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有個規定:「法律無權對處女犯人行刑」,於是便有了另一規定

微微一笑8 發佈 2020-05-18T22:06:39+00:00

伊朗有個規定:「法律無權對處女犯人行刑」,於是便有了另一項規定人類在進入法治社會後,個人的社會行為受到了法律的約束,這也讓文明和法治得到廣泛的傳播。但對於觸犯法律的人來說,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伊朗是一個中東國家,以盛產石油而聞名世界,伊朗也靠這一支柱性產業發展國家經濟。

伊朗有個規定:「法律無權對處女犯人行刑」,於是便有了另一項規定

人類在進入法治社會後,個人的社會行為受到了法律的約束,這也讓文明和法治得到廣泛的傳播。但對於觸犯法律的人來說,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伊朗是一個中東國家,以盛產石油而聞名世界,伊朗也靠這一支柱性產業發展國家經濟。然而雖然國際經濟得到穩步發展,但國內的婦女人權卻沒有得到足夠的保障。典型的一個奇葩法律規定就是:法律無權去對年輕的處女罪犯行刑,如果罪犯年紀較輕而且是處女,行刑前必須由典獄長破身才能規避法律的約束,成功對女囚犯執行刑罰。

在伊朗的監獄中關押著不少年輕的女囚犯,她們中的一些不少是處女,伊朗之所以頒布這樣一個奇葩規定可能與伊朗是一個宗教國家有關。伊斯蘭教宣揚潔身自好的宗教觀,這對於伊朗的法律制定也起到了影響。一些年輕女囚犯因為激情或者失誤殺人,在不得不執行刑罰時,如果發現女囚還是囚犯,就會由典獄長扮演女囚丈夫的角色,為其破身,已完成新婚之禮的女囚就可以執行刑罰了。

不難想像年輕的女囚犯因為過失殺人,只能以命抵命,這沒有什麼好怕的,但是被陌生的男人在臨行刑前破身,卻非常恐怖了。同樣是伊斯蘭教教徒,女囚犯即使犯了罪也是信教的。強行對其進行破身會給其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在執行破身前,監獄為了防止女囚犯反抗過度,會事先給其服用安眠藥,讓女囚犯昏睡,在進行破身。即便這樣,一些女囚犯在臨行刑前被破身,仍然不能接受,有的醒來就嚎啕大哭。也許在他們的宗教信仰里,即便是死,也不能和陌生男人發生關係。可是無奈的是,她們犯了法,就必須要執行刑罰,為能夠順利執行,她們就只能犧牲掉自己的信仰,做一隻任人宰割的羔羊。

別以為典獄長扮演女囚的臨時丈夫會有多刺激,因為在伊朗這樣一個國家,很多人都是宗教信徒。與陌生女子發生夫妻關係,典獄長的內心也備受驕傲。給女囚破身就違背了宗教的信仰,不破身就無法給女囚執行刑罰,典獄長這個工作可能隨時面臨靈魂的拷問,並非一般人能夠做得了。尤其是面對那些年紀較小的女性囚犯時,監獄長內心的煎熬可想而知。

從伊朗現行的法律看,其實是社會法制制度和宗教信仰起了理念上的衝突,如果不破除這種衝突,伊朗監獄的女性還將長期飽受這種比死還難受的臨時丈夫來破身的行為。她們所懼怕的仍然是身心上遭到褻瀆,哪怕是在第二天,自己再這個世界中消失,也希望自己是聖潔的,不容被玷污的。所以伊朗面對這樣一個法律的奇葩規定,是否可以考慮一下女囚的人權問題,即便是一個犯了罪的女囚,也應該獲得保持自身完整的權利。可見伊朗女性的地位並沒有國家的發展和經濟水平的提高有大的改觀,而是在人權保護尤其是女性權利的保護上要更加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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