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要對強姦犯處以「宮刑」?

知泰國 發佈 2020-01-01T14:19:40+00:00

因此每當社會上嚴重的性侵案件,而犯案者又夠不上死刑標準的時候,總會有人排著隊在新聞下方的評論區里憤怒地留言——「對這種人,就應該沒收作案工具!」‍‍如今,在泰國,這「沒收作案工具」將很有可能不再是一句氣話,而是泰國未來一項可能實現的司法改革新舉措——2019年12月26日,沉浸在

強姦,或者更為廣義的「性侵」,堪稱人間最惡毒齷齪,最令人痛恨的一項罪行。

遭遇強姦或者性侵的受害者,往往會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畢生難以走出創痛和陰影。

而當受害者,是年幼的孩子時,就更是逾越了人類現代一切文明國家的道德底線,令人忍無可忍,恨不能將施暴者千刀萬剮。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人類不夠正確,卻足夠樸素的天然復仇之心。因此每當社會上嚴重的性侵案件,而犯案者又夠不上死刑標準的時候,總會有人排著隊在新聞下方的評論區里憤怒地留言——

「對這種人,就應該沒收作案工具!」‍‍

如今,在泰國,這「沒收作案工具」將很有可能不再是一句氣話,而是泰國未來一項可能實現的司法改革新舉措——

2019年12月26日,沉浸在新年氛圍里的泰國人,似乎都忽略了一則重要的新聞。

當天,泰國民主黨籍女議員蘭希瑪,在一場民眾交流會上公開抨擊:泰國目前對性犯罪的懲罰力度太低,連惡貫滿盈的連環強姦犯和殺人犯都能獲得減刑出獄,繼續為禍人間——

這位「女議員」建議:既然關不住他們,而這些人重返社會之後再犯的幾率又這麼高,所以應該對這類罪犯進行閹割。這樣一來,既能警示震懾社會,又能保護人們不受這些刑滿罪犯的危害,大快人心,一舉兩得。

蘭希瑪議員這個所謂的「閹割」,並不完全指我們常說的「化學閹割」,而是包含了以手術切除生殖器在內的「物理閹割」,當真是貨真價實的「沒收作案工具」——

此語一出,石破天驚,反響熱烈,許多泰國媒體直接把女議員的建議寫成「宮刑」,讓人聞風喪膽,腿軟心涼。

本來,泰國議員也都是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角色,「立法建議」誰都會往大了說。但是這次,之所以在泰國引發這麼大的反響,是因為「官方回應了」。

而且,居然還是「正面回應」。

往常,泰國政府對刑罰問題都很保守,頗有點得饒人處且饒人,放下屠刀立地佛的「佛系」色彩。

但這回,泰國官方一反常態,對泰國女議員的建議給出了正面的答覆——

泰國司法部長宋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強姦犯施行「宮刑」,這個可以有。

部長說,世界各國對性侵案件,本來就有著各種各樣不同的套路,泰國如果發展出「別具一格的刑罰方針」,也情有可原。即便是作為「人權標杆」的美國,前段時間不也處死了一名姦殺女童犯嗎?雖然美國人權組織說三道四,但是民心所向,該殺不還得殺嗎?

然後,宋颯話鋒一轉,說道:泰國的民代機構,如果真的提出了「閹割強姦犯」的提案,並且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和認可,那麼作為司法部長,他認為這「可以接受」。而泰國司法部也一定會「全力配合」,支持新法律的貫徹實施。

從2005年到2019年,十餘年間,泰國的強姦案犯罪率一直在上升,並且連年爆出惡性性侵事件。

只要政黨和議員提出動議,獲得通過的幾率極大,而泰國民間對「嚴懲強姦犯」一直有著壓倒性的共識,無論是反對黨還是執政黨,都不敢在這一問題上忤逆民意。

現在,就連司法部也說支持新法案的實施,一副「只要你敢打頭陣,我們捨命陪君子」的架勢。如此,一旦開動立法程序,這項「宮刑法案」極有可能成為現實!

泰國,將從「強姦犯友好型」國家,一躍變成對強姦犯最嚴厲的國度——哪怕打點折扣,將「手起刀落」的醫學物理閹割,限定為「化學閹割」,那也是相當巨大的轉變。

自從女議員和司法部長提出「宮刑動議」以來,泰國司法界和媒體界——尤其是講究「人權」的自由派媒體,多數都對「宮刑」持反對意見。什麼「閹割解決不了問題」啦、「從自由刑罰到肉體刑罰是文明的倒退」啦,「倡導女權社會是防止性侵的唯一根本解決之道」啦……諸如此類的高論,不絕於耳。

至於民間社會,則是一片支持讚賞之聲,紛紛表揚泰國民代和官員終於治癒了聖母病,從「保護罪犯人權」的喧賓奪主,難得地回到了「保護人民安危」的正常人間。

至於泰國政府核心領導人,以及反對黨,則暫時沒有明確表態——司法部長本人「支持宮刑」的表態是否能夠反映泰國軍方高層的看法,抑或只是他個人的態度,我們暫時不得而知。

其實,理性來看,泰國實施「物理閹割」的可能性,並不高——除了一些政教合一的神權政權之外,世界主要國家都沒有「物理閹割」的刑罰。按照今日人類的文化主流,寧可把強姦犯直接拉去槍斃,也不大可能拉去閹割。

作為東南亞地區刑罰較輕的國家,泰國就更不可能一夜之間恢復「宮刑」。

所謂「閹割強姦犯」,其實更大程度上還是指「化學閹割」。

什麼叫「化學閹割」?

簡單點說,就是通過注射藥物,來消除罪犯的性慾,抑制罪犯的性活動能力。東西還在,但是一針下去,讓你既不想用,也用不了。

通常,目前的化學閹割技術,每三個月注射一次藥劑。罪犯不會絕育,也不會受不可逆轉的生理創傷。

只要停用藥物,身體機能便能夠恢復正常。

除非,連續十五年以上堅持化學閹割,性功能便會徹底喪失。

目前,在印度、義大利、哥倫比亞、阿根廷、波蘭等國,都對強姦犯實施化學閹割。

美國的部分州,以及德國,也對具有強烈犯罪衝動的強姦性侵犯,實施化學閹割,並將是否接受化學閹割,作為量刑和減刑的一大參考指標。

在東亞,最著名的莫屬韓國——在轟動全國的「熔爐案」、「素媛案」之後,韓國政府從2012年開始對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實施化學閹割,並成功降低了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發率,成為亞洲各國「引進化學閹割」派最大的理論依據來源和制度參考模板。

而除此之外,世界大多數國家,不要說化學閹割,就連電子腳鐐和性侵犯行業禁入制度,都還沒有,或者剛剛開始實行。

對這些國家來說,當務之急並非「化學閹割」,而鼓勵受害者去報警,將巨大被隱匿積壓的性侵案,納入到公正透明的司法系統中進行晾曬。

老漢不是司法專業人士,單純從一個外行民眾的角度,由衷地感到——化學閹割強姦犯,無論對於社會,對於無辜的民眾,還是對於罪犯自己,都是一種慈悲。

的確,強姦問題不是通過「閹割」就能解決的,需要司法透明,心理治療,社區預防,女權平等意識的普及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才能加以緩解。

但是,這些「多管齊下」的治本之策,與化學閹割完全可以並行不悖。

司法最終的且首要目的,不是矯正罪犯,而是保護民眾。以侵犯罪犯人權為藉口,將民眾置於巨大的風險之中,這樣的司法邏輯很難讓人信服。

尤其在泰國這樣一個動輒減刑特赦的國家裡,化學閹割作為嚴重強姦和未成年人性侵罪犯的干預手段,更是極為必要。

要麼就別放出來,既然放出來,就要保證這些人不會再犯。

對於那些自己也無法控制自己的BT而言,用藥物抑制,去防止他傷害更多無辜的受害者,拯救BT自己於一錯再錯之中,對於他們來說,又何嘗不是一種自我救贖呢?

一群人的聖母,很可能就是另一群人的撒旦。

在強姦案中,弱勢群體不是強姦犯,真正的弱勢群體是那些在黑夜的巷子裡、在骯髒的出租房裡、在污穢的麵包車上被野蠻推倒,即使撕心裂肺地慘叫、拼盡全力地掙扎也免不了遍體鱗傷、陰道撕裂,被剝奪了人最初始的尊嚴的婦女甚至是幼女們。

她們將用此後一生的時間顫慄地逃避幾千個漫漫長夜,在夢中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地重歷那不應在人間出現的折磨。

為什麼作為懲罰的化學閹割可以在美國韓國歐洲施行?他們難道不考慮人權嗎?他們難道不考慮法律是否會倒退嗎?當然考慮,但他們在性犯罪者和期望得到保護的社會中選擇了後者,他們看清了在強姦案件中真正的弱勢群體。

而一旦將「施虐者」的人權,看得比受害者的權利變得更為重要,便會讓那些有邪惡念頭的人遊蕩在不受保護的社會中,讓那些屢教不改的人仍擁有犯罪的工具,讓更多的女子和孩子被侵害,讓原本充滿色彩生命失去色彩。

泰國,如果真的開始施行化學閹割,將是這個國家的福音。

用死刑與閹割這樣晦暗的詞彙,去保護那些值得保護的人,這本身就是人間罪與罰的大義。

無論是對於罪犯,還是受害者,也無論是為了矯正、預防、還是單純的懲罰——該做的,遲早要去做。

畢竟,沒有雷霆手段,又哪來菩薩心腸呢?

(文/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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