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還在按揭離婚能變更嗎?離婚財產分割判決不清申訴如何進行?

問法在線 發佈 2019-12-29T06:59:56+00:00

房產還在按揭的情況下,是可以變更產權的,但必須要先對按揭貸款進行還款,並在取得房產證後再次辦理過戶處理,具體情況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諮詢辦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一、房產還在按揭離婚能變更嗎?  可以變更,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


  房產還在按揭的情況下,是可以變更產權的,但必須要先對按揭貸款進行還款,並在取得房產證後再次辦理過戶處理,具體情況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婚姻登記機關諮詢辦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一、房產還在按揭離婚能變更嗎?

  可以變更,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二、具體情況

  1、有關婚前按揭房產離婚後所有權歸屬問題。對婚前按揭房產在離婚後的所有權歸屬問題,原則上歸婚前房產的按揭人所有。除非依法應對另一方進行房屋的居住權和使用權幫助。如:《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對婚前按揭房產的房產價值問題的處理。對一方婚前已交付的房款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共同償還的貸款金額按夫妻共同共有原則處理分割。

  3、對婚前按揭房產的增值部分的處理。婚前按揭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增值,是基於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和夫妻雙方婚後的協力還貸而產生的。依公平原則應按婚前個人交付金額和婚後共同還貸金額的比例分別進行分割處理。

  4、對還沒有還清按揭貸款的婚前按揭房產,依前述原則,對房產價值進行分割處理後,由房產的繼續使用人(所有人)進行還貸。

  對於離婚時涉及到按揭房產的分割過戶問題,應當結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情況來處理,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離婚財產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如果涉及按揭房是一方財產的話,那麼是不可以進行分割的,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認定。

  離婚財產分割判決不清的申訴向法院來進行,因為我們國家規定的是遺失不在你的原則,也就是在提起訴訟過程當中是不能夠關於一個事項再次的提起訴訟,當然如果對於一些具體的判決並不是特別滿意的話,可以上訴。


  三、離婚財產分割判決不清的申訴如何進行?

  離婚財產分割判決不清的申訴向法院來進行,因為我們國家規定的是遺失不在你的原則,也就是在提起訴訟過程當中是不能夠關於一個事項再次的提起訴訟,當然如果對於一些具體的判決並不是特別滿意的話,可以上訴。「一事不再理」是起訴訟的一個重要規則,對於同一事項,法院不會進行第二次審理。但這不表明離婚案件判決之後就絕對不能再起訴了,出現以下情況,您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1、離婚判決對部分夫妻共同財產未作處理如果離婚判決對部分夫妻共同財產未作處理,事後難以對處理方法達成一致,則夫妻雙方可以以此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對該財產進行分割。

  2、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3、 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可以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4、子女撫養費發生變化此時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部分。以上就是「法院離婚判決後還能再起訴嗎?」的問題解答,希望您夠對您有用。如果您發現您的離婚案件判決後可以再起訴,那麼建議您聘請一位專業的婚姻律師,來幫助您,畢竟像隱匿財產這種事,律師的調差渠道要比您多得多,他能幫您找到有力的證據,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四、判決離婚後房產怎麼辦?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離婚類型的案件,可能財產的分割並不是一次性的,就會讓所有的當事人都滿意,所以此時就會涉及到一個再次申訴的問題,那麼申訴的話,一般情況下都是向作出判決的法院來進行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