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唐代社會環保意識以及相關制度的探究

新說史聞 發佈 2019-12-23T15:26:32+00:00

而在保護長安的環境制度與各種活動行為中,還有諸多方面都可以體現出唐代的環保意識很強烈,唐代人對為長安城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所付出的努力是大家都能看到的。

一、書籍中記載的唐代環境保護

唐代的主要城市長安城作為唐朝最大的都市,擁有很多居民以及很發達的經濟,所以其規模十分龐大。而為了保持長安城乾淨的生態環境以及人文環境,長安城進行了很大的城市規劃,而這些規劃都體現出了唐代人對環境保護的心態。

如環境綠化意識、美化城市意識、公共衛生保護意識、污水處理安排意識,還有一些可以持續發展的意識。長安城的環境保護由唐代官員為主導,城內的人民都積極地參與進來。同時,官方以嚴格的法律策略和處罰作為規章制度。而唐代官員和人民為長安城環境所作出的努力,也同樣值得被現代社會環境保護做到表率。

唐長安城一直以來都是以學界研究中心出現的。而在保護長安的環境制度與各種活動行為中,還有諸多方面都可以體現出唐代的環保意識很強烈,唐代人對為長安城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所付出的努力是大家都能看到的。

在關於唐代的環境保護狀況中,唐代的植樹造林與生物資源還有水資源突出,可以看得出來唐代在努力地規劃城市環境。一些書籍里還有唐代對自然環境保護的政策描述。關於唐代對長安城的環境保護,學術界已有很多的研究成果,而與長安城綠化相關內容較多,比如羅桂環的《唐代長安城綠化初探》,裡面從三個方面全面的探討了唐代長安城的情況,而且還分析了長安城綠化能保持良好的原因。

以及何啟澤的《唐代長安城道路綠化初探》,裡面的內容也是以長安城的道路綠化為核心來闡述了長安綠樹的起源以及長安城樹種的選擇。而且裡面還有唐代內部對於綠化的重視。書籍當然還有劉洋的《從唐代詩文看唐人的環保意識》,裡面則由唐代詩文為主線探索了唐人的生活。因為在長安城,人民的環保意識還是有一定的體現的。

二、唐代所設立的專門管理城市環境的官職與制度考略

唐代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去管理長安城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根據《舊唐書》里的記載,長安是由尚書部郎管理的。虞部則管理「郎中、員外郎之職,掌京城街巷種植,山澤苑囿,草木薪炭,供頓田獵之事。凡采捕漁獵,必以其時」。

尚書省工部的虞部郎中和員外郎則負責統治長安城內部的街道植物種植和京城的山丘花草樹木、還有漁獵的問題。很大一方面說明唐代內部對於長安城城內及城市外區環境的保護措施。而另一方面,這些保護環境的措施也在側面體現出唐代人民的環保意識。

而長安城作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一座都城,有很多外國使者和客商商貿往來或者旅遊觀光,因此唐代政府特別注重對長安城市的環境美化。長安城是由北向南的結構,其中的皇宮也是由宮城,皇城以及外郭城三城組成,其中又以中部的朱雀大街為對稱軸,把整個皇宮分為對稱的東西兩個部分,城內的道路又錯綜複雜,皇城內部又將外郭城劃分為一百零九個里坊和東西兩個市場。

而為了維護長安城的整齊秩序與環境布局,唐代政府對長安城居住的民眾都有著很嚴格的要求。就比如開元年間的規定,長安城內規定「城內不得穿掘為窯,燒造磚瓦。其有公私修造,不得於街巷穿坑取土」。而《唐律》中也有規定:「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因為長安城內為了維護街道的平坦美觀,所以禁止了街巷人們的挖坑取土,以及一些種植作物非法侵占街巷的作為。

這種行為的後果就是處罰十分嚴重。比如在大曆年間,就有過規定「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牆、接檐造舍等,先處分一切不許,並令毀拆。」這就是對於非法占用街巷打造房屋行為的條例,對於這種行為政府會以嚴厲的懲罰作為打擊。

這就是為了保護長安城內街道的美觀的方法。在大中三年時,義成軍將軍使韋曾有「於懷真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舍九間」,當建造完後就被右巡使上奏給了朝廷,最終以「頗越舊章,宜令毀拆」一令被拆了下去。右巡使是負責巡邏城內街道是否整齊的隊伍,他們並會對違章建舍進行上報,並且對私自建造房屋者給予嚴厲懲處。

長安城對城內各個街區的統一管理加上對長安實行里坊的制度,把商販集中在東西兩個區市,把城內各個街道變得更為寬廣,這樣做的效果就是既便利了城內出行,也使城內乾淨整潔,這也體現出長安作為一座大城市的自律方正的大一統的氣勢。

除了城市美觀外還有一條,就是對污水髒水的處理,對於這個問題,唐人在通過排水溝排放生活污水時,會為了防止雜物堆積在排水溝和滲井導致水排不出去,就會在污水排放之前做簡單的疏通處理。

1955年,考古學家在西安北郊發挖掘出了一段唐代的排水溝,排水溝屬於地下的一條暗渠,他們會每隔一段空間便會安裝一道閘門,第一道閘門是由鐵條組建而成的,第二道是鏤孔的鐵板,方便過濾雜物,因為人們在第二道閘門口處發現了大量額石灰碴,磚瓦片以及骨頭等等的雜物。

這就是是唐人為防止排水溝堵塞而採取的先進措施,第一道閘門是用於阻擋大型異物的,第二道則是用來阻隔小型異物,這就是唐人對污水的簡單處理方法。在通過滲井排放污水的時候,唐代人也會在滲井底端加入過濾網,從而對生活污水進行一個簡單的過濾過程。比如在大明宮太液池發現的滲井,其中都有發現夾雜著有磚瓦殘塊的其中還有灰燼和白灰渣。

1994年,在西安新後村所發現的滲井裡,井口深達2米以下的地方就是一些大型的異物。這些磚瓦塊和灰燼都摻雜在滲井底部的土壤中。不得不說古代的人民還是很有智慧的,利用過濾網對廢水進行過濾,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污水對長安城地下水的污染程度,而且在考古活動中考古學家發現滲井周圍都很少有水井的,說明唐人已經感覺到滲井對地下水的污染,而這些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唐代污水處理的巧妙方法以及唐人的環保意識有多強。

三、唐人初步的可持續發展意識

在唐代長安城人民的城市日常生活中,除了要注重城市綠化、城市美化以及公共衛生和污水之外,唐人還體現出了初步的也就是可持續發展的意識。這其中最為主要的體現就是,長安城內的東西兩座城市中都設置了放生池。

東市放生池在市場的東北角,「分滻水,渠自道政坊東入城,西流注此池」。而西市放生池的位置則在市場西北方向,書籍中記載:「長安中沙門法成所穿,支分永安渠以注之」。放生池的建設與唐代佛教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因為佛教當時是勸誡殺生的,所以在長安城市場中建設出放生池,就當是在勸誡居民不要殺生,而被放進放生池中的小動物們可以沿著水渠回歸大自然,這也算是對動物的一種保護。

除此之外,唐代還廣泛推行一種叫「斷屠釣」的節日。唐代的斷屠釣是一個很特殊的日子,類似於齋日,就是佛教的節日。每到這一天,唐代會在全國大幅度禁止百姓捕捉魚蝦和宰殺動物等。

在武德二年有過記載「自今以後,每年正月九日,及每月十齋日,並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斷屠釣。」而在 如意元年間也曾有過文章「禁天下屠殺」,而唐代斷屠釣節日的舉行並不在於每月,而是在遭受到自然災害的時候,尤其是旱災。比如書籍中的記載如懿宗咸通十一年六月「京城久旱,未降雨間,宜權斷屠宰」。從此後各皇帝都有推行斷屠釣節日。

長安城作為唐代最大最繁華的城市,在城市規章制度和城市運行中,都存在著長安城大官和居民的努力。唐代人的綠化意識和城鎮美化意識,造就了長安城的良好生態環境,而唐人的公共衛生保護以及污水處理,在當年同時又保證了長安城良好的適合人類生存的環境。

城內的建設放生池和大臣推行的斷屠釣方法也充分體現了唐人保護環境發展的意識。唐代長安城人民所體現出的環保方式,以唐代內部人員為主要人員,城內人民積極參與,同時又設置了很嚴格的法律條例和較重的處罰去約束人民的自制力,使他們能夠自覺的去維護城市環境。


參考文獻

《我國唐代環境保護情況述論》

《唐代長安城綠化初探》

《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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