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給網上售房立規:未拿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證明不得網上銷售

愛濟南新聞客戶端 發佈 2020-05-07T05:10:12+00:00

為進一步推行和規範商品房網上銷售工作,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等五部門印發通知,給網上售房立規矩,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的商品房項目,企業不得開展網上銷售,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吸納會員等形式變相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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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2月以來很多開發企業積極拓展「雲售房」「網上售樓處」,給房地產市場銷售注入新動能。為進一步推行和規範商品房網上銷售工作,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等五部門印發通知,給網上售房立規矩,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的商品房項目,企業不得開展網上銷售,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吸納會員等形式變相銷售。

山東將積極推行商品房網上營銷模式,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網上銷售渠道,通過微信公眾號、企業官網、小程序等方式,積極推行線上項目查詢、線上開盤、VR售樓處、線上預約選房等服務,開展網上看房、線上售房。探索開發電子認購、定金支付等配套功能,幫助更多消費者通過在線平台滿足購房置業需求。有條件的企業可自主研發、自主運作,其他企業可與電商平台合作,藉助平台資源和技術力量,積極拓展線上銷售渠道。各地房地產業協會應發揮自身優勢,通過搭建網上銷售平台、舉辦網上房展會等形式,幫助會員企業展示、推介、銷售商品房。支持平台公司與企業合作,積極參與商品房網上銷售,滿足多層次、多元化購房需求。

同時,五部門嚴格規範商品房網上銷售行為,要求商品房網上銷售應嚴格遵守商品房銷售、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有關方面法律法規要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的商品房項目,企業不得開展網上銷售,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吸納會員等形式變相銷售。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的開發項目,網上銷售過程中不得收取團購費、會員費、電商平台費、信息諮詢費等購房款以外的其他費用。企業與購房者訂立認購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按照權責對等、公平信用的原則設置合同條款,不得設置霸王條款,不得免除己方責任、加重購房者責任或排除購房者合法權益。

開發企業網上發布信息應真實客觀反映房地產項目情況,做到全面公開準確,杜絕虛假宣傳。網上銷售平台視為企業設置的商品房項目展示場所,應符合商品房項目售樓現場管理要求,在平台顯著位置公示包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全部材料。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價格公示制度。除項目樣板房、戶型圖、效果圖、實景圖、銷售價格、地段位置、周邊配套、戶型配比等基本信息外,應主動展示影響購房人居住品質的不利因素,努力實現網上展示內容的全覆蓋。

各企業應積極完善商品房網上銷售平台功能及配套服務措施,主動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系統系統對接,合理使用網簽備案系統開放數據,減少紙質材料數量和提供次數。在網上發布銷售信息的同時,應全面提供銷售人員的聯繫信息,確保網上問詢有回覆、電話問詢能溝通、後續服務有保障,為購房者提供比線下更便捷、更高效、更舒適的服務。同時,要不斷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防護及個人隱私信息保護。

引導網上消費習慣。充分利用網絡、報刊、電視、新媒體等渠道,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網上銷售的濃厚社會氛圍,積極引導、培育購房者通過網絡看房、選房、購房的意識和習慣。

為方便開發企業和購房人,主管部門將全面提供高效便捷政務服務。

提供購房查詢便利。企業應主動將商品房網上銷售平台告知當地住建部門,住建部門在官網公示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售備案信息時,同步公示企業和項目的網上銷售路徑,為購房者網上看房提供便利。各地應將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系統埠延伸至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銀行等金融服務機構,打通政企數據通道,依法依規有限開放數據,減少企業重複錄入數據和重複提交資料,提升企業網上銷售辦理效率。

提升網簽備案效能。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一步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為企業在線完成購房資格審核、房源核驗、合同簽約、備案賦碼等事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務。推進「網際網路+網簽」,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探索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等技術,逐步實現房屋網簽備案網上辦理、即時辦理、不見面辦理。

在規範網上售房的同時,監管從線下覆蓋到線上,強化商品房網上銷售監管。有關部門將加強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欺騙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侵害群眾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企業和人員,堅決依法打擊,維護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商品房網上銷售行為納入信用信息評價範圍,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各有關部門依據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誠信情況實施聯合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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