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階級固化的八百年:信託制度是如何讓貴族的財富代代傳承的?

mars的寫字檯 發佈 2019-12-21T08:03:09+00:00

BBC報導:《LadyMary needn't worry - Britain's elite will survive》不管我們怎麼看貴族,至少有一點我們是承認的:「三代才能培養一個貴族」,貴族之所以被世界各地的人們津津樂道,有著多代傳承的歷史以及伴隨著歷史的優良傳統與習慣,這

一直以來我們對歐洲貴族都是有些好奇與憧憬的,在很多的歐美影視劇作品中,貴族們總是風度翩翩、氣質優雅,大多都擁有巨大、昂貴的莊園,身後跟隨著騎士與衛兵,引發了人們很多的想像。

其實不光是我們,哪怕是在最富有貴族傳統的英國,人們對貴族生活一樣充滿了好奇。在2010年,揭示英國一百年前貴族生活的《唐頓莊園》,引發了英國人民的觀影熱潮。



英國人民很有意思,他們對自己的歐洲貴族傳統有著濃厚的情懷,對於其禮儀制度在現代依然有著很多追求,熱衷於研究貴族們的流行風潮。

同時,他們對自己生活的階級感卻有非常的關注與無奈,在《唐頓莊園》持續大火之際,BBC針對電視劇內容寫了一篇報導《瑪麗夫人不用擔心,英國的貴族將存續》(瑪麗為電視劇角色)。

該報導通過《唐頓莊園》中瑪麗夫人對局勢變化的擔心,自己的貴族特權即將逝去,來揭示英國的現狀。

其中引用了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研究論文:

在過去的八百年中,英國的貴族階層至少需要一千年才會淪落與社會平均水平一樣。遺產稅並沒有減少現代貴族的特權和優勢。



不管我們怎麼看貴族,至少有一點我們是承認的:「三代才能培養一個貴族」,貴族之所以被世界各地的人們津津樂道,有著多代傳承的歷史以及伴隨著歷史的優良傳統與習慣,這就是所謂的貴族的品德。

但是貴族是怎麼傳承下來的呢?要知道沒有錢,很難「優雅」。

即使在強調繼承的封建時期,英國在日耳曼人入侵時代便有了繼承財產需要向君主繳費制度,1694年正式確立《遺產稅法》。

這些貴族們的財產是如何保證在數代人的傳承下,面對代代需要交納的高昂遺產稅,依然保持著富裕呢?

因為貴族們通過「信託制度」,來規避了遺產稅。同時到了現代,信託的作用更大,甚至可以完全規避「富不過三代」的定律。

信託制度的起源

信託最早的文字記載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古埃及人寫了一份「遺屬託孤」,大意為:「他的兒子作為遺產的受益人,由於年幼,指定一人為遺產監護人。」

到了羅馬時期,民間有一種「遺產信託」的遺產分配方式,指的遺產通過遺囑轉移部分或者全部給指定的第三人,而自己的後人作為受益人。

「遺產信託」當時是在羅馬的外國人規避《羅馬市民法》對他們的限制,因為當時非羅馬市民是不能擁有很多特權的,自然財富的升值能力會很弱,所以外國人便將遺產轉移給信任的羅馬人,由他們打理遺產,讓自己的子孫得到收益。

隨著羅馬經濟的繁榮,遺產信託在羅馬流行,最後在元老院的決議下,將其列入《羅馬法》,成為法律的條文。

信託進入法律,也給本來在信任基礎上的契約,本著財產保護的原則,加上了一層法律保護,也使信託的制度可以流傳開來。

而現代的信託制度則起源於英國,中世紀時期由於英國人對宗教的狂熱,同時教會一直向信徒宣揚一種「捐獻財產可以上天堂」的理念。



人在死後與生者之間,大部分還是傾向於讓自己能夠進入「天堂」,所以大量的土地在人們去世後被捐獻給教會,久而久之,教會擁有了大量的土地和動產,成為了歐洲最大的封建主。

這時候便出現了一個矛盾,便是君主與教會之間的矛盾,因為捐獻的土地不需要交遺產稅,甚至教會的財產平時也不需要交稅。

教會成為最大的封建主後,君主的稅收自然越來越少,這讓英國的國王很不滿意,因此在12世紀末期,亨利三世頒布了「沒收法」,規定未經國王許可,所有捐贈給教會的土地一律沒收,歸國王所有。

用益制的出現

「沒收法」的頒布,雖然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人們「上天堂」的意願越加強烈,他們並沒有放棄捐贈土地給教會的想法,反而試圖尋找辦法繞過法律的規定。

在《信託法研究》中記載:

「雖然頒布禁止法律,但人民依然想辦法鑽法律漏洞以達成保全土地的目的。例如採取英國自古以來流傳的信託思想與羅馬帝國實行的信託方法,被稱為「用益制」(USE)。

也就是說當時的英國人民想捐獻土地給教會時,但是國王不同意怎麼辦,便將土地轉讓給他人,再由他人提教會打理土地,土地的受益歸為教會。

這種方法,完美的規避了法律的規定,最重要的是,教會也承認這種捐贈,所以用益制度得以在英國流行開來。

真正讓用益制度可以在英國被大眾所使用是在十字軍東征時期,持續了兩百年的十字軍數次東征,給歐洲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很多的參與十字軍東征的戰士和軍官都是封建領主和地主,擁有自己的土地。

參加戰爭的軍人們由於擔心自己的家人得不到照顧,便將土地轉讓給信任的男性友人管理,並要求土地上的收益要保障家屬的生活需要。

那麼為什麼要轉讓給別人而不給自己的妻子呢?

因為當時的封建法律規定,女性是不可以擁有財產的,而孩子通常年幼也無法處理,所以這是一個歷史時代的選擇。

用益制度的流行,最主要的還是為了保障人的財產,除了上面提到了兩次歷史事件,用益制度還被用於逃避被追債,或者害怕自己的因為被判刑罰沒財產。

這個制度比較有意思的地方在於,本身是為了「欺詐」而發明的,比如逃避稅收和法律規定,但是能用益制度的執行必須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如果被託付的人不遵守承諾,那麼財產就會落入他人的手中,當時的法律是承認土地轉讓的合法性的。



從本質上來說,用益制度的合法化,有益於人民保障自己的財產,也有利於教會接受財產,但是不符合封建君主的利益。

1535年,亨利八世由於戰爭開銷過大,決定打擊用益制度,在頒布的《用益法》中規定:「被用益的財產,所有權歸受益人,而受託人沒有所有權。」

這看似是一個打擊用益制度的法案,卻推進了信託制度的建立,雖然在《用益法》中限制了很多用益的使用範圍,但是實質上保障了本來基於信任有著一定風險的受益人的權力。

可以說信託制度的建立,至始至終都與財產保護有關,直接一點說為了「避稅」。

現代信託

到了19世紀中葉英國經歷了兩次工業革命後,英國由農業國家轉變為了工業國家,經濟得到迅速的發展,而財產也從土地變為股票、債券、房產等等。

人們累積的財富多了,對於信託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隨著1893年《受託人法》的建立,信託制度正式完善,而信託制度也從一個基於信任的契約,變為了有償的現代性服務。

到了現代,信託制度在各個領域有了各種各樣的應用,而與我們主題相關的最主要的便是家庭信託,長久以來,貴族們將自己的財產託付給第三方,這部分財產將不屬於任何人,而只屬於中立。

為了避免自己的子孫後代,有極大可能變得不那麼優秀,甚至是「敗家」,貴族們完全可以給信託基金設立條件,比如成年以後,每隔一段時間,可以從信託基金中拿到一定數額的錢,就像發工資一樣。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首先可以避開巨額的遺產稅和其他稅,因為這筆錢已經是中立的。

舉一個例子,在《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書記自信滿滿的認為自己沒有接受任何的賄賂,事實上他接受了一個價值2億的信託基金。



高育良那麼自信是有原因的,信託的錢是中立的,他沒有想到會被查到。

第二個好處,就是完美的讓財富傳承和增益,雖然信託基金有可能賠錢和破產,但是這種比例比起「富不過三代」的可能性是極小的,可以說,打理信託基金的人是都是頂尖的金融人士。

想一想諾貝爾獎的基金已經過了百年,雖然有些小波折,但是依然還是運行到現在。

在這樣的社會下,階級固化是一種必然的趨勢,隨著這筆累積的財富長久的在社會中存在,大部分的底層階級都是為服務財富而存在的,自然階級的上升渠道會越來越封閉。

信託制度在英國的八百年,是階級固化的八百年。

結語

階級固化的問題,是到了近代在英國才受到了廣泛的關注,比如英國ITV的記錄片《UP》(人生七年),該紀錄片從1964年開始跟隨著14名兒童,來自社會的各個階級有來自上流社會,也有來自平民階層。

從這些兒童的7歲開始,每隔7年觀察他們的人生際遇,一共拍了9集,也就是花了56年的時間,得出一個什麼結論呢?



這些孩子中的精英階級依然還是精英階級,到了56歲得到了不錯的收入與身材,而平民依然是平民。

我想導演拍這部片的初衷應該是抱著懷疑和求證的態度,最後的結果卻真的很殘酷。

那麼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到了近代才暴露,以前沒有嗎?

可以說英國的歷史發展,還是為了突破階級提供了很多的機會,比如說十字軍東征,當時被徵召去十字軍東征的很多人都是農民,說服他們的是「東方有很多的財富」,也確實東征的過程中十字軍是掠奪了很多的財富。

到了近代就是出海和貿易,比如說著名的海盜弗朗西斯·德雷克,在英國王室的資助下在出海時掠奪了大量財富,被英女王授予「勳爵」的貴族頭銜。



到了英國全面殖民的時期,遍布世界的殖民地也為了平民們提供了大量的機會,無論是貿易還是參軍都可以完成社會階級的提升。

但是到了現代,這樣的機會越來越少了,英國的上議會基本是貴族的世界,大名鼎鼎的邱吉爾出生「馬爾巴羅公爵」家庭,最後屬於然沒有接受倫敦公爵的授勳,也是為了自己的兒子著想。

日不落帝國隕落後,英國人便開始焦慮了。

說到這裡,不得不承認中國的科舉制度是尤為偉大的,突破了士族門閥的限制,為人們提供讀書改變命運的機會,這是舉薦制與歐洲的教會考察制無法做到的。

所以,時代優秀的「世家」值得欣賞,僅僅是財富傳承的「貴族」,不值得推崇。

「貴族們」的傳承越悠久,這個世界便會越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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