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變法:橫空出世自帶光環,卻促成燕齊兩國相互混戰,意外夭折

珂夢歷史人文 發佈 2020-05-18T18:04:23+00:00

戰國時代,大爭之世,掀起了變法熱潮,各諸侯國為保證自身生存和發展,增強國力,幾乎都嘗試過變法改革,但因各諸侯國所處的環境不同,基礎政治制度不同,地理位置,地形地勢和地緣政治的不同,導致每個諸侯國的變法改革方式也不盡相同。

戰國時代,大爭之世,掀起了變法熱潮,各諸侯國為保證自身生存和發展,增強國力,幾乎都嘗試過變法改革,但因各諸侯國所處的環境不同,基礎政治制度不同,地理位置,地形地勢和地緣政治的不同,導致每個諸侯國的變法改革方式也不盡相同。

各諸侯國變法所表現出來的改革成果也大相逕庭,其中,秦國法治變法最為成功,因為法治變法是作用在基礎政治制度上的變法,不僅提出以法治國的理念,更是建立了一套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和君主治理國家的流程,這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君主決策的容錯率;同時,經過法治變法的國家,其國內發展循環更加良性。

各諸侯國根據各自情況,選擇不同形式的變法

但哪怕是法治變法有如此高的效率和好處,並不是每個諸侯國都能適用的,畢竟秦國是戰國七雄中歷史底蘊最差的諸侯國,它沒有極度影響國內法治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枷鎖,秦國受周王朝影響不深,無論什麼類型的變法都能接受!

而其他的諸侯國就不是如此了,這些諸侯國受地理位置、資源條件、發展壓力以及周王朝的影響等各方面因素,最終,趙國選擇了軍事變法,燕國、齊國選擇了吏治變法,魏國則是選擇了形式不太明顯的李悝變法。

之所以說,魏國的變法形式不太明顯,因為從根本上來講李悝變法算是一種法治變法,但李悝變法的著力點卻在經濟上,在李悝死後,魏國的發展方式又漸漸轉移到了王道上,所以魏國的變法形式不太好界定;如果一定要分析的話,將其化作是吏治變法也無不可。

吏治變法目標遠大,對社會貢獻率最高

所以,我們從這一方面就可以看到,其實吏治變法在戰國時代也是有一定的市場的,這說明,吏治變法一定有自身的優勢以及適用於那個時代的特點;事實上,吏治變法算是所有的變法形式當中目標最為長遠,而且一旦實現對社會貢獻率最高的變法。

比如說,燕國進行變法後,就能打得齊國幾近滅國;齊國進行吏治變法後,也達到了燕、趙、韓、魏皆朝於齊的盛況。但令人疑惑的是,哪怕這兩個國家進行了吏治變法後都獲得了好處,可是這種好處都沒能夠維持長久,那這又是什麼樣的原因導致的呢?

吏治變法為何不能維持長久,為何總容易夭折,本篇文章重點分析一下這個問題,探討一下戰國時代不能盛行吏治變法的原因。

  • 吏治變法遠期目標見效慢

首先,因為吏治變法階段性目標實現快,但長遠目標見效慢;我們之所以說吏治變法的階段性目標實現的快,是因為吏治變法能夠在短時間內改善一下朝堂的環境。

就比如說《鄒忌諷齊王納諫》中所記載,齊威王接受了鄒忌的建議能夠廣開言路,傾聽臣子和平民百姓的意見,讓朝堂的政治環境變得比較清明,這個時候的君主決策的容錯率就得到了提升,畢竟一個能夠廣開言路的君王,一群能夠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的臣子,對於國家的發展來講是有著很大好處的,也是不會固執己見的。

燕昭王變法與齊國變法如出一轍,短期迅速見效

所以,這段時間,國家發展幾乎沒有錯誤的決策,能夠實現一個短期的目標;比如說齊國對於國家發展的穩定,再比如說燕昭王變法後對於齊國的復仇;燕昭王的變法其實與齊國的齊威王變法如出一轍,他並沒有做很深的改革,只是將一些用人制度和對待平民百姓的方式上進行了改善,讓百姓們感受到了國家給予的溫暖。

其實在古代,因為階級層次比較分明,一般來講,底層的群眾受到的壓力是比較大的,在這個時候,君主稍微改善一下國家的層次結構和政策,對於平民百姓來講就是大恩大德,那個年代,普通群眾很容易得到滿足,這就意味著國家很容易被安定下來,在短時間內,燕國民眾可以集結在一起,共同為向齊國復仇這個目標而努力。

  • 吏治變法幾乎不可能實現長期目標

但這僅限於短期目標,對於吏治變法來講,長期的目標很難實現或者說幾乎不可能實現。吏治變法其實立足在王道的發展政策上,王道是一種什麼樣的政策呢?王道的發展要求國家的發展制度和政策,從基礎的民生狀態來進行改善,也就是說,要顧及到平民百姓的養、生喪、死等各個方面。

吏治變法,通過滿足普通群眾的需求,來穩定國家的發展,我們暫且不論平民百姓的需求到底有多高?不論滿足了他們基礎需求之後的精神需求,就說單純的要求一個國家從基礎民生部分,開始進行改革要花費多大的精力呢?

  • 吏治變法要求太細緻,百姓需要時間來適應

要知道的是所謂的吏治變法和王道政策要求的是十分細緻的,比如說,孟子對梁惠王所敘述的王道政策是要考慮到「數罟不入洿池」,考慮到「斧斤以時入山林」,也就是說,百姓要用什麼樣的尺寸等漁網去捕魚,百姓們要分什麼樣的季節去砍柴都是需要國家去安排和規劃的,這是一個非常非常龐大的工程,對於一個國家來講很難具體的做到。

其次,哪怕是這個國家真正地做到以上要求,也需要平民百姓們有一個適應的時間,讓他們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將這樣的規則和安排銘記於心,只有所有人都遵從了這種規則才能夠達到王道所述的盛世,這又是一個怎樣的過程呢?

相信沒有個幾十年上百年的時間是做不到的,所以這樣的變法只能對短期的目標適用,因為變法的作用點畢竟是人,在短時間內進行比較大的改善可能會贏得很多民心,取得比較好的反響,可是時間一長,改善的越多,要求的也就越多,王道的變法就不再適合推行下去了;這是吏治變法總是容易中斷的一個關鍵因素。

吏治變法對環境要求大,耗費國家大量的精力

其次,因為吏治變法對於外部的環境要求比較大;我們上面說到王道的政策,或者說吏治變法,是建立在民眾的養、生、喪、死等各個方面的,需要花費國家大量的精力去改善,可是戰國時代是一個天下大亂的時代,在那個年代裡,不要說平民百姓的生存有問題,就連國家都是在刀尖上求生存求發展。

一個國家的發展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既顧及到百姓的養、生、喪、死,同時又能夠發展國家的行政、經濟、軍事等各個方面,它只能夠顧及一邊;那麼是顧及百姓的養、生、喪死,好呢?還是顧及國家的行政、軍事、經濟好呢?相信這個問題,所有的君主心裡都有一個統一的答案。

  • 王道政策並不適合戰國亂世,法治變法能快速讓國家崛起

因此,所謂的王道政策,其實並不適合於戰國時代這樣的亂世,亂世當中的外部環境非常的複雜,各個國家之間的明爭暗鬥非常頻繁,這就讓國家的生存,處在一個不穩定的狀態當中,對於這種情況,君主或者是領導階級,只能將發展重心放在國家的生存方面,畢竟只有國家存在個人才能夠生存,如果連宗廟社稷都穩定不了,那麼又談何民生呢?所以說,那個時代的社會環境,決定了國家不可能將精力和目標投入到養、生、喪、死等民生上。

這也是為什麼法治變法會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法治變法並沒有將精力都放在基礎的民生上,而是選擇了用規則和法律去訂立一套生存的標準,去約束人們的行為,保證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底線,確保不會出現太大的內部問題,然後將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國家的生存和發展上,所以它能夠快速地讓一個國家進行崛起。

  • 燕國、齊國吏治變法能成功,取決於相對穩定的環境

而事實上,像燕國的燕昭王變法和齊國的齊威王變法,之所以能夠實現一個短期的目標,是因為當時所處的時代比較穩定,否則以吏治變法的性質來看,短期的目標是實現不了的。燕、齊兩國進行變法時,中原地區處在一個實力發展表均衡的階段,沒有哪個國家敢於率先發動戰爭。

像燕國本身就採取一種依附性的政策,在那個時間段里是各大國爭相結交的盟友,所以它的變法在短時間內並沒有受到限制;齊國則是因為與秦國的交好,以及它的地理位置等因素,也讓其他的國家對它沒有太大的想法,這兩個國家都取得了短時間內的黃金髮展階段,也才讓他們的吏治變法能夠實現一個短期目標。

但長遠來看,中原地區的局勢不可能一直平穩,他們也不可能進行長時間段的變法。因此,我們說吏治變法是受外部環境的影響的。

吏治變法考驗君主的能力

再次,吏治變法對於君主的要求非常之高;吏治變法和法治變法不同,法治變法有強硬的規則進行硬性約束,無論是誰都要按照規則來進行,它以這樣的方式來提高君主決策的容錯率。

可是吏治變法卻沒有硬性的規則和法律,無論是進行民生改善也好,還是進行朝堂環境的整改也好,靠的是君主的個人能力,也就像儒家所說的那樣,要以德才兼備的人來做為國家的統治者,可是德才兼備的人能有多少呢?大部分人還都是普通人而已。

當遇到一個明君的時候,吏治變法能夠很好的進行下去,可是如果遇到一個昏君,那情況就大不一樣了;這一點我們可以通過兩場吏治變法的結果對比來進行分析;這兩場變法的推動者都是歷史上知名的統治者,一個是燕昭王,一個是齊威王。

  • 燕昭王、齊威王都是有才能的明君

燕昭王是燕國發展歷史上少有的明君,很多人稱其為是燕國的中興之主,實際上,燕國在戰國後期的發展,完全都是依靠燕昭王時期變法所積累下來的成果,不然的話,燕國是無法堅持到戰國末期的。

齊威王也是齊國歷史上比較知名的君主,他的變法改善了齊國的發展環境,也改善了齊國的民生,讓齊國本身的經濟發展優勢更加突出,同時,齊威王還拯救了在魏國受到陷害的孫臏,間接的提升了齊國的軍事實力。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兩個君主能力確實非常強,也切實為國家的發展而努力的。可是在他們去世之後,他們的後代卻沒有像他們那樣的統治能力。

  • 燕國、齊國昏庸君主斷送吏治變法成果

先說燕國,燕昭王去世之後,他的兒子燕惠王繼位,燕惠王上位時,燕國的伐齊戰爭,還沒有結束,就在這樣的緊張階段,燕惠王聽信了流言,認為樂毅與齊國有私,所以將樂毅換成了騎劫,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黃金台換將,而也是這個行為導致了樂毅伐齊的失敗,成功的將其父親一代人的努力扼殺在了戰場上。

再說齊國,齊國的情況與燕國是如出一轍的,齊威王在位時,任用大將田忌和軍師孫臏打贏了很多場戰爭,提升了齊國的地位,也鞏固了齊國的發展,但後來齊威王去世,他的兒子齊宣王繼位,齊宣王像燕惠王一樣都是非常容易受到影響的君主,在他繼位之後逼走了田忌和孫臏,導致齊國的武將出現了真空,同時也沒有將齊威王時期的廣開言路進行下去,讓剛剛強盛起來的齊國又走了下坡路。

所以,我們從燕昭王和燕惠王的對比,以及齊威王和齊宣王的對比可以看到,實施吏治變法對於君主的要求是很高的,君主一旦沒有掌控全局的能力,一旦是一個非常容易受到言語刺激的人,那麼這個國家的發展就會變得不穩定,國家的制度和政策也會相應的受到影響,就會導致變法很難繼續進行下去,變法的結果也很難維持下去,所以吏治變法才會更加容易夭折。

結尾

吏治變法不像法治變法那樣可以長時間地維持,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在此其中,既有吏治變法本身的性質和特點決定的,吏治變法對外部環境要求很高,對君主的能力要求也很高,遇到明君事倍功半,遇到昏庸之君則事半功倍,所以,吏治變法本身就不是一個容易推進的變法,更不用說,吏治變法還是一個見效緩慢的變法了。

畢竟,在戰國這個大爭時代,並不是所有的諸侯國都能保持一個長期的發展環境,也不能保證歷代都出精明能幹的君主,所以,一旦外部環境發生變化,就會影響到國家的發展,一旦君主更迭導致朝堂局勢發生變化,那麼,這個國家的吏治變法將發生嚴峻的考驗。

由此可知:

吏治變法,橫空出世,自帶光環,目標遠大,近期見效快,但卻依附王道政策,極度考驗君主能力,並且促成燕國、齊國互相戰爭,最終導致燕國、齊國功虧一簣。

這也是我們主張國家發展要順應歷史潮流的關鍵所在,因為每一個時代好的發展方式有很多,雖然在這些發展方式中,我們沒有辦法找出一個最好的,但我們卻有辦法找出一個最合適的,這也就表明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合適的發展政策和方式,只有順應這種方式才能夠取得最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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