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招生制度或將巨變?早申請允許學生變心,准許學校挖牆腳

江蘇立思辰留學 發佈 2019-12-29T13:57:49+00:00

一場持續近兩年、針對美國高校惡性招生的戰爭在這個月終於結束了,美國司法部門獲得了勝利。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提到美國大學,「哈耶普林斯坦福」絕對代表著美國最高教育水準。然而,就是這些個「象牙塔」一般的存在,卻暗藏著腐朽的招生制度。

  一場持續近兩年、針對美國高校惡性招生的戰爭在這個月終於結束了,美國司法部門獲得了勝利。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提到美國大學,「哈耶普林斯坦福」絕對代表著美國最高教育水準。然而,就是這些個「象牙塔」一般的存在,卻暗藏著腐朽的招生制度。

  自2017年,美國司法部就將目光對準各個美國大學。2018年,他們與大學的敵意空前升級,司法部決定重拳出擊美國高校的招生體制。

  重拳之一:

  起因是以哈佛為首的個別高校實行平權原則(Affirmative Action)。簡單來說,就是大學錄取時要根據種族分配名額,考慮各個族裔的學生。

  本意是保證校園的文化多樣性,也給更多低收入/較弱家庭孩子上名校的機會,但這反而成為了不公平的象徵。

  德州一名黑人學生申請了20所美國名校,全部被錄取,只因為他在非裔學生中算很優秀的。亞裔孩子的標化成績普遍比其他種族的要高,這個長處完全可以在所有申請者中脫穎而出,但實行了族裔劃分後,除非在所有亞裔學生中名列前茅,否則比其他種族的學生再優秀都沒有用。

  因此,司法部根據「種族歧視」「差別錄取」「隱瞞招生數據」等理由對美國高校進行徹查。

  後續:

  2018年,學生為公平錄取組織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 向哈佛大學提出訴訟,認為哈佛招生時考慮族裔的政策違憲,哈佛為平衡族裔對每年錄取的亞裔學生設定限額。8 月司法部發表聲明,站隊支持亞裔學生,並表示哈佛的做法是最高法院判決中「毫無疑問的違憲行為」。

  2019年10月,開審一年的哈佛亞裔歧視案迎來判決,哈佛本科招生程序並未有意歧視亞裔學生的申請,從而駁回此前訴訟,這也意味著哈佛大學在本起招生歧視案中獲得勝訴。

  在官司過程中,加入調查哈佛大學的聯邦司法部,未因官司判決停止調查行動

  據哈佛校報報導,該報向司法部提出查閱有關司法部調查哈佛大學招生政策的資料,遭到拒絕;據司法部主管單位官員12月的回函,相關數據與正在進行中的哈佛大學錄取過程公平性調查有關,拒絕公布的理由是合理預期數據的披露會干擾執法程序。

  重拳之二:

  2018年,美國司法部還對高校的提前錄取政策展開了調查,調查的內容是這些高校是否有交換學生申請和錄取數據的行為。

  大家都知道,ED錄取具有約束性,一旦被錄取,就只能去這所學校。但在招生體制中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如果被錄取之後學生「毀約」,那你的信息會被同步到其他學校,那這些學校自然不會考慮「不守信」的學生。

  高校之間還互相分享錄取學生的財務信息,本意是以便能夠更好地給需要的學生提供經濟援助,但這也導致了個別學校開始「嫌貧愛富」。

  因此,司法部懷疑高校的這些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導致了申請池中的不公平現象。而且,ED錄取減少了高校間的競爭,一些學校占據了大量的優秀學生,久而久之會造成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均。

  涉及到的學校包括 Wesleyan University, Middlebury College,Pomona College 和 Amherst College 等排名較前的文理學院。

  後續:

  經過近兩年的調查和訴訟,針對學生們在申請上的束縛可能被打破。

  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大學招生人員與司法部達成協議,准許學校用獎助學金互相爭取申請提早錄取的學生,不僅打破已承諾上特定學校的學生受到的束縛,也勢必影響明年的招生,同時讓部分學校無法預測新生入學人數

  司法部反壟斷指控的訴訟文件中指出,如果學生在 ED 階段被錄取,其他學校依舊可以招募該學生,也可以鼓勵幫助學生在原校註冊後轉學。

  大學今後也將能在5月1日之後繼續招募學生,這是對經由正規程序提出申請,並還在根據獎助金等情況考慮上哪所學校的學生廣泛採用的做決定截止期限。

  像前面提及的,原本的 ED 錄取政策確實有「壟斷嫌疑」,雖然沒有法律的效應,但申請者和學校之間都普遍遵循著這樣的「約束力」,從而阻止了高校之間的有效競爭。

  而且這樣莫須有的條規竟然是強制性的,被有著 82 年歷史的美國國家大學招生諮詢協會所通過,束縛著數以百萬申請者們的合法權益。

  尤其是,現在很多高校都把獎學金當招牌吸引申請者,但大多數 ED 申請者都不太需要經濟援助來確保自己「唯一選擇的學校」,其他在意獎學金的學生會選擇常規申請,所以說用獎學金的噱頭「誘使」學生們 ED 申請根本沒有用處。

  此外,司法部對招生準則中三項規定提出反對意見:

  ·學校不應該提供鼓勵措施說服學生參加 ED 申請,例如獎學金、優質住房等

  ·大學不可以招募已經入學、註冊、或繳納了押金的學生

  ·校方不可以主動與學生建立聯繫「誘使」學生轉學

  9月,美國國家大學招生諮詢協會投票表決從其道德準則中刪除了這些規定,以避免與司法部進行昂貴的法律鬥爭,並稱「如果被訴訟,將對協會的財務和未來運營能力造成嚴重後果。」

  他們還在聲明中表示,「相信刪除這些規定會對準申請者們提供實質性的幫助和保護,而且協會也完全理解該法令所規定的義務,並打算嚴格執行和遵守。」(求生欲很強)

  司法部反壟斷部門的助理檢察長 Makan Delrahim 也表明,該協議是所有美國大學申請者們的勝利,他們將受益於各大學之間激烈的入學競爭。

  據立思辰留學老師了解,被抨擊的「信息共享原則」在上個世紀就有了。在1990年代初期,反壟斷部門就曾調查過常春藤聯盟的八所中學,這些大學使用「overlap meetings」來共享信息並在財務援助方面進行合作。

  高等教育的專家表示,越來越多的學校希望參與「信息共享」是因為一些機構的入學率顯著下跌,這是由於本國出生率和外國學生的興趣下降所導致的。這些院校很難在變動中預測他們的秋季入學率,而這種不確定性將導致他們失去越來越多的學生。所以他們需要一個「候補名單」去接觸這些潛在的生源。

  但是對學生們來說不公平的是,當學校從側面了解了你的申請意願和財務狀況之後,你就處於「談判」的下風。這促使某些學校在拉攏學生的同時,還增加了他們的費用或是減少了經濟援助。

  但是當學校之間有了競爭力後,各個大學會爭先恐後地提供最優越的條件來招募學生,例如獎學金等。因此,這次司法部的勝利,也可以說是所有美國大學申請人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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