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全文

南寧農業 發佈 2020-03-24T04:48:31+00:00

引言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增強其發展實力、經營活力和帶動能力,是關係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對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引 言


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增強其發展實力、經營活力和帶動能力,是關係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對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依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等有關文件,農業農村部編制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本規劃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本規劃與其它相關規划進行了銜接協調,將作為指導各地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工作的重要依據。


規劃期限2020—2022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一、培育發展意義重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前進方向和必由之路。加快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是一項重大戰略,對於推進農業現代化、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意義重大。


這是破解「未來誰來種地」問題的迫切需要。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大量進入城鎮就業,農村2億多承包農戶就業和經營狀態不斷發生變化, 「未來誰來種地、怎樣種好地」問題日益凸顯。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根植於農村,服務於農戶和農業,在破解誰來種地難題、提升農業生產經營效率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這是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的迫切需要。鄉村振興的基礎是產業。實現產業興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養一批高素質農民,吸引人才服務於農業和農村,積極優化農業資源要素配置,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夯實鄉村全面振興的產業基礎。


這是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的迫切需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是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再上新台階的重大舉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對市場反應靈敏,對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採用能力強,具有從事綠色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的優勢,具有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創新精神,是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動能源泉。


這是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迫切需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與小農戶密切關聯,是帶動小農戶的主體力量。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要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為重點,不斷提升生產經營水平,增強服務和帶動小農戶能力,保護好小農戶利益,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大格局。


二、培育成效初步顯現


近年來,各級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創新模式,輻射帶動小農戶,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穩步發展,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加快應用,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力量。


整體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達到近60萬家,其中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達8.3萬家。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17.3萬家,是2012年底的3倍多,其中縣級以上示範社達18萬多家。全國從事農業生產託管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達到37萬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快速發展,總量超過300萬家,成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發展質量不斷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1.62億畝,家庭農場的經營範圍逐步走向多元化,從糧經結合,到種養結合,再到種養加一體化,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規範化水平不斷提升,依法按交易量(額)分配盈餘的農民合作社數量約是2012年的2.5倍,3.5萬家農民合作社創辦加工實體,近2萬家農民合作社發展農村電子商務,7300多家農民合作社進軍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全國以綜合託管係數計算的農業生產託管面積為3.64億畝,實現了集中連片種植和集約化經營,節約了生產成本,增加了經營效益。


帶動效果越發明顯。截至2018年底,全國各類家庭農場年銷售農產品總值1946.2億元,平均每個家庭農場32.4萬元。農民合作社在按交易量(額)返還盈餘的基礎上,平均為每個成員二次分配1400多元,全國有385.1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戶加入了農民合作社。全國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的服務對象數量達到4630萬個(戶)。越來越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與小農戶形成了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逐步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引領作用持續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能夠根據市場需求組織農產品標準化、品牌化生產,加強質量安全管控,注重產銷對接,促進了農業種養結構調整優化,推動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了農業勞動生產率不斷提升。據調查,全國返鄉下鄉「雙創」人員已達700多萬人,大多領辦或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其中80%以上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和產業融合發展項目,50%以上運用了智慧農業、遙感技術等現代信息手段。


三、短板制約依然突出


當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雖取得顯著成效,但依舊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實力不強等問題,面臨的諸多短板和制約依然突出,難以滿足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從自身發展水平看,基礎設施落後、經營規模偏小、集約化水平不高、產業鏈條不完整、經營理念不夠先進等問題依然存在。發展區域性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家庭農場仍處於起步發展階段,部分農民合作社運行不夠規範,社會化服務組織服務能力不足、服務領域拓展不夠。從外部環境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融資難、融資貴、風險高等問題仍然突出,財稅、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不夠具體,傾斜力度不夠,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指導服務能力亟待提升。


四、面臨重要發展機遇


展望未來,加快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作的有利條件不斷積蓄。成為重要戰略考慮。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一項重大戰略;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政策措施重點傾斜。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陸續出台,《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關於開展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相繼印發,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用凸顯。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守住「三農」戰略後院,發揮好壓艙石和穩定器的作用,必須大力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規模化、集約化、組織化程度高,是未來現代農業經營的重要方式和必然趨勢,在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中承擔重要使命,面臨重大機遇。


第二章 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充分發揮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等領域的不同優勢,以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為目標,堅持不斷提升經營服務能力和加強條件建設,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融合,切實保障和維護農民權益,加快培育高質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揮其建設現代農業的引領推動作用,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府支持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經營規模、運行模式等方面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尊重各類主體和農民群眾的意願,把建設的主舞台留給廣大經營主體和農民群眾。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重做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公共服務、教育培訓、扶持激勵和監管規範,在撬動資本、激活要素等方面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堅持把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規模和數量論英雄,以質量和效益論英雄,注重提升經營者素質,在提高質量和確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發展,防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一哄而上,防止重數量輕質量。


堅持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對小農戶的引領、帶動和服務能力。立足大國小農和小農戶長期存在的基本國情農情,正確處理扶持小農戶發展和促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關係,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與小農戶能力持續提升相協調。


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圍繞解決全局性、普遍性的短板和問題,統籌設計和推進相關扶持政策,又要因地施策,充分認識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生產經營傳統方面的差異,務求實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強迫命令。


三、發展目標


到2022年,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蓬勃發展,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初步構建,各類主體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競爭能力進一步增強。具體實現以下目標。


家庭農場。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增加,各級示範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


農民合作社。到2022年,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示範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農民合作社規範運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到2022年,服務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鏈條進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務結構合理、專業水平較高、服務能力較強、服務行為規範、覆蓋全產業鏈的農業生產性服務體系。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到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訓普遍開展,線上線下培訓融合發展,大力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培育工作覆蓋所有的農業縣(市、區),培育體系健全完善,培育機制靈活有效,培育條件大幅改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隊伍總體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經營能力顯著提升。



指標解釋:


1.全國家庭農場數量:指按照《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要求,符合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的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要求,納入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家庭農場名錄的家庭農場數量。


2.各級示範家庭農場數量:指根據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出台的有關辦法,審查評定為示範家庭農場的數量。


3.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覆蓋率:指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縣(市、區)數量占全國縣(市、區)總數的比例。


4.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 指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


5.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面積: 指農業生產託管服務小農戶的耕地面積。


6.覆蓋小農戶數量: 指農業生產託管服務小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的數量。


7.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參訓率:指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指導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中的家庭農場經營者、理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等接受培訓的比例。


第三章 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


一、完善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


以縣(市、區)為重點抓緊建立健全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完善納入名錄的條件和程序,引導廣大農民和各類人才創辦家庭農場,同時把符合家庭農場條件的種養大戶和專業大戶、已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家庭農場納入名錄管理,建立完整的家庭農場名錄,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質量。健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及時把名錄管理的家庭農場納入系統,實現隨時填報、動態更新和精準服務。


二、加大家庭農場示範創建力度


根據本地區勞動力狀況、生產力水平、農業區域特色、家庭農場經營類別,依據經營管理能力、物質裝備條件、適度經營規模、生產經營效益等因素,合理確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標準和程序,加大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力度,加強示範引導,探索系統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徵集活動,宣傳推介一批家庭農場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可看可學的家庭農場發展標杆和榜樣。


三、強化家庭農場指導服務扶持


積極協調在節本增效、綠色生態、改善設施、提高能力等方面探索一套符合家庭農場特點的支持政策,重點推動建立針對家庭農場的財政補助、信貸支持、保險保障等政策。通過支持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涉農項目等方式,引導家庭農場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開展標準化生產。加強家庭農場統計和監測。強化家庭農場示範培訓,提高家庭農場經營管理水平和示範帶動能力。鼓勵各地設計和推廣使用家庭農場財務收支記錄簿。積極引導家庭農場開展聯合與合作。


四、鼓勵組建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


積極開展區域性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創建,根據種養品種等行業特點和不同行業、區域的需求,有序組建一批帶動能力突出、示範效應明顯的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逐步構建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體系。


專欄1 家庭農場培育發展工程


(一)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建設


統一建設全國家庭農場名錄資料庫,不斷完善資料庫設施條件,逐步完善經營人員、經營規模、經營品種、示範評定等基礎信息,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家庭農場名錄信息採集、典型監測、發展分析體系。


(二)家庭農場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家庭農場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建設小農戶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級灌溉渠道、機耕生產道路等設施,加快建設一批土地集中連片、基礎設施完備的家庭農場。支持家庭農場自建或聯合建設集中育秧、倉儲、烘乾、晾曬、保鮮庫、冷鏈運輸、農機棚庫、畜禽養殖等農業設施。健全縣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做好政策諮詢、信息發布、價格評估、合同簽訂等服務工作。


(三)家庭農場能力提升


支持家庭農場採用先進技術和裝備,開展產地初加工和主食加工,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農產品認證和品牌建設,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引導家庭農場領辦或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與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創新與銷地農批市場、大型商超合作模式,保障生產與銷售渠道高效對接。加強現代化新技術、新理念在家庭農場生產全過程的應用,鼓勵家庭農場發展設施農業、休閒農業、智慧農業、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開發專門信貸產品,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價,對資信良好的發放信用貸款。


第四章 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


一、提升農民合作社規範化水平


指導農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加強檔案管理,實行社務公開。依法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設置會計帳簿,建立會計檔案,規範會計核算,公開財務報告。依法建立成員帳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餘分配方案,可分配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二、增強農民合作社服務帶動能力


鼓勵農民合作社利用當地資源稟賦,帶動成員開展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培育農業品牌。鼓勵農民合作社加強農產品初加工、倉儲物流、技術指導、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能力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延伸產業鏈條,拓寬服務領域。鼓勵農民合作社建設運營農業廢棄物、農村廁所糞污、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參與鄉村文化建設。


三、促進農民合作社聯合與合作


鼓勵同業或產業密切關聯的農民合作社在自願前提下,通過兼并、合併等方式進行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壯大一批競爭力強的單體農民合作社。支持農民合作社依法自願組建聯合社,擴大合作規模,提升合作層次,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四、加強試點示範引領


深入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發展壯大單體農民合作社、培育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提升縣域指導扶持服務水平。持續開展示範社評定,建立示範社名錄,推進國家、省、市、縣級示範社四級聯創。認真總結各地整縣推進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和示範社創建的經驗做法,推介一批制度健全、運行規範的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專欄2 農民合作社能力提升工程


(一)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提升


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帶動力強的縣級以上示範社和聯合社應用先進技術,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建設分揀包裝、冷藏保鮮、烘乾、初加工等設施,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發展地理標誌農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二)國家示範社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完善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評定和監測指標,完善國家示範社管理信息系統,重點對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運行進行動態監測。


第五章 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多元融合發展


一、加快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服務專業、競爭充分的原則,加快培育各類服務組織,充分發揮不同服務主體各自的優勢和功能。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發揮其統一經營功能;鼓勵農民合作社向成員提供各類生產經營服務,發揮其服務成員、引領農民對接市場的紐帶作用;引導龍頭企業通過基地建設和訂單方式為農戶提供全程服務,發揮其服務帶動作用;支持各類專業服務公司發展,發揮其服務模式成熟、服務機制靈活、服務水平較高的優勢。


二、推動服務組織聯合融合發展


鼓勵各類服務組織加強聯合合作,推動服務鏈條橫向拓展、縱向延伸,促進各主體多元互動、功能互補、融合發展。引導各類服務主體圍繞同一產業或同一產品的生產,以資金、技術、服務等要素為紐帶,積極發展服務聯合體、服務聯盟等新型組織形式,打造一體化的服務組織體系。支持各類服務主體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和分享機制,壯大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主體。引導各類服務主體積極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科研和人才合作,鼓勵銀行、保險、郵政等機構與服務主體深度合作。


三、加快推進農業生產託管服務


適應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作業環節需求,發展單環節託管、多環節託管、關鍵環節綜合託管和全程託管等多種託管模式。支持專業服務公司、供銷合作社專業化服務組織、服務型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服務主體,重點面向從事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的小農戶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託管服務,促進服務主體服務能力和條件提升。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選擇本地優先支持的託管作業環節,按照相關作業環節市場價格的一定比例給予服務補助,通過價格手段推動財政資金效用傳遞到服務對象,不斷提升農業生產託管對小農戶服務的覆蓋率。


四、推動社會化服務規範發展


加強農業生產性服務行業管理,切實保護小農戶利益。加快推進服務標準建設,鼓勵有關部門、單位和服務組織、行業協會、標準協會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加強服務組織動態監測,支持地方探索建立社會化服務組織名錄庫,推動服務組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服務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和託管服務主體名錄管理制度,對於納入名錄管理、服務能力強、服務效果好的組織,予以重點扶持。加強服務價格指導,堅持服務價格由市場確定原則,引導服務組織合理確定各作業服務環節價格。加強服務合同監管,加強合同簽訂指導與管理,積極發揮合同監管在規範服務行為、確保服務質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制定標準格式合同,規範服務行為,確保服務質量,保障農戶利益。


專欄3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創新提升工程


(一)小農戶生產託管服務促進工程


全國範圍內,每年選取一定數量基礎好、工作積極性高、條件紮實、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保障供給能力突出的農業大縣(市、區),開展小農戶生產託管服務推廣試點工作,引導小農戶積極接受農業生產託管服務。


(二)全國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資料庫建設


建設全國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信息資料庫,下設各省服務組織信息數據埠,實現全國服務組織發展信息共享。數據系統包括全國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基本情況、服務面積、服務標準、服務價格等基礎信息模塊,形成集信息採集、分析、預測等功能的數據運行管理體系。


(三)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平台建設


一是建設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示範中心。選擇農業生產性服務發展水平高、基礎紮實、體系健全的農業大縣(市、區),建設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示範中心,為各類主體提供信息服務、農機作業與維修、農產品初加工、集中育秧、農資銷售等生產性服務。二是建設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站。以規模適度、服務半徑適宜、方便農戶和農業生產為原則,圍繞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中心,建設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站,為小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防、收等各環節「菜單式」託管服務。


第六章 全面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素質


一、廣泛開展培訓


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培訓力度,堅持面向產業、融入產業、服務產業,著力建機制、定規範、抓考核,強化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實施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等分類培育計劃,加強統籌指導各地各部門培訓計劃,大力開展家庭農場經營者輪訓,分期分批開展農民合作社骨幹培訓,加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培訓力度。積極探索高素質農民培育銜接學歷提升教育。鼓勵各地通過補貼學費等方式,支持涉農職業院校等教育培訓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依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做好農村各類高素質人才示範培訓與輪訓。支持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加強高水平「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充實教學設施設備,改善辦學條件,完善信息化教學手段,加強基地建設,支持各地重點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和農民田間學校等。


二、大力發展農業職業教育


加快改革農科專業體系、課程體系、教材體系,科學設計教學模式、考試評價模式,推動農業職業教育更好服務產業發展,科學布局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應用型本科和高端技能型專業學位研究生等人才培養的規格、梯次和結構。以打通和拓寬各級各類技術技能人才的成長空間和發展通道為重點,構建體現終身教育理念、滿足農民群眾接受教育的需求、滿足「三農」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的現代農業職業教育體系。


三、著力提升科學素質


加強農村科普,健全和完善縣鄉科學技術推廣普及網絡,大力推動農村科普出版物發行,增加農民買得起、讀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讀物的品種和數量。積極探索利用各類新媒體傳播渠道,通過動畫、短視頻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農業生產應用技能和成功經驗。加強農村科普活動場所和科普陣地建設,在農村建設一批較高水平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實驗基地。加強農技推廣和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支持農技人員在職研修,優化知識結構,增強專業技能,引導鼓勵農科畢業生到基層開展農技推廣服務。


專欄4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教育培訓工程


依託高素質農民培育、學歷提升、信息化建設等工程,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農業經理人培養等分類培訓計劃,加快培育高素質農民隊伍。深入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通過專家授課、現場教學、交流研討等,加強對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產業發展帶頭人、大學生村官等主體的指導,提升增收致富本領和示範帶動能力。依託涉農職業院校,採取農學結合、彈性學制、送教下鄉等形式,開展農民中高等職業教育等學歷教育,有效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隊伍綜合素質和學歷水平。


第七章 完善支持政策


一、加強財政投入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爭取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納入財政優先支持範疇,加大投入力度。統籌整合資金,綜合採用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方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支持力度,推動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作為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建設管護主體。鼓勵有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參與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技推廣、現代農業產業園等涉農項目。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二、創新金融保險服務


鼓勵各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地方搭建投融資擔保平台,引導和動員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作。推動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創新開發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擔保產品,加大擔保服務力度,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推動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探索從覆蓋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實現覆蓋完全成本。推動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鼓勵地方建立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制度,發展農業互助保險。鼓勵各地探索開展產量保險、氣象指數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等保險責任廣、保障水平高的農業保險品種,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


三、推動用地政策落實


積極推動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合理用地需求。在國土空間規劃批准實施前,須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推動各地通過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


四、強化人才支撐


鼓勵返鄉下鄉人員領辦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鼓勵支持各類人才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工作。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專業機構或專業人才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供政策諮詢、生產控制、財務管理、技術指導、信息統計等服務。推動普通高校和涉農職業院校設立相關專業或專門課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養專業人才。鼓勵各地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國際交流合作。


五、提升數位技術應用水平


按照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和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以數位技術與農業農村經濟深度融合為主攻方向,加快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數字化改造,全面提升農業農村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高效化、服務便捷化水平,用數字化驅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鼓勵各地利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推進相關涉農信息數據整合和共享,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信息技術,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有效對接信貸、保險等提供服務。鼓勵返鄉入鄉人員利用數位技術創新創業。


第八章 強化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站在農業農村發展全局的高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配合,統籌指導、協調、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建設和發展。要強化指導服務,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形勢分析,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及時解決各類主體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農經體系建設,強化工作力量


鼓勵各地採取安排專兼職人員、招收大學生村官、建立輔導員制度等多種途徑,充實基層經營管理工作力量,保障必要工作條件,確保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各項工作抓細抓實。要加強培訓和繼續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學習型、創新型農村經營管理幹部隊伍。要加強縣級對鄉鎮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明確目標任務,提高工作績效。


三、強化監督管理,確保發展成效


將帶動小農戶數量和與小農戶利益聯結程度,作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重要依據,更好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將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農業農村部門工作績效考核,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監督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統計調查、監測分析等制度。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動員各方力量,加快營造農民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推動發展格局。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新興媒體和傳統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各地好經驗、好做法,重點宣傳一批可學可看可複製的典型案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積極性。(部政策改革司、合作經濟司、辦公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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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圖文/農業農村部網站

編輯:南寧市農業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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