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溺水身亡,保險公司說有癲癇不賠意外險,法院:憑什麼

白熊保 發佈 2019-12-30T09:01:16+00:00

01女童溺水身亡河南的肖某是一個單親爸爸,由於自己常年不在家,女兒慧慧從小就交給爺爺奶奶照顧,肖某擔心慧慧趁爺爺奶奶不注意到處亂跑發生意外,便在去年為慧慧購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額20萬。

相信買過保險的朋友都知道,投保醫療險或者重疾險時,是需要如實健康告知的,而意外險是不需要的。


不過,管家最近看到了這樣一個案例:七歲女孩溺水身故,保險公司以沒有如實告知為由拒賠意外險保險金。


難道買意外險也要如實健康告知?


01 女童溺水身亡


河南的肖某(化名)是一個單親爸爸,由於自己常年不在家,女兒慧慧(化名)從小就交給爺爺奶奶照顧,肖某擔心慧慧趁爺爺奶奶不注意到處亂跑發生意外,便在去年為慧慧購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額20萬。


今年6月份,7歲的慧慧在河邊和幾個好朋友一起玩耍,誰知慧慧不小心一腳踩空掉進河裡,不幸溺水身故。



在外工作的肖某得知這個消息後,非常傷心,立即從外地趕回老家為女兒處理後事。幾天後,肖某想起自己曾經為女兒買過一份意外險,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收到理賠申請後,以沒有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收到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書後,肖某對保險公司的說辭感到不服,雙方反覆協商無果後,肖某決定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02 法院審理判決


保險公司在庭上給出了這樣的拒賠理由:


慧慧之前患過癲癇病,曾經接受過住院治療,但是肖某為其投保時卻沒有如實告知慧慧的癲癇病史



而法院經過審理後,給出不一樣的說法:


根據醫院的出具的死亡通知書來看,慧慧是因溺水導致的呼吸衰竭窒息身故,符合意外險的賠付條件,所以這次失足落水屬於意外事故。


因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20萬保險金,不得拒賠。


03 未成年人買意外險要注意什麼


看完這個案例後,管家認為保險公司為了拒賠而找了一個牽強的理由,很明顯是在強詞奪理。


我們都知道,一般來說買意外險是不需要健康告知的,保險公司更看重的是被保險人的職業,畢竟職業不同,發生意外的機率也不同


相信對於所有父母來說,孩子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俗話說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孩子的一舉一動都牽動父母的心,就像案例中的肖某一樣,很多人都會為自己的孩子買一份意外險。


那麼,為孩子買意外險時究竟要注意什麼呢,管家今天就來為大家科普一下。


1.保額不要超限


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購買保險是由保額限定的,而這種限定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以免發生父母騙保的事情。


依據保監會發布的最新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限額為20萬,而十歲到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限額為50萬。


所以各位父母為孩子投保時要注意身故的保額不要超過限定。


2.挑選保障比較全面的


小孩子天生愛跑愛鬧,而且免疫力也沒有成年人強,所以在挑選意外險時,可以選擇一些額外的附加責任,比如住院醫療保額等等。



3.看清免責條款


不管是為自己買保險,還是為孩子買保險,都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以免不幸發生意外時被保險公司拒賠。


另外,管家還是要提醒各位父母,買保險時要遵循「先大人,後小孩」的原則,畢竟對於孩子來說,父母才是生活中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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