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時代的行省與中國古代的行省制度相比,有何異同?

寒江閣一道人 發佈 2020-03-02T19:45:20+00:00

文|過春天行省制度,是古代東西方政治文明發展過程當中的產物,如果僅從字面來看,可以說是一種巧合。但是,如果細究其含義,我們會發現,問題恐怕沒有這麼簡單。中國古代的行省,確切地說是元代以降的"行中書省",設立伊始是以中書省的派出機構面貌出現的,而羅馬時代所行用的行省,不但和中國的行

文|過春天


行省制度,是古代東西方政治文明發展過程當中的產物,如果僅從字面來看,可以說是一種巧合。但是,如果細究其含義,我們會發現,問題恐怕沒有這麼簡單。

中國古代的行省,確切地說是元代以降的"行中書省",設立伊始是以中書省的派出機構面貌出現的,而羅馬時代(包括了羅馬共和國與分裂前的帝國兩個時期)所行用的行省(province),不但和中國的行省相距了一千年(注意,這裡的出現時間先後不代表誰先進誰落後),其更多時候,是以一種羅馬海外殖民地面貌出現的。所以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國內的翻譯的準確程度,還存在很大的商榷空間,接下來,我們還得詳細說明一下具體原因。


01和東方相比,古羅馬行省之間缺乏相互制衡

首先,孕育東西方行省制度的社會土壤就不同,中國元代以來的行省,是建立在"書同文、行同倫"的共同文化基礎之上的,元代的蒙古軍事貴族考慮到此點,擔心地方聯合,叛亂擴大,所以在黃河與長江南北原先"路府州縣"基礎之上,充分借鑑金朝統治經驗,成立了囊括範圍更大的新政區——省。注意,這裡元朝統治者很精明,他們沒有依據山川河流的地理阻隔來設定政區界線,而是儘可能在不同省份之間製造矛盾,以使其相互牽制,形成一種共存的關係。明清統治者也延續了這樣一種制衡思想,例如古都南京易攻難守,須求助於周圍的軍事要塞,如蕪湖、廣德、安慶等來作屏障,可是中央政府偏偏不把它們劃在一起,而是另外讓安徽來管著,江蘇沒有權限。

除了在政區地理上做文章外,中央政府就是以流官來治理,明代地方行省軍政財"三權分立",互不統屬,中央要協調他們的關係,就得從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抽調精幹御史,臨時委以總督某地、巡撫某地銜,這叫做"行某處省事",辦完以後,回到中央交差,繼續從事本分事務。所以中國古代的行省,說白了就是中央臨時派到地方的辦事機構,只不過官員品級權限跟地方行政官員有區別罷了。


02古羅馬行省與中國的州郡概念更接近

話說回來,古羅馬時代的行省,極其缺乏這樣一種政區之間相互制衡的理念滲透,羅馬共和國盛時海外行省有二十多個,但是都各成一派,西班牙是一塊,北非是一塊,小亞細亞等東方行省又是一塊,各行省之間受到海洋阻隔,距離遙遠,所以根本不具備東方那種行省之間制衡理念被貫徹的條件。

後來,到了戴克里先當政時候,靠軍隊發家的戴克里先也感覺到這種各行省之間缺乏溝通,且容易形成地方抱團對抗中央的問題,所以他繼續細化行省內部結構,把一個行省拆成若干個,然後在這些被拆分的小行省之上,再設立"行政區"來作為統轄他們的行政機構。例如東方區下轄十八個行省,本都區管著七個行省,連處在帝國邊緣地帶的不列顛區,都被細分為六個行省。至於行政區最高官員"副近衛軍長官",則由皇帝本人來任免委派,所以與其將"province"翻譯為省,不如將其翻譯為對應中國古代的"州"或"郡"更貼切一些。


03和東方相比,古羅馬行省管理結構更簡陋

當然,造成古羅馬時代行省動亂不斷的原因,不僅僅是地理條件,還有羅馬自身管理乏力。從羅馬的第一個行省西西里島開始,到最後稱霸地中海世界,每一個行省的最高長官總督,雖和中國古代一樣,都由中央(元老院)來任免,且任期短暫,一般情況下只有一年。但是,當總督到達地方任職後,其對於軍隊、財政和地方不涉及羅馬公民的法律糾紛,便擁有直接處置的權力,無需上報中央,這就比中國明清時期的總督大多了。中國古代的行省總督雖然也能管一省官員,但是軍事上受到擁有部分軍隊的巡撫掣肘(清代還有提督),民政上要提防手下布政使給穿小鞋,而且涉及死刑的案子還得上報中央。由此可見,和東方相比,古羅馬行省的總督,可以說是主管一方的土皇帝了。

羅馬行省總督的權力大也就算了,由行省統轄下的地方行政再分級,也十分簡陋。元以後的行省中除了整齊劃一的府州縣外,還有具體到管理每家每戶生活的保甲制,稅收系統相對完整。可是古羅馬時代就不同了,羅馬行省的稅收,僅僅把直接稅交給中央任命的財務官辦理,而大部分間接稅,則被羅馬高層許可的包稅商壟斷,他們肆意剝削地方,更削弱了羅馬的權威。

04古羅馬的行省成為了軍事獨裁滋生的土壤

行省內部僅僅根據城市對待羅馬的忠誠程度,將其分為自由城市和羅馬的殖民地,前者為羅馬軍事行動提供物質保障,享用自治權,後者則作為羅馬安置帝國復員軍人分配土地的主要來源。這就給像凱撒這樣的獨裁者擴大影響開了方便之門,他們把攻占的地區列為羅馬行省後,直接以行省部分土地作為官兵的私人財產,以此收買人心。

可是假如把他放到中國,清代的兩江總督曾國藩倒是靠著家鄉人組成的武裝收復了江南,但是這些湖南人並沒有留在當地,而是攜帶戰利品返回自己的家鄉,至於曾國藩本人,即使再受朝廷重用,他也沒有權力把江浙地區的無主荒地分給湘軍將士耕種。這是傳統忠君觀念的薰陶,更是其權限的約束。

除此以外,中國的行省體制下的階層流動性較強,並無嚴格的界限,為"官本位"的文化所引導,可是古羅馬就不同了,他們可沒有皇權下的編戶齊民,有的是羅馬公民、拉丁公民和不具備公民權的地方土著。這種公民權所帶來的社會群體內部分等,不但讓地方居民缺乏對羅馬高層的認同感,給帝國的分裂埋下了隱患,還嚴重影響到了帝國徵兵和司法工作的進行。

通過簡單地比較,我們會發現,羅馬行省對於地方的統合與控制力度,要遠遠弱於中國元代以後的行省體制。這既是不同的地理環境所造成的,也受到了古希臘以來以小國寡民為特點的奴隸主城邦民主政治影響。而在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文化環境中分別成長起的「同名制度」,更得謹慎區別,不可輕易混為一談了。


參考文獻:

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三聯書店2018年

杜建軍《羅馬帝國行省制度研究》,湖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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