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這兩天是不是要回國?
是啊,有事?
能不能幫我女朋友帶個包?
沒問題!
境外代購已經日益成為一種受年輕人追捧的消費方式,尤其是化妝品、護膚品、奢侈品、食品等尤其受到消費者青睞。
近期雖因疫情影響,人肉代購多轉為國際快遞,但仍有不少人員從境外回國,若攜帶超量消費品不向海關申報,也有可能觸犯刑法,構成走私犯罪。
那麼,海關對攜帶多少消費品的才可以免稅放行?不如實申報涉嫌逃稅的又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今天,京小槌帶您一起了解一下「代購」那些事。
男一號 阿順
阿順從國外回來,拖著大行李箱走無申報通道時被海關攔下。打開箱子後發現,裡面有各種他在國外購買的手錶、珠寶、名包、鞋子。經海關計核,阿順涉嫌逃稅15.4萬元,最終因犯走私普通物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6萬元。
京小槌講法
根據我國海關法及相關管理規定,進境居民旅客(通常指定居在中國關境內的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以內的;非居民旅客(通常指定居在中國關境外的旅客)攜帶擬留在境內的自用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含2000元)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如不向海關如實申報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就會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女一號 阿麗
阿麗是一名職業代購,經常往返於內地和香港,為朋友和客戶代購在香港採買的商品。有一次,阿麗返回內地時被海關查到其挎包里有在香港購入的化妝品、護膚品、營養品等消費品共計4500元,海關因此扣留了她的代購物品。
京小槌講法
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旅客和經常出入境人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海關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其中「短期內多次來往」和「經常出入境」指半個月(15日)內進境超過1次。阿麗半個月往返香港2次,並攜帶若干非旅途必需物品,所以要被海關扣留代購物品。
男二號 阿宏
阿宏是一名駐境外的商務代表,行李箱過安檢儀時被發現箱子中一個空名表包裝盒,原來阿宏將國外買的價值82萬元的名表戴在了手上。阿宏因此觸犯走私普通物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
京小槌講法
阿宏心存僥倖,認為佩戴在手腕上屬於個人物品,就可以逃避海關的查驗。但行李箱是要被檢查的,如果提供不出相關奢侈品的完稅證明,就要被行政調查進而有可能觸犯刑法。即便不攜帶包裝盒,選擇走無申報通道,也有可能被海關抽查。個人攜帶在境外新購的物品,一定要注意免稅額度,同時也要查詢這件物品是否在享受免稅額度物品範圍之內。
職業代購也好,出國旅遊或者工作幫親友代購、捎帶物品也罷,都需注意物品的價值,出入境的次數。切勿存在僥倖心理逃避海關查驗,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守紀通關。
來源: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
供稿:北京四中院
編輯: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