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締造了我國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既然是統一,自然各個方面都要有相關規定,「書同文」,就是其中之一。這個在咱們所學的歷史課本中,也提到了,就是統一文字,使用秦小篆。如果您只是知道到這,那麼這篇文章,就值得您接著往下看了。
其實書同文,並不是秦始皇的專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有書同文的雛形了。《周禮》中這樣寫道:
「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
周王室每隔七年會招各國的象胥,培訓語言,熟悉公文的寫法。這裡的象胥,就是各諸侯國的翻譯。但因為周王室對各個諸侯國的控制力相對後世較弱,而且文字傳播的並不很發達,就會導致一個漢字有許多種寫法。雖然有相關的標準,但落實的並不是很好。
隨著秦統一六國進程的加快,秦國文字也逐漸在被征服區推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書同文的事情也正式提上日程。許慎的《說文解字》中,這樣寫道: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這就是咱們所熟知的「書同文」。但在這段之後,還有一段記載:
「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這就是有名的「秦書八體」。但除了大篆、小篆和隸書外,其他的文字並沒有廣泛的推廣。
那麼,這八種書體,分別是怎麼使用的呢?
一、篆書
篆書是比較成熟的一種書體,分為大篆和小篆。根據《說文解字》中記載:「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政,所謂小豪者也。」就是說,小篆是脫胎於大篆的。但是否真的是這樣,歷史上確實有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篆書,在當時,是通用於全國的。
二、隸書
隸書在篆書推廣的同時,也逐漸普及開來。班固的《漢書》中,有這樣的記載:「是時(指秦書同文之時)始建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從這段記載不難發現,隸書是基層官員主要使的字體。篆繁隸簡,面對公務纏身的基層工作人員,他們不像中央有專工文字的之人,所以他們需要快捷的書寫方式。隸書,自然成為他們的首選。
三、刻符
刻符,主要是用道刻在符節上文字,因為不便於婉轉如意,所以它的線條近於平直,形體近於方正。字體屬於小篆。
四、蟲書
蟲書作為秦書八體,最早是許慎提出來的。但對於它的具體所指、用途、命名原因等問題,許慎未做展幵說明。後世學者對於蟲書是屬於裝飾用的花體字還是手寫體,沒有明確的定論。
五、摹印
摹印,顧名思義,主要用於印章的書體。現在咱們出土的秦朝的印章,上面的文字,就是摹印的範疇。
六、署書
秦朝時期的署書,用途比較廣泛,但歸納起來,主要用於三個方面:書檢、書揭;懸法;門戶題署。書檢的內容主要包括文書收件人、傳達方式、傳達時間、傳遞者、文書種類及物品等。書揭是作為標籤的簡牘。懸法主要是公布的榜文。門戶題署主要是門戶上的題字。
七、殳書
殳書,主要是兵器上的銘文。段玉裁注的《說文解字》中,這樣寫道:「言殳以包凡兵器題識,不必專為殳。」
雖然咱們沒有看到秦朝時期關於秦書八體的明確記載,但書同文在中國歷史中的作用,確實不小。它不僅統一了書寫方式,更是打破了六國舊地人民的文化記憶,迫使他們融入到秦朝這一個大的整體中。而且,統一文字,其實是統一話語權的代表,不僅是政令得以順暢地通行全國,而且也將全國人民歸納到一個話語體系之下。
千古一帝,不是浪得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