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頂級護膚品僅賣20一支?10人團伙造假均獲刑

陝西檢察 發佈 2020-01-01T02:18:44+00:00

一個經過嚴密分工的10人犯罪團伙,僅用了三年時間,通過調配原料配方、仿製商標標識、生產、罐裝、貼標、網上營銷等一系列方式,輕鬆售出400餘萬元。

上海十人團伙造假世界頂級護膚品 「科顏氏」「城野醫生」僅賣20一支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余東明 通訊員 高遠

源自法國歐萊雅的護膚品牌「KIEHL』S」(中文名「科顏氏」)、日本第一醫學美容品牌「LaboLabo」(中文名「城野醫生」)一瓶只賣20餘元?

一個經過嚴密分工的10人犯罪團伙,僅用了三年時間,通過調配原料配方、仿製商標標識、生產、罐裝、貼標、網上營銷等一系列方式,輕鬆售出400餘萬元。

今天(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就許某等9人犯假冒註冊商標罪、王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並當庭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一審判決,許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

一個淘寶店家串起制假售假「一條龍」

許某原本在淘寶網上賣化妝品,生意不好,想要仿製「科顏氏」化妝品。

2015年,他找到了「老熟人」化妝品調配師黃某,正巧黃某找不到工作急於賺錢,兩人一拍即合。黃某從許某處拿到「科顏氏」金盞花爽膚水、白泥面膜的正品,經過反覆試驗,調配出了原料配方。

黃某又找到劉某,委託他的化妝品公司,根據自己的「科顏氏」配方,生產原料9000餘公斤,並進行了部分罐裝工作。

與此同時,許某找到深圳某印刷公司老闆魯某,仿製「科顏氏」商標。

2017年3月,許某在假冒「科顏氏」保濕面霜產品時發現,該產品使用的是熱轉印商標,但魯某隻能生產粘貼商標,於是又找到鍾某,仿製熱轉印商標。

鍾某先後通過寧某印製了30000個假冒熱轉印商標,並按照許某的要求,將熱轉印後的瓶子送到劉某的化妝品公司進行罐裝。在此期間,熟悉印刷行規的鐘某、寧某均未要求上家提供商標生產的授權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另外,許某還先後解決了化妝品瓶子、瓶蓋、紙盒等包裝材料問題,陸續僱傭一些工人,在租借的村屋中對假冒「科顏氏」化妝品進行罐裝、貼標、裝盒、打包,並發送到租借的大廈進行倉儲,再出售給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再加價銷售出去。

2017年下半年,許某、黃某、張某柱、張某寶、覃某、謝某還以同樣的方式生產、灌裝「城野醫生」化妝品原料400公斤3000餘瓶,通過王某及許某的淘寶店鋪對外銷售。

現場查獲化妝品逾萬瓶商標7萬餘件

由於許某等人仿製出的「科顏氏」化妝品幾乎以假亂真,並且只賣20餘元一瓶,一投入市場便廣受歡迎。

2018年7月,東窗事發,公安在許某租借的村屋和大廈內,查獲假冒「科顏氏」化妝品16202瓶,貨值17.2萬餘元;假冒「城野醫生」化妝品2618瓶,貨值2.6萬餘元;假冒「科顏氏」「城野醫生」商標標識70000餘件,以及大量制假工具及半成品等。同日,公安還在寧某處查獲「科顏氏」熱轉印商標6000個及模板4桶。

2019年4月,公訴機關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訴機關認為,許某等9人未經註冊商標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並對外銷售,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某則應以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9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某等9人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其中,許某、黃某為主犯,魯某等其餘7人為從犯;王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遂判處許某等10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

許某、魯某不服,分別以量刑過重等為由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被告悔不當初

今天上午,上海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許某、魯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悔恨不已。

魯某哽咽著表示:「今天是2019年最後一天,我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愧疚,現在內心最放不下的就是我的家人,我虧欠妻子太多了。」在經過了兩個小時的審理後,合議庭當庭作出裁定。

對於上訴人提出的「量刑過重」異議,上海高院認為,首先許某、魯某自2016年起就開始假冒「科顏氏」化妝品,許某自2017年下半年又開始假冒「城野醫生」化妝品;

其次,僅從2017年7月計算,許某犯罪金額已達463萬餘元、魯某參與犯罪金額已達415萬元,可見兩人假冒註冊商標犯罪時間長,情節特別嚴重,根據法律規定,均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並在非法經營額50%以上一倍以下判處自由刑和罰金。

其中,許某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對全部犯罪承擔責任;魯某系從犯,對其減輕處罰。一審法院根據兩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判決並無不當。

綜上,上海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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