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複試分數線及複試錄取辦法公布

全國疫情信息平台 發佈 2020-05-02T18:38:56+00:00

【點擊右上角加'關注',全國產經信息不錯過】根據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安排,各學院按照學科招生計劃和複試差額比例,在學校複試基本分數線的基礎上,劃定各學科複試分數線,現公布如下: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複試分數線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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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安排,各學院按照學科(專業、方向)招生計劃和複試差額比例,在學校複試基本分數線的基礎上,劃定各學科(專業、方向)複試分數線(單科執行學校線),現公布如下:

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複試分數線

華南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習實際,現將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予以公布。

一、工作原則

1. 科學有效,全面考查。全面考查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發展情況,著重對考生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科研創新潛質和平時表現等進行考核。

2. 公平公正,成績量化。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開,程序公平,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

3. 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尊重考生,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 分類複試,各有側重。根據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培養目標的不同分類複試。

二、組織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本學院複試錄取的各項工作。學院研究生複試工作小組嚴格根據學院複試方案,落實各項具體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複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受理考生申訴。

三、確定複試名單

學院在學校公布的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基本分數線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方向)招生計劃、複試差額比例,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複試的分數要求及考生名單。合格生源(達到學校基本線者)充足的學科(專業、方向)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如低於120%,則合格生源均進入複試。2019年10月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需參加複試。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複試分數線一致,不得對非全日制單獨劃定複試分數線。

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及經教育部備案的「西部計劃項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總分加分後達到學院線列入複試名單,計算總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加分後分數計算。

四、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通過網絡視頻連線的方式進行。考生需在收到複試通知後5天內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上傳以下資料(JPG或PDF文件):

應屆生需上傳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大學成績單原件掃描件。

往屆生需上傳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大學成績單原件掃描件(從檔案中複印的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需上傳「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

考生報考時,教育部已對考生學籍(學歷)信息進行了校驗。未通過校驗的考生(名單見附件),境內應屆生還需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境內往屆生還需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更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的證明材料掃描件;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考生上傳文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新生入學後提交原件至學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

五、複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校複試採取網絡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複試一般包括專業課考核、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或學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內容,具體見各學院發布的複試方案。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

考生參加網絡遠程視頻複試採取「雙機位」兩套設備同時視頻連線的方式進行,其中一套設備用於網絡視頻複試,另一套設備用於遠程視頻監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1. 安靜無干擾、光線充足的複試場所,網絡連接良好,需配備有線網絡、無線wifi、4G行動網路,網速能充分滿足視頻傳輸要求。

2. 視頻複試設備推薦智慧型手機和筆記本電腦,設備運行流暢,攝像頭、麥克風、音頻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機的,硬體配置需滿足上述要求)。

3. 考生務必提前熟悉學院複試方案中公布的複試流程和軟體操作。具體要求由學院另行通知。

4. 確有困難無法進行網絡遠程視頻複試的考生,請收到複試通知後立即聯繫報考學院或招生工作辦公室。

同等學力考生須在複試時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由學院自定考核方式單獨組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管理類聯考考生(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會計、1256工程管理)還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由學院自定考核方式,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調劑

考生報考學校、報考學院、報考專業、報考學習方式任意一項在錄取時發生變更,均屬於調劑。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必須在完成第一志願合格考生複試錄取後方可進行調劑。

1. 調劑規則和辦法

(1)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劑接收專業(即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即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優先從本學院或學校的相近學科(專業)接收調劑生。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願報考專業所在學科(學位類別)的國家線和我校最低複試分數線,同時還須滿足調入專業的學院線。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自命題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中,英語一可調英語二、數學一可調數學二和數學三、數學二可調數學三,反之則不可。

(2)我校生源調劑信息將在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考生通過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考生報名後,接收調劑生的學院將及時審核考生報考信息並通知相關考生複試。

2. 特殊專業調劑要求

管理類聯考專業(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只能從參加管理類聯考各專業的考生中調劑,且必須符合調劑接收專業的報考條件;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只能從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中調劑;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可以從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或報考0301法學一級學科的考生中調劑,且必須符合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單獨考試考生不得調劑複試;未達到學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複試要求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普通計劃複試錄取。

七、錄取

1.成績計算

複試成績計算辦法見各學院公布的複試方案。總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60%+複試成績×40%×5(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3)(總成績四捨五入,保留2位小數)

複試結束後,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本人複試成績、總成績,查詢時間見各學院網站通知。

2.錄取原則

(1)總成績是確定擬錄取的重要依據。學院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初試成績中的業務一與業務二成績之和、複試中的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面試成績依次排序確定),依據學科(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數順次擬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生源不足情況下,學院可對招生計劃予以微調。

(2)複試成績不合格(四捨五入取整數小於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但須有明確結論,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若有一門科目成績不合格(四捨五入取整數小於60分)者不予錄取。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複試成績合格即擬錄取。

(4)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後在學院網站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5)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按要求籤訂協議書。未簽訂協議書的,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6)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若放棄報考專業的錄取,申請調劑其他專業,須按照調劑複試要求進行,不得直接錄取到調劑專業。

3.確定導師

學院組織擬錄取考生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確定導師。

4.考生身體狀況檢查

擬錄取全日制碩士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擬錄取全日制考生需在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束後,體檢報告寄送擬錄取學院,學院匯總後送校醫院審核。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將進行體檢複查,若有弄虛作假,將取消入學資格直至取消學籍。

八、監督

1.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監辦的全面監督。招生工作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督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本學院及學校指定學院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規章、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2.實行複試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名單、生源調劑需求、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3.實行申訴制度

對複試、錄取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按申訴辦法提出申訴。學院對考生申訴問題及時受理並予以反饋。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複試。

4.嚴肅考風考紀

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學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其他

學校各學院複試方案將於5月10日左右陸續公布,複試工作將在5月18日開始分批次組織,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發布的各學院複試方案等信息。學院確定複試名單後,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下載複試通知書,並按要求上傳資格審查、既往表現等材料。我校不再寄發紙質複試通知書。

本辦法由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聯繫電話: 020-87113401

聯繫郵箱: adyzb@scut.edu.cn

附件:報考2020年碩士研究生學歷校驗不通過考生名單.pdf(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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