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的前半生》中,賀涵與唐晶兩個人交往10年,在這10年當中,他們兩個人亦師亦友,可以說是賀涵一步一步帶領唐晶,帶向了職場精英之路。
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建立了深厚的情誼,賀涵也非常欣賞唐晶,在這種情況之下,兩個人的關係,也從同事變為了伴侶。
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相互吸引的,他們兩個人能夠結成伴侶,是可喜可賀的事情。
但也正因為兩個人,對於工作都有偏執的熱愛,所以導致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都不願意為對方做出一點點的犧牲。
這段10年的戀愛,最終還是以分手而告終,為什麼他們兩個人相愛10年了,依然走不進婚姻的殿堂,真相讓人意外。
02
兩個人性格過於強勢,過於相似
唐晶與賀涵,一方面是情侶關係,另一方面還是同事關係,競爭關係。
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兩個人的性格是過於相似的,都是屬於強勢的類型,把工作放在第1位,這在職場上面是好事。
可是如果兩個人要攜手走進一段婚姻,這並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對於唐晶而言,如果讓她放棄職場,洗手做羹湯,她會覺得這樣的日子不是她想要的,只要一天不工作,她就覺得渾身束手無策。
而賀涵也是如此,兩個人在交往的過程當中也在暗地裡進行過較量,唐晶不服輸的個性,給他們之間的感情增添了許多挫折。
我並不是說唐晶這種強勢的個性不好,她經濟獨立自然是好的,只不過是在戀情當中,她應該適當讓自己變得柔軟一些。
一對情侶,想要組合成為一個家庭,勢必有人要做出一些犧牲,對工作和生活要有所偏重,如果兩個人個性過於相似,那在相處的過程當中,也會很累很累。
唐晶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賀涵第二。
賀涵第一,愛上賀涵第二,這樣的生活,想一想都覺得挺無聊的。
人為什麼要結婚?
就是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能夠讓你有短暫的舒服感,你跟他在一起,很輕鬆很快樂,這才是婚姻帶給我們的意義。
如果在一起的時候,依然是精神高度緊繃的狀態,那我覺得,即便結婚了,這段婚姻也是難以幸福的。
戀愛越久,越容易分手
著名的情感學家托比曾說過:戀愛談得太久,必然會分手。
這句話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是所有的愛情,都抵得過歲月蹉跎。
那份沉甸甸的愛情,隨著時間的沖刷,激情退卻之後,接得住的人,才能走到最後,接不住的人,就只能一別兩寬,隨風消散。
人都是愛好新鮮感的,你們剛在一起的時候,你對對方充滿了新鮮感,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時光,你們之間充滿了各種各樣的浪漫與默契,你甚至想過要跟她結婚生子,永遠在一起。
可在經歷過時間的推移之下,你們之間的新鮮感早已經全部消失,對方的優點缺點全部都在你的掌握當中。
當初你所以為的默契,也漸漸變得了無生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兩個人的感情自然就變淡了。
唐晶與賀涵,也是存在這種可能的,兩個人相戀10年,對於對方特別熟悉,再加上雙方都不願意為對方做出犧牲,在工作上面的隔閡也越來越多,難免就會把這種情緒帶到生活中來。
相處到最後,賀涵對唐晶已經沒有了感情,甚至有一點點敷衍。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得出來,感情是充滿流動性的,愛情的保鮮期是有限的,一般只有幾年,如果不能及時地結婚生子,進入人生下一個階段,不能在愛情轉換成親情之前,及時地成為法律上的親人,那麼往往禁不住五年十年的考驗。
《歡樂頌》中,曲筱綃也說過,戀愛不是時間越久就越好,談了七年,還沒有結婚,一定有問題。
唐晶最大的失敗就是一次又一次拒絕了賀涵的求婚,等唐醒悟時,他們的關係早已經不在,只剩下了賀的道德感和責任
兩個人在對方面前帶有面具
唐晶和賀涵,兩個人雖然說是情侶的關係,但總感覺他們在相處的時候,在對方眼前是帶有面具的。
有什麼樣的事情,也不會主動告知對方,要讓對方猜測,這也就導致他們之間出現了一些誤會。
最後,唐晶主動和賀涵提了分手,分手後還約會男同學,並且在關鍵時候一個人頭也不回地去了香港,直到她自己生病了,才意識到賀涵比事業更重要。
可此時的賀涵早已經性格改變了,而唐晶也試圖求變,主動去愛生活輕工作來讓自己更適合賀涵,但是已經有些晚了。
在愛情當中,一味爭強好勝,並不是什麼好事,適當的時候示弱一點,讓男人感覺到他存在的意義,存在的價值感,更能夠激起其他的保護欲,你們之間的感情也會更長久。
如果任何事情都是你一個人扛的,那麼時間久了之後,這個男人待在你身邊也會覺得了無生趣。他會覺得跟你在一起的時候,自己可有可無。
男人的天性都是具有征服慾望的,如果你已經強大到他無法控制,那麼他自然而然想要去找尋一個比你更加弱小的女子。
那個時候,羅子君適時出現了,賀涵轉變了心性。
當然賀涵劈腿,肯定是他的不對,但在某種程度上,說明唐晶與賀涵之間的感情呢也是有問題的。
所以,羅子君,其實並不是唐晶與賀涵感情的破壞者。
一段感情出現問題,當事人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管任何時候都應該從自己的身上去找原因,只有這個樣子,你們之間的感情問題才會有一個妥善的結局。
今日話題:
唐晶與賀函為什麼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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