以來的神佛習合,許多人同時信奉神道與佛教。根據日本文化廳每年實施的《宗教統計調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日本神道教組織的信徒有8474萬人,佛教信徒有8770萬人,共計1.72億人,信教人數比人本總人數還多。

那麼,在日本,神道教和佛教如何「和平共處」的呢?

互相扯後腿:佛教在日本曾經興盛到幾乎把神道逼到無處可退

政教分離一直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最高原則之一,但是這個最高原則卻也很難辦到。比如在美國在作證時也是要手按著聖經宣誓,不過萬一宣誓的人不是基督教,當他嘴裡說「我發誓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時,心裡到底會嘀咕什麼呢。

在佛教里,一直都有「王法」和「佛法」這兩種說法。佛法自然不必再作解釋,王法指的是世間一般法則或是國家君王之法,而對佛教團體來說,兩者是互立而不衝突的。

但這只是「理想狀態」,事實上兩者互相勾結或互相扯後腿的情形多不勝數。擁有神道和佛教兩大「強權」的宗教大國日本,自然也逃不出這個宿命。

自稱是神明子孫的天皇家族,自古就有「官國幣大社」制度,這裡面的幣指的是「幣帛」,也就是獻給神明的供物,「官幣」指的就是由中央政府,而「國幣」則是由地方政府負責提供祭祀經費的各級神社。

比如平安時代(794年-1192年)中期完成的法律規則「延喜式」,50卷里就有10卷是有關神道的內容。被視為神道最高峰的伊勢神宮,過去還是由未婚的皇族女性擔任所謂的「斎王」。在日本早期歷史,「政」這個字就像它的日文念法一樣,幾乎和「祭事」等同意義。

6世紀佛教傳入日本後,這個當時東方世界的普世價值可不像現在被定義為「宗教」,而是追求真理的「科學」和先進技術的綜合體系,這是因為佛教僧侶具有唐朝先進的知識。日本為了讓自己可以成為在世界「站起」的國家,天皇因此支持佛教,用官方力量系統性地輸入這個體系,一時神道失勢。

雖然現在可能難以想像,但佛教在日本曾經興盛到幾乎把神道逼到無處可退。直到8世紀末,佛教僧兵的權力亢進,天皇欲制衡佛教的勢力,因而神道再度得勢,兩種宗教逐漸互相混合。

奈良佛教的興起:和尚完全等於「國家公務員」,出家必須要經過國家認證

佛教剛剛傳入日本的時候,為了挽回水土不服的劣勢,後來還發展出「本地垂跡說」,也就是說其實日本的神明們原本都是佛菩薩,是為了救渡日本這些信徒才化身成比較親民的神明模樣。

本地垂跡說的最著名產物,就是日本宗教信仰里獨有的各種「權現」。所謂權現指的就是「暫時顯現的姿態」,用這種含糊的解釋統合了佛教和神道兩種信仰。在日本這種現象被稱為「神佛習合」,在我國比較接近的例子,就像道教的道觀里會有觀音,關帝成為佛寺的伽藍菩薩等等。

因為日本佛教是官方主導,所以奈良時代(710年-794年)的所有佛教建築和人事經費都由政府負擔。當時的和尚完全等於國家公務員,正因為這樣,出家必須要經過認證。每年各宗的出家人數都有數量規定,這種制度稱為「年分度者」,年分度者的數量也自然決定了這個宗派的興盛與否。

這個時期的佛教專為國家服務,修行內容也偏向經典的學術研究。因為位於奈良,所以也被稱為「奈良佛教」,或是以奈良的別名統稱當時興盛的華嚴宗、法相宗等宗派為「南都六宗」。

奈良佛教的遺產,包括以護國神鹿聞名的東大寺和相鄰不遠的興福寺等巨大古寺。而這些古寺也帶了一個不好的頭。

那就是在模仿大唐土地公有制的當時,這些寺院和「好鄰居」神道的春日大社等神社,就以「奉獻給神佛」為由,逐步擁有了大量被列為班田制(類似於我國古代的均田制)外的寺田、神田,用來支付營運費用。這種「聖俗分離」的做法法,直接導致了後來寺社極度世俗化,而且還尾大不掉的惡果。

奈良時代的土地公有律令制,畢竟不符合人想擁有私產的慾望,到了奈良寺社開始出現巨大影響力,而讓天皇生氣而把首都遷到京都的平安時代,律令制名存實亡,讓國家少收了不少的稅收。其實,公費出資的東大寺在過去興建的時候,因經費不足而把募資重任交給了當時的私度僧行基。這位在各地行善且追隨者眾多的民間和尚,曾因為影響力太大而被國家處罰,結果為了要他去找錢以便發包工程,就收編了這位「違法」的法師、並且賜給他「大僧正之位」。

由此可見,聖俗分離是個假命題,事實上「王法」和「佛法」本來就時而連合時而對立,但兩者永遠難分難捨。

事實上,在奈良時代的律令制失效後,貴族們紛紛以「莊園」名義躲避國家徵稅,並且因為莊園是私人財產,自然官員們除了不能徵稅之外,更不能進去調查,這稱為「不輸不入之權」。

「王法」和「佛法」永遠難分難捨,寺廟和神社有人、有地、有財源,擁有商品的壟斷專賣權

貴族們都能如此,寺社們自然不甘落後,而且稱這是神明佛祖的地產。寺社在擁有了大片莊園之後,影響力更為巨大。再加上過去國家支持佛教的傳統,有許多寺院迎接皇親貴族之後前來擔任住持。

這種稱為「門跡」的傳統除了可以讓寺院加強和當局的關係,對貴族們來講也有讓多餘子弟找個好出路、還不會出現後代消耗家產的好處。

結果一路發展下來,起始於1192年的鎌倉幕府到了中後期時,各寺社都發揮各自的影響力,而爭取到各種「座」——也就是商品的壟斷專賣權。

這樣一來,佛門聖地有人、有地、有財源,自然會擔心有人來搶。所以許多寺社開始找來了一些敬神修佛、但是稍微身強體壯的同修進來,這些館長的前輩們在神社被稱為「神人」、在天台聖地比睿山則被稱為「大眾」,實際上就是僧兵,負責用比較衝動的方式告訴世人們神明和佛法的偉大。

這些宗教團體只要一不開心,就會神佛一體由僧兵們扛著神社的神木或是神轎,上京展示一番威力。這種行為稱為「強訴」,連白河法皇和平清盛這種一代權力者都吃過虧。後來一直要等到戰國時代的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才開始用「物理方式」讓這些宗教團體安靜下來。而與國家權力無關、起於民間的凈土真宗門徒,也在本願寺壯大之後被列為「准門跡」。

失去了權利和武力的宗教團體,在江戶時代,徳川家康在豐臣秀吉死後掌握權勢,制定寺院諸法度、設置寺社奉行,管理佛教。

在「宗門改」制度下,寺院成為幕府掌握戶口的機關。每個人都必須需登錄在某個寺院的寺請制度確立後,實質上終止了布教活動。這也是現今大多數日本人雖然沒有特定宗教,卻擁有各家傳統的「宗旨」,並在喪事時讓固定寺院辦理的原因。

除了寺請制,還有本末制,也就是江戶幕府規定各宗派寺院的本山・末寺的關係,將寺院的上下階層組織化,用於統制各宗派。1631年,禁止建新寺,1632年以後,各本山有提出「末寺帳」的義務,幕府藉此掌握各宗派末寺的狀況。這兩個制度直到明治維新後才廢除。

明治時代「廢佛毀釋」風波:強迫僧侶吃肉、結婚和從軍,「聖俗分離」是個難以達成的理想

日本明治(1868年-1912年)維新時,為鞏固天皇為首之中央政權,採取了神佛分離、神道國教化之政策。

新政府重視神道的結果,造成全國性的「廢佛毀釋」風波。其排佛運動極為激烈,曾在各地燒毀佛像、經卷、佛具、敕令僧尼還俗等,寺院或廢去,或合併,寺院數大大減少。

甚至好採取了許多破佛政策。比如,為了強健體魄,強迫僧人吃肉,使日本佛教的素食傳統被徹底破壞;為了增長人口,強迫僧侶結婚,並令僧人從軍,使日本佛教完全世俗化,佛陀的戒律蕩然無存;為了杜絕浪費,用行政手段發動舉國砸毀佛像的運動,導致許多寺廟被毀。

明治維新之後,這場運動的結果是使大部分信佛教的日本人,轉向大部分人改信神道教,日本由一個佛教國家轉向神道教國家,實行天皇為中心的政教合一體制,最後走上了軍國主義的不歸路。

儘管這個嘗試最後以失敗告終,而以各宗均尊伊勢神宮、奉拜神宮大麻的妥協結束。但政府深入控制宗教團體的方針,則隨著日本軍國化而日漸嚴重,各教派甚至成為日本對外攻略的先鋒部隊。也因為這種歷史的反省,所以戰後的《宗教法人法》給了宗教團體極大的自由空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昭和20年),宗教法人令施行,廢除對宗教團體的規制。1951年,宗教法人令撤廢,實行認證制的宗教法人法。

隨著戰後日本經濟快速發展,宗教也飛躍發展。不過90年代的奧姆真理教事件,再次衝擊了過去由文部科學省主管宗教團體的宗教自由化方針,而讓《宗教法人法》又經過了一次重大改正。

日本現在的宗教法人必須提出幹部名單和財產清單等資料,並且對於宗教團體的免稅優惠也有種種審查,防止出現宗教洗錢的老套路發生。一些比較奇怪的宗教團體,也變成了警察的監視名單。

從日本的經驗來看,就知道「聖俗分離」是個難以達成的理想。宗教團體一樣是人的結合,理論上它就必須受到社會及法治的規範——雖然每個信徒都覺得他的神是超越世間一切的。過去也不乏許多當局為了達成政治目的,而用公權力威脅利誘宗教團體為其羽翼、甚至勾結的例子。

但是針對現代出現許多的信仰亂象,為了防止宗教團體獨大、或是相反因為信仰被修理的憾事再次發生,透明化、法治化或許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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