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軍:在離婚案中,法官只能是技術性的「拆廟人」嗎?

寶雞檢察 發佈 2020-01-02T03:36:39+00:00

原來,妻子吳某堅持不同意離婚,她堅稱丈夫提出離婚是因為有了第三者,並生育了小孩,為此她向法庭提供了王某與第三者及小孩的合照。

離婚,無法善終的愛,卻不只是兩個人的對錯。

夾雜著家長里短的爭吵、長年累月的折磨甚至是撕心裂肺的背叛,也反映著兩個人甚至是兩個家庭的博弈和算計。

三尺法台上,「愛情」這一婚姻的前提,已顯得不再重要,孩子、房子、票子才是最實在的問題。

法官能扮演的只是技術性的「拆廟人」嗎?法律關係之外,我們還需要做些什麼?


三年三次訴請離婚

本案中夫妻雙方從2016年7月開始分居,丈夫王某已經連續三年三次訴請離婚。

丈夫既然鐵了心要一拍兩散,為何這婚卻離不掉呢?

作為案件主審法官,我詳細翻閱了案卷材料。

原來,妻子吳某堅持不同意離婚,她堅稱丈夫提出離婚是因為有了第三者,並生育了小孩,為此她向法庭提供了王某與第三者及小孩的合照。同時吳某又向法庭提供了丈夫毆打自己,致其外傷性鼓膜穿孔的司法鑑定意見書。


丈夫王某承認了自己毆打的行為,卻否認有第三者,並稱照片中懷抱的小孩系朋友的孩子,以涉及朋友隱私為由拒絕作進一步的說明。

在夫妻關係的存續期間,女方親友與男方家仍有衝突發生且有矛盾激化的趨勢。

兒子、女兒、房子

今年6月,本案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庭審中妻子吳某向法庭提供了其所述第三者的來滬人員身份信息,同時提供了自己與王某婚生兒子(94年出生)向法庭出具的聲明一份。

聲明中載明,其父在家庭外有一個同居女人,並育有一女兒,已有二歲。

「在2017年至2018年間,我叔叔及爺爺三番五次讓我接受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鑒於父母婚姻存續期間,我拒絕了這個荒唐的要求。」

庭審中,妻子吳某仍堅持不同意離婚,如一定要離,則要求分得一半的房產。


所謂的房產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經查,該房系農村宅基地動遷房,2013年的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請表上登記的人員有丈夫王某、妻子吳某、雙方兒子及王某父母,屬家庭共有財產。鑒於上述情況,庭審調解一無所獲。

一套房的分割

庭後,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認真合議,但判決似乎陷入了兩難。

如果判離,一來有可能矛盾激化,且與良俗存在衝突,不要說涉案的女方,即使是普通百姓,對這樣的一個判決結果是否能真的理解和信服。

如果判不離,女方與男方父母在一起居住,草率下判又是否會有後遺症?

兩難之際,有沒有一種更好的解決方法呢?

權衡左右,我決意在促成分家析產的基礎上,在充分保護女方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調解離婚,並盡最大努力促使一家人在同屋檐下能相安無事。

讓這一設想變為現實不光要做通夫妻雙方的思想工作,還要做通其他房產權利人的工作,這份艱辛是可以預料的。

為此法庭多次約見妻子吳某,每次吳某到庭,總是有幾個親友陪同,然後七嘴八舌地訴說著各種委屈和憤怒,吳某本人則一臉愁容,可以說三年來連續的離婚訴訟,已讓她身心疲憊,憔悴不已。


儘管讓人同情,但我還是把相關司法解釋向她及她的親友們作了說明,也勸服她面對現實,不要一味地生活在無休止的感情糾葛中。

讓她接受離婚這一現實並能談及對財產的分割意見,可以說是取得了初步效果,不過女方要求分得一半共有財產,這似乎有難度。

要做通丈夫王某及其父母的工作則更為不易,五人的共有財產憑什么女方要拿一半?倔強的老人們多次激烈質詢。為此我們又耐心做老人工作,首先讓他明白析產是為了順利及更好的解決離婚糾紛,其次是為了避免因判決而給王某可能帶來的不利後果。

左右搖擺的分割方案

經反覆溝通,老人最終給出分割方案,將二底三層共有房屋中的三樓及閣樓歸兒媳使用,二樓歸自己、兒子及孫子,底層五人共有,不改變房屋結構,樓梯間共用。在反覆與吳某及其子溝通後,此方案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


在通知雙方簽署調解協議時,卻又出現了接連的反覆和失約。也讓我多次產生了放棄的想法,不過最終還是克服了委屈心理,不厭其煩地去溝通,去勸導。


功夫不負有心人,涉案各方終於同意調解。調解前夜,我還是覺得分割方案不夠細緻,經過反覆考慮,調解當天,我提議能否將三層及閣樓歸女方,二層歸男方父母,底樓西間歸男方,東間歸孩子?

這一方案得到了一致同意。最終,經本院主持達成並簽署了分家析產調解協議。在此基礎上,夫妻雙方於當天簽署了離婚協議,夫妻財產分割參照析產協議。至此,這起困難重重的離婚案件最終以調解的方式結案。


曾經讀過這麼一句話:舉千百事之榮,不如免一事之丑:邀千百人之歡不如釋一人之憂。作為民事審判的法官,特別是在處理家事糾紛時,真正的做到為當事人排憂解難,不易卻至關重要。

看著原本的一家人在關係趨於緊張的情況下,能通過法庭的調解從而避免可能出現的矛盾激化,並有可能在同一屋檐下相安無事,期間經歷的辛苦和委屈也就煙消雲散了。

多年來,通過一起又一起家事糾紛案件的審結,我始終在問自己,除了熟懂法律,我們還需要些什麼?也許那就是耐心、熱心、寬容心,或許還需要一些慈悲心。

來源:金山法院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