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走私穿山甲鱗片領刑13年!謠言「害人害己」

上海檢察 發佈 2019-12-23T02:56:29+00:00

來源 | 上海檢察三分院中國傳統有句俗話「吃啥補啥」「以形補形」這話乍聞似是實則而非然而這樣一句科學依據為零的話卻讓四海八荒的野生動物遭了大殃基本案情穿山甲渾身遍覆鱗片,嘴尖無齒,善挖洞,然行動笨拙、生性膽小,可是在長期的民間傳說演繹中,卻被誇出了穿山鑿石之能,鱗片也被視為「珍品

來源 | 上海檢察三分院

中國傳統有句俗話

「吃啥補啥」「以形補形」

這話乍聞似是

實則而非

然而這樣一句科學依據為零的話

卻讓四海八荒的野生動物遭了大殃


基本案情

穿山甲渾身遍覆鱗片,嘴尖無齒,善挖洞,然行動笨拙、生性膽小,可是在長期的民間傳說演繹中,卻被誇出了穿山鑿石之能,鱗片也被視為「珍品」。殊不知其鱗片成分與人指甲無疑,本身更沒有穿鑿附會的種種功效,可是在長期的謠傳下,穿山甲數量銳減,岌岌可危,謠言真可謂「害甲」不淺。


朱某因為工作,長期來往於中非之間,後來無意中聽到了穿山甲的「傳說」,於是心中逐漸生出貪念。


2016年,他開始在非洲奈及利亞等國收購穿山甲鱗片,累積了一批巨大數量後,他開始琢磨著將穿山甲鱗片運回國內進行銷售。


8月,他將穿山甲鱗片夾藏於裝木材的貨櫃內,以木材的名義從奈及利亞運至中國,歷時一個多月抵達上海。


貨物抵港後,朱某經他人介紹,多次向相關報關公司諮詢如何將夾藏有穿山甲鱗片的貨櫃順利清關。在聯繫上徐某後,一切終於「一帆風順」起來。


徐某以他人身份聯繫了上海晟某公司,並冒用「吉爾子發」的名義與該公司簽訂委託進口協議,將該批貨物以緬茄木大方的名義向海關申報進口。


同年12月,上海海關查驗部門在對涉案貨櫃進行機檢時,發現貨櫃內有異常情況。次日,經開箱人工查驗,從涉案貨櫃尾部查獲用編織袋裝的動物鱗片101包,共計3110.05公斤。


經鑑定認定,上述鱗片均來源於穿山甲Manis屬動物,價值830萬餘元。

判決結果


被告人朱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徐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檢察官釋法

穿山甲以白蟻為食,食量很大,一隻成年穿山甲的胃,最多可以容納500克白蟻。據科學家觀察,在250畝林地中,只要有一隻成年穿山甲,白蟻就不會對森林造成危害,其在保護森林,維護生態平衡方面具有很大作用。由於對溫度變化很敏感,而且食性高度特化,因此一旦棲息地破壞、食物來源困難,穿山甲的野外生存率就會降低,且穿山甲的人工圈養成功率很低。

考慮到穿山甲對自然生態的作用、被大肆捕獵卻難以恢復物種數量的客觀情況,早在1989年我國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已經將穿山甲列為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10月,相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已經將穿山甲列為一級保護動物。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其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上,將分布於中國和越南的兩種穿山甲均定為「極危」物種

但是,仍有人迷信穿山甲鱗片的保健功效,欲享受穿山甲這一野味。一個物種一旦消逝,就再也不會回來。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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