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宇與《歌手》,資本嵌套下的C位戰

文娛商業觀察 發佈 2020-03-17T04:05:58+00:00

文|浮萍《華晨宇·當打之年》這是網友對這一季《歌手·當打之年》的調侃,因為這一季節目中對於華晨宇的偏愛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從比賽結果來看,在已經播出的6期節目中華晨宇獲得了3次第一、成為獲得第一次數最多的歌手;在已經播出的6期官方視頻中,每一期節目看點都帶上華晨宇;在節目官微

文|浮萍

《華晨宇·當打之年》

這是網友對這一季《歌手·當打之年》的調侃,因為這一季節目中對於華晨宇的偏愛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從比賽結果來看,在已經播出的6期節目中華晨宇獲得了3次第一、成為獲得第一次數最多的歌手;在已經播出的6期官方視頻中,每一期節目看點都帶上華晨宇;在節目官微的宣傳中,華晨宇的單人舞台照和花絮比例遠遠高於其他選手。

這一季的首發歌手為華晨宇、MISIA、蕭敬騰、徐佳瑩、袁婭維、毛不易、周深等人,雖然整體實力明顯弱於前幾季,但為什麼唯獨給予華晨宇如此多資源的偏愛?

「華晨宇本身現場非常好」一位華晨宇的核心粉絲對文娛商業觀察表示,對於華晨宇取得多次第一的成績並不意外,但是她作為華晨宇的核心粉絲,非常反感《歌手·當打之年》與華晨宇之間捆綁宣傳的策略。

「他(華晨宇)屬於比較有爭議的歌手,愛他的人會非常愛,討厭的人也會非常討厭」,在這位核心粉絲看來,這些首發歌手中能夠引起話題討論的不多,節目組就將華晨宇推向前台捆綁營銷以製造話題「要不是有華晨宇,很多人和我一樣一眼也不會看這個節目。」

《歌手》這個節目從來不缺少話題,從2013年至今的每一季都會有一些輿論爭議,綜藝節目的熱度很大一部分也是靠各種爭議話題維持的,但是這一次的爭議與以往有很大不同的是,背後藏著複雜的資本嵌套。

華晨宇全約天娛傳媒

湖南衛視節目妥妥C位

華晨宇第一次參加是在《歌手2018》中,當時以補位歌手的身份參加就獲得了當期節目的第一,隨後節目也多次獲得周冠。作為一個新人歌手,華晨宇這頂尖級的歌手舞台上出盡風頭。

加上華晨宇在這一季《歌手·當打之年》中妥妥的C位,自然引來了眾多的猜測,以至於有「黑幕」說。

眾所周知華晨宇是參加湖南衛視2013年《快樂男聲》出道的,之後經紀約就一直簽在芒果系的天娛傳媒旗下。資料顯示,在天娛傳媒沒有併入到上市公司快樂購(芒果超媒前身)時,天娛傳媒是湖南電視台100%控股的孫公司;即使併入到上市公司之後,股權經過層層穿透,天娛傳媒和湖南衛視都是湖南廣電控制的公司,因為可以說華晨宇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芒果系藝人。

這種選秀-簽約模式在當年是非常流行的,李宇春、周筆暢、何潔還有張杰等通過湖南衛視節目選秀節目出道的藝人,經紀約都攬入天娛旗下,成為與芒果系深度綁定發展。

但是華晨宇與他們不同的是一直沒有解約。在李宇春、張杰等頭部歌手紛紛解約、天娛靈魂人物龍丹妮離職創業之際,華晨宇一直沒有正式解約,根據芒果超媒借殼時的資料顯示,雙方的合約期從2013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

有了這層資本層面上的關係,湖南衛視的《歌手·當打之年》力捧華晨宇就不奇怪,更何況現在天娛已經離不開華晨宇。

根據芒果超媒的材料顯示,天娛傳媒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4.9億元,其中紀收入2.57億元,作為天娛傳媒一哥,華晨宇2017年為其創造了9114.13萬元的收入,占天娛傳媒藝人經紀收入比重超過三分之一。

華晨宇一旦解約,對於天娛傳媒的經紀收入、甚至是營業收入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天娛傳媒一直極盡全力堆資源給華晨宇,以挽留住即將合約到期的他。

業務和經紀分成皆存問題,華晨宇和天娛的分手或將不可避免

目前對於天娛傳媒自身而言,過於依賴藝人經紀收入的營收結構,在遇到影視行業深度調整,尤其是針對藝人薪酬敏感問題的打壓大環境,確實收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根據招股書資料顯示,2019年上半年天娛傳媒實現營業收入2.75億元,相比較於2018年上半年的3.66億元下降24.86%;實現凈利潤4992.47萬元,相比較於2018年上半年的9956.59萬元下降49.86%。

「芒果影視的藝人經紀影響很大,天娛傳媒相對來說好一些,但也受到了較大影響。」一位芒果影視的經紀人對文娛商業觀察表示,同屬芒果系藝人經紀,他們能感受到大環境不佳對兩家公司的不同影響。

在自身業績不佳的情況下,天娛傳媒還需要面對華晨宇的解約局面。

自2018年以來,關於華晨宇與天娛傳媒的小摩擦不斷,粉絲們也一直力挺華晨宇擺脫天娛傳媒、獨立發展,因此雙方分手的傳聞一直不斷。有知情人向文娛商業觀察透露,對於《歌手·當打之年》的參賽,天娛傳媒並沒有提前徵得華晨宇同意,導致首場比賽中,華晨宇沒有彩排直接現場的表演的,雙方的矛盾由此可見。

拋開這些滿屏吐槽天娛傳媒和華晨宇工作室的閒言碎語,就是在經紀利益分配上面,天娛傳媒和華晨宇之間存在著非常大的問題。

以2017年華晨宇為天娛傳媒創造9114.13萬元的業績收入為例,最終到華晨宇本人只有4758.52萬元。

因為根據天娛傳媒2017年前五大供應商來看,華晨宇的個人工作室東陽橫店華開見宇影視工作室位列第二大供應商,兩者往來的資金是4758.52萬元。按照行業內公開的秘密,這個資金應該就是華晨宇2017年的經紀分成,從這個數據也可以推算出華晨宇和天娛之間的分成比例為5:5。

「這與目前頭部藝人與經紀公司分配比例有很大不同。」一位接觸過眾多藝人經紀合約的投資人對文娛商業觀察表示,頭部藝人至少是二八開:藝人拿大頭、經紀公司拿小頭,對於頭部藝人而言,經紀公司以賺吆喝為主,實際上掙不到什麼錢。

天娛傳媒是國企,體制內的框架決定其無法向市場化的公司那樣和藝人分成,因此和華晨宇合約到期後的決裂幾乎成為一種不可逆的選題,屆時天娛傳媒將會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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