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人才購房補貼有新通知!購買期房的可先行預登記

大眾網臨沂 發佈 2020-06-14T14:33:15+00:00

6月12日,濟南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人才購房補貼申請受理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告》。《通告》提出,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引進人才購買期房,暫未取得契稅計稅依據的,可先行登記。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濟南報導

6月12日,濟南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人才購房補貼申請受理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提出,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引進人才購買期房,暫未取得契稅計稅依據的,可先行登記。申請人填報內容作為預登記信息,預登記中購買期房網簽備案時間應符合《細則》要求,正式申報時間不再受畢業之日五年內的限制。此前,濟南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發布通知,今年4月16日至5月31日,濟南市受理2020年度人才購房補貼申請。

其中,關於省級社保的認定。符合條件的省屬及以上駐濟企業、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單位引進人才,在省直社保信息中未體現申請人社保繳納地的,由申報單位對申請人是否在濟繳納省直社保的信息進行補充填報。

關於單位註冊的認定。駐濟企業在線註冊單位帳號時,對已經市場監管信息系統反饋數據的,可不再單獨提供企業納稅信息。

關於購買期房信息的登記及認定。根據人才購房補貼工作安排,符合申報條件的引進人才購買期房,對暫未取得契稅計稅依據的,可先行將相關信息通過濟南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登記填報,並由所在單位對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待申請人取得房屋的契稅繳稅依據後,可於下一個申報期內補充相關材料。申請人填報內容作為預登記信息,申請人的婚姻及住房狀態以預登記信息提交之日為準。預登記中購買期房網簽備案時間應符合《細則》要求,正式申報時間不再受畢業之日五年內的限制。

申請人在正式申報時,其就職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由正式申報時所在單位進行確認提報,單位註冊及申報程序按相關政策執行。 如人才戶籍遷出濟南或離濟就業,以及人才所購住房已經發生轉移的,則不再受理該人才購房補貼申報。

人才購房補貼預登記將在2020年度人才購房補貼審核工作全部結束後組織開展,具體時間及填報程序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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