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是如何喪失自由的?帝國的擴張會又會帶來什麼?

歷史心發現 發佈 2020-05-07T13:47:30+00:00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里,給我們提供了另一種思考的途徑,即從法律層面著手,畢竟,從共和國到帝國,羅馬公民所喪失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政治自由」,這種「自由」,是和政權屬性高度相關的。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不無悲觀的寫道,這個世界的任何制度都將走向結束。不管設計的有多精妙,隨著時間的推移,任何看似牢不可破根深蒂固的權力,都會慢慢的腐蝕變味,最後徹底消亡。

就古代共和國而言,羅馬共和國制度設計近乎完美,被當時的評論家認為結合了君主、貴族、共和三種制度的優點。在他們看來,不僅使羅馬從一個小部落變成了稱霸地中海的超級強權,也可以讓她永保江山。

然而,話音剛落,羅馬共和國就被帝製取代了。共和國在達到了無上的巔峰之後,卻被無情埋葬了。

按孟德斯鳩的說法,「羅馬在共和政體的極盛期突然喪失了自由」。

羅馬人為什麼最終會失去自己的自由,眾說紛紜,也確實是很多原因所造成的,其中很多已經被討論了無數次,比如政治方面的:

有人認為,在古代,共和國制度無法管理一個龐大的國家,所以在變得過於龐大之後,執政官只能讓位於皇帝,共和國只能讓步於帝國。

再比如軍事方面的:

馬略軍改後,原來效忠於共和國的公民兵體制逐漸被效忠於將領個人的僱傭兵和親兵取代。同時,羅馬公民也喪失了原本的武勇精神。失去了軍隊的共和國自然被掌握軍隊的野心家顛覆了。

又或者社會矛盾方面的:

隨著財富的集中,很多平民喪失了自己的土地,其中很多人淪落為無地無業的流民。這一方面讓羅馬失去了徵兵的兵源;另一方面,這些人湧入了羅馬,不僅令羅馬城的人口空前膨脹,流民的存在還導致公民喪失了原來的農夫作風(即自己養活自己,自給自足),變得極為墮落和易於收買。

以上這些原因並非空穴來風,但總顯得過於簡單粗暴。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里,給我們提供了另一種思考的途徑,即從法律層面著手,畢竟,從共和國到帝國,羅馬公民所喪失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政治自由」,這種「自由」,是和政權屬性高度相關的。

那何為政治自由呢?根據孟德斯鳩的定義:

一個國家,也就是一個已經立法的社會的自由,只表示人民能做自己應做的事,不做被強迫但不應做的事。

他進一步指出:

自由是一種權利,能做法律允許做的事;若一個公民能做法律禁止的事,那其他人也有一樣的權利,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可見,政治自由成立的條件是:首先必須要立法,這種立法不是說僅有成文法就行,而是要求通過正當程序(如通過人民大會授權等)通過的憲法(當然,此憲法首先要符合自然法的精神)。其次,對個體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但絕不能違法;一旦有權力越過法律約束公民,或者公民自身無視法律而行動,這兩種情況,都會導致自由權利的喪失。

那麼,什麼情況下才會導致這兩種情況的發生呢?

一種是外力,一種是「內力」,還有一種最普遍的,是內外合力一起作用。

所謂外力,指的是寬容政體國家被其他政體國家征服。比如,如果希臘城邦被波斯人收入囊中,那也就不會有之後的西方歷史了。因此拜倫說,即便對於19世紀的英國人來說,馬拉松戰役都比西斯廷斯會戰更重要。

第二種和第三種情況會出現的比較多,在國與國的交往中,就不免會涉及到羅馬法中的萬民法和私法的關係。在國家強大開啟對外征服之路後,該如何對待被政府國家的人民?

我們不妨先考察一些近代西方殖民的歷史。為了方便討論,可以把近代西方的殖民史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對拉丁美洲和遠東的開拓。作為不怎麼寬容的君主國,西班牙對待殖民地的方式比較粗暴,在拉美更是造成了原住民的滅絕式的死亡。可以說,西班牙對美洲的「開發」,是純掠奪性質的。

在西班牙進入菲律賓的時候,其實該國的殖民策略已經有所改變。從一味的掠奪基礎資源(黃金白銀等),轉變為了早期的重商主義,尤以所謂的大帆船貿易為典型。西班牙在殖民地的經濟運營,帶有濃重的官僚買辦色彩。

僵化的經濟體制制約了政治改革,政治結構的僵化也反過來制約了經濟社會的進步。

總的來說,雙牙對殖民地的統治,都較為粗野,體現在殖民地的經濟社會制度上,都屬於典型的前現代的貿易模式。其對殖民地民眾的管理,也多以委派實權總督加宣教雙管齊下,總體沿用了歐洲從中世紀到近代的管理模式。雖較殖民地原有的政權「寬容」,但仍有著鮮明的舊時代烙印。

這一殖民時期還有一個鮮明的特徵:讓被征服的土地成為宗主國的土地,略帶一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意思。

這一理念,在第二階段受到了挑戰。17世紀開始,荷蘭崛起,其一度被稱為海上馬車夫。荷蘭是一個非常另類的殖民者,其海外殖民只關心自身的商業利益,並不想像西班牙人那樣拓展更大的君主國,甚至對傳教都意興闌珊。

當然,荷蘭人不熱衷於傳教,和他們自身受加爾文影響較大有關:在絕對預定論的前提下,個人的得救是上帝神秘的恩賜,人力絕不能有所干涉。既然如此,又何必傳教?

荷蘭儘管縱橫一時,但畢竟本土太小國力薄弱,真正的殖民新時代,還是要等英法這樣的巨無霸來拉開帷幕。這一階段的一個顯著的特徵是,殖民從西方冒險家和東方土著的鬥爭,轉變為了西方殖民者的內鬥。

從16世紀末英西戰爭開始,新興的英國就在不斷尋求打破西班牙對殖民地的壟斷。在歷時百年的漫長戰爭中,英國設計合理的立憲體系,逐漸完善的商業模式,逐漸體現出了對老大帝國西班牙的持久優勢。

由於經濟制度和政權結構落後,西班牙在美洲和遠東掌握的大量資源並沒能轉化成碾壓歐洲的生產力,反倒是被君主制下的擴張和享受的慾望所拖累,並逐漸淪為了二流國家。

與此同時,英法的殖民布局則逐步走向了巔峰。相比西班牙的殖民體系,英國人的管理手法要現代的多。馬克思也多次在其手稿中盛讚英國對全世界的殖民,是給落後地區帶去了西歐先進的思想和科學。

一百多年前,孟德斯鳩也如此讚揚敘拉古的格隆在大勝迦太基之後雙方簽訂協議的內容:

格隆在擊敗了30萬迦太基人之後,他要求迦太基人放棄用嬰兒祭祀神靈的習慣。這簡直太好了!

如果孟德斯鳩看到英國人要求印度寡婦放棄自焚殉夫的陋習,拉馬努金在劍橋聖三一成為了一代數學大師時,應該也會發出同樣的讚嘆。

不過,儘管是最完備的立憲君主制,英國仍是君主制國家。其文化內核中的榮譽成分依然不減。此外,隨著殖民地的膨脹,對於如何治理如此之多的臣民,也讓英國人頭疼不已。

如果要把新征服的土地納入帝國,那麼是不是要給予土著以帝國公民身份?如果要放開他們的選舉權,讓他們在下議院擁有議席,那麼在代表制模式下,英國本土可憐的人口將很快淹沒在「蠻族」的汪洋大海中。

出於這樣或那樣的考慮,英國甚至沒給予北美13州的親兒子這樣的待遇,這也最終導致了分家。

在殖民地問題上,第一代移民、土生移民後代、原住民都要求有不同的管理措施。對於原住民,如果不能以公民目之,那應該給予他們什麼樣的身份?英帝國的臣民嗎?事實上,對東方大多數國家的土著而言,他們都很習慣於生活於某種毫無自由的專制體制之下,並完全不知道自由為何物。

所以,如果沿用其原來的習慣,也以一般的臣僕甚至家奴對待他們,似乎也不會引起不適。但英國近現代的政治體制,其實是不適合管理中世紀臣民的。此外,制度完善帶來的人道精神的勃發,也會阻止英國政府像東方專制國家那樣對待那些可憐的土著。

1807年3月25日,英國通過《廢知除奴隸貿易法案》。除了人道主義因素,新生的資本主義制度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比如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寫到:

我相信,一切時代,一切國民的經驗,都證明了:努力勞動表面上看起來只需維持他們生活的費用,但車底盤算起來,其代價是任何勞動中最高的。從歷代和各國的經驗來看,我相信自由人的勞動比奴隸勞動來的便宜。

有人因此認為,這是單純的經濟利益因素所導致的,但亞當斯密在說出「自由的人」的時候,可能更多指的是:人不能用後天的鎖鏈束縛他人天生的自由,只有自由人才能真誠的工作(奴隸則是被強迫工作),並創造出更大的價值。

所以,這一經濟利益背後,是有看得見的倫理邏輯在起作用。自由的人組成的社會,才能創造出資本主義;反過來,資本主義也會讓人更自由。

第三階段,則是美國的登場和歐洲殖民地的衰落

在建國之初,為了防止暴政的出現,美國的政府和軍隊都十分弱小,且只專注於北美洲的事務。門羅宣言有三個眾所周知的原則,即:

「反對歐洲國家再在美洲奪取殖民地」原則、

「不干涉」原則

「美洲體系」原則

可以說,獨立美利堅自誕生之日起,就敲響了歐洲殖民主義的喪鐘。

奉行孤立主義的美國,是何時登上國際舞台的呢?當然有很多種說法,在這裡,我要選取美國海軍從1801年到1815年,正是由於美國的強勢介入,才徹底終結了奧斯曼帝國所支持的在歐洲沿海劫掠販賣基督徒白奴的歷史。

在和日本人的交涉中,美軍兩次以絕對優勢最終迫使日本打開國門,但要求僅僅是通商而已。其時的美國和西方,即便用強力完全征服日本乃至遠東,都不會非常費勁,但他們為什麼僅僅要求通商的利益?


拿破崙就曾這樣指責英國的行為:他們喚醒了一頭沉睡的獅子。他的意思是一旦以中國的體量,學會了西方的科學,會對西方造成極大的威脅。

西方為什麼不在有幾大優勢的情況下,徹底消滅這一未來的威脅,甚至還要與其通商,讓其留學,助其辦學辦醫院,主動要把先進的文化和科學「強塞」過去呢?

難道一勞永逸的消滅和奴役不是更「有利」的選擇嗎?

第一,西方當時隨其政體而發展起來的法律-倫理-人道體系,已經不允許自己做出這樣的行為了。在第一點的基礎上,資本主義天然的逐利,要求買賣貨物獲取利益。且西方政府無力控制本國商人的貿易企圖,自由的逐利行為並不受一盤大棋的控制。

因此,用堅船利炮為商業利益開路,成了僅有的選項(當然,我們也不能無視19世紀初比利時在剛果金等類似的殘暴殖民行為,以及美國直到1860年左右才通過南北戰爭消滅了本土的奴隸制)。

掌握了以上邏輯,就能輕鬆戳破絕大多數西方妄圖消滅和控制東方的陰謀論,因為他們自願錯過了最好的時機。

離題有點遠了,讓我們回到主角羅馬人。

把凱撒交給高盧人

在高盧戰爭中,凱撒扣押了談判指揮官,而發動突然襲擊,獲得了勝利。

但在羅馬的元老院會議上,小加圖居然以凱撒破壞協定為由,要將凱撒交由高盧人處置。後來,也是因為凱撒提供了敵方先行毀約的證據,才免於受罰。


小加圖為什麼要喊出那句著名的「把凱撒交給高盧人」?

在中國人看來,這實在是太過正常的舉動了,協定不就是用來找機會破壞的嗎?既然是政治鬥爭,一切都不是應該以所謂的國家利益為導向隨時背叛的嗎?

小加圖這樣的行為,放在今天,妥妥的會被扣上一頂給敵人遞刀子的賣國公知的帽子,永世不得翻身。

在眼裡不揉沙子的小加圖看來,凱撒在高盧的征服和屠殺,表面上是幫助羅馬攻城略地,獲取更多的光榮。但實際上,凱撒的軍人式的獨裁權威、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律和誓言之上、廣施錢財收買人心、兵不厭詐奇謀百出。。。種種這些行為,都是和共和國的基本精神為敵的。

在不斷的對外征服中,這些手握重兵的將領們,很有可能會成為埋葬共和國的潛在的暴君。在征服時踐踏契約,憑什麼讓人相信在和平時,你就會遵守法律呢?

事實證明,凱撒確實成了一名「暴君」,以恐懼和鐵血為統治手段的獨裁者,除了手中的權力,已經不能相信任何事物,包括法律(因為他們已經越過法律做了很多事,他們又如何會去相信被自己玩弄於股掌之間的法律?)。於是,為了「安全」和「穩定」的「大局」,他們只能選擇踐踏法律。

孟德斯鳩也是這樣解讀迦太基人拒絕為漢尼拔提供援軍的,和小加圖一樣,漢諾也提議迦太基元老院將漢尼拔講給羅馬人處理。在傳統史觀中,這是典型的嫉賢妒能,但在孟德斯鳩看來,這是因為:

是他們的畏懼在加重,而不是他們的質疑在加深。

迦太基人畏懼戰功彪炳的漢尼拔,在取得更大的成功之後會更加無法約束,成為凌駕於所有人的獨裁者。

在羅馬的擴張過程中,誕生了無數大大小小的「凱撒」,凱撒還要顧及自己的名聲,但其餘很多人,他們的眼中只會噴射出貪慾的火焰,將所經手的地區劫掠殆盡,孟德斯鳩這樣寫道:

中央享有自由,征服地區則實施暴政。

原因很簡單,版圖過大,元老院只能委託權力很大的官員前去負責當地的事務。「分配到各省的官員包攬了羅馬的各項權力,有官員的權力,元老院的權力,甚至還有人民的權力」。這些總督集立法行政(軍事)司法三種權力於一身。羅馬元老院相當於給每個這樣的地區委派了一名獨裁官,相比羅馬的獨裁官,這些總督們因為很難被「受到被征服地區人民的指控」而享有更多的權力。

事實上,在羅馬大擴張之後,行省往往是羅馬元老院賞給「勞苦功高者」的「禮物」,是「戰利品」,如果對勝利者如何享用戰利品做出過多的限制,必然會影響羅馬的擴張。

比任期一年的長官更窮凶極惡的是包稅人。這些人往往來自騎士階級,他們在行省品嘗了肆無忌憚的權力帶來的快感,那麼就不能指望,地域的限制會讓他們有所顧忌。很快,這些人就將同樣的行為施加於「羅馬人民」身上。

很快,他們就在西西里引入了大量奴隸,導致西西里一度成為了人人談之色變的死亡之地。「他們就像是土耳其的帕夏一般統治」。

小結

對內共和國,對外帝國,這樣的情況,其實是不能長久並存的。過分的擴張,以及對被征服地區人民的粗暴統治,往往只會吞噬共和國本來的精神,並最終將共和國變為帝國,將公民變為臣民。

在孟德斯鳩看來,一個寬容政體絕不能粗暴對待對征服者,但在今天的很多地方,很多人仍保留著的「人死地留」的想法,占領一塊地方當地人不聽話怎麼辦?很簡單,人殺光,地留下唄!蒙古西征時也是這麼想的。

有著這樣想法的人,絲毫不會想到,自己正是靠著現代的人道精神,才能在網上活蹦亂跳的。如果生活在他們自己的價值觀組建的世界裡,那麼他們更有可能是叢林法則不起眼的犧牲品和螻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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