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概理了一下孫楊事件的脈絡
時間線
FINA讓孫楊參加飛行藥檢
孫楊與相關檢查人員約好時間、地點
孫楊尿完之後,突然發現藥檢人員不夠專業,有點可疑
孫楊詢問之下,發現兩位藥檢人員沒有合法證件(註明一下,一共來了3人,1個有證件2個沒有)
孫楊叫來教練還是領導,擔心這個事情有點問題。
教練與其討論之後,孫楊方得出結論:尿瓶不能讓藥檢人員帶走
藥檢方當場電話,提供證據表明自己就是藥檢人員
孫楊方把尿瓶拿回來,當場砸了,表示等藥檢把證件補齊再來
藥檢方回去報告FINA,FINA去年就此事審理,並裁定孫楊方無罪過
WADA這次跳出來,表示事情需要繼續審查
近日宣布,對孫楊禁賽8年(之前成績不取消)
術語和事實
1)FINA: 國際泳聯
WADA: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
2)主檢有合法證件,兩位隨從沒有WADA證件
3)檢測流程有一定瑕疵
4)當日興奮劑檢察官手寫的承諾書
可能的事實
1)那兩個隨從本身有護士證,而且WADA本身也是規定了主檢官有證件授權即可,沒有說輔助主檢官的需要有證件,他們對主監官負責。
2)主檢有證件,隨從只負責監督尿到瓶子裡,而且還有AB瓶,而且爭執過程中還電話了WADA那邊的官員,電話里確認了主檢的身份。
3)據說,類似的檢測孫楊以前做過80多次,有60多次都是像這次一樣證件不全的,但孫楊只拒絕了這一次。
4)類似於裁判可能有點黑哨做法,但運動員不能棄賽退出。
5)孫楊有權質疑人員的身份,但無權中斷採集的流程。
6)孫楊砸瓶子(毀掉尿樣)屬於過激行為。但也有說法是,該尿樣不具備「藥檢樣本」資格,屬於孫楊個人生理產品。而且事發地點在孫楊家裡,孫楊擁有對個人生理產品的處理權。
對於整個孫楊事件,大家又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