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毯叔盤錢 (ID: bigmoneyball)
作者:你的毯叔
「深圳突現離婚潮,4月離婚總量達結婚總量的84%,民政局離婚名額預約已經排到了6月中旬。」
520的下午,慢慢忽然發給我這條消息。
「你,這是要幹什麼?」我嚇了一跳,趕緊問她。
「我想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啊。」
「這還能是怎麼回事。這件事,必定和感情無關,必定和利益有關。」
「什麼利益?」
「房子。」
「你確定?」
我當然確定,作為一個過去幾年常常往返於深圳的金融狗,我太了解這座城市日進斗金的變化,和這座城市裡精明務實的人了。
過去他們為了結婚而買房,現在他們為了買房而離婚。
愛情在這座城市裡成了買賣,賣出的是一紙婚約和百般無奈,換來的家庭資產的高速增值。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去年11月深圳豪宅稅的取消和今年疫情後房價的持續上漲。
你要知道,在深圳,房地產的投機性質很濃,基本可以算作一種封閉期3年的優質理財產品。
勢頭好,接盤俠多,所以大家都相信只要深圳不衰退,這個理財永遠穩賺不賠。
就算賠了,最起碼房子跑不了,不像P2P,原油寶,還有天天熔斷的股市,分分鐘讓人血本無歸。
在這種形勢和心理下,3月開始,圍觀人群大舉進入房市,誰都想加個槓桿再買一套。
可是,問題來了,你有想加槓桿的心,也得有能加槓桿的資格啊。
根據深圳目前的政策,有房貸的家庭再買房必須全款,而離婚兩年內的個人,買房可以首付5成或7成,離婚兩年以上甚至可以首付三成。算算費用,買一套千萬豪宅,離一次婚,就能省下好幾百萬。
好幾百萬啊,一個苦逼工薪族每天996得多少年才能賺到好幾百萬?
更不要提等賺到的時候,房價又漲了多少。
9元的結婚證 VS 省下的好幾百萬。
放在任何一個人面前,這都是一個沒法不動心的誘惑,也是一道不難做的選擇題。
更何況,為了買房而離婚這個事,早就不是深圳的獨創之舉。在各個房價霸道的城市,尤其是一線城市,它早就成了很多房產中介推薦,夫妻雙方默認的買房捷徑了。
不只是深圳,在我居住的帝都,以及常常出差的魔都,你到民政局看一看,就會發現,各個民政局離婚的隊伍都比結婚的還要長。
不僅隊伍長,氣氛也十分和諧。大家都是手挽手進來的,口都不改,當著工作人員面叫老婆,還有的直接問離婚對房子過戶有什麼影響。
不用說,這些人都是為了買房而離婚的。
在我周圍,這些年買了二套房的家庭,大多也都是這樣曲線救國的。只不過,這幾年政策越來越嚴,門檻越來越高了。
但誰也難不倒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成年人。
畢竟,一線城市動輒500萬以上的房價,離婚買房解決的可絕不是省多省少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買得起房上不上的了車的根本性問題。
我的表姐和表姐夫,就是離婚買房的踐行者。
早年表姐結婚時,買了套80平的婚房,兩人開心地住了一段時間,後來,他們的孩子出生了,還接連生了倆。一家6,7口人擠在兩居室,實在太侷促。表姐就動了換二套房的心。
可是,根據帝都的購房政策,家庭買二套房首付要到70%-80%, 他們就算把小房子賣了都付不起。
於是,兩個人一商量,權衡了下利弊,就迅速達成了共識,辦了離婚手續。
當然,我表姐為了不出意外,擬定了文字版的離婚協議,所有的房產,存款,車子都歸她,姐夫完全凈身出戶。
離婚後的姐夫,用首套房名額的四成首付買了一套150平的大新房,全家人有了更好的居住環境。
最近,他們想在另一個城市再買一套房,用來養老,需要兩人是已婚的更方便。
於是,他們又火速辦理了復婚,拿著結婚證和銀行卡就去售樓處買房成交了。
這麼一波離婚又復婚,歷時幾年,表姐和姐夫兩個人,還和從前一樣,感情穩定家庭和諧。
不過不同的是,他們買到了兩套房子,省下了好幾百萬,用槓桿實現了房產收益的最大化。
他們的經歷可以複製麼?在我看來,想複製,必須有以下幾個前提。
第一個前提,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每個人撬動更大槓桿的底氣,都來源於對自己實力的自信。
相信自己可以承擔高額的房貸,相信自己能夠早日還款。
你想啊,如果沒有一大波經濟實力雄厚的人做後盾,深圳節節攀升的房價早就沒人敢應了。
第二個前提,這些夫妻的共同特點是: 精明,現實和理性,且兩個人是同頻的。
他們在做出家庭決策的時候,更多是從資產增值的經濟角度出發,兼顧對風險的評估,而沒有過多考慮感情,揪住感情這個結不放手。
當然,這些人的精明和理性,很多時候,也是由他們的學歷,背景和階級決定的。
第三個也是最重要的前提,是這些夫妻對彼此的絕對信任。
就像大家開玩笑說的,有些人是感情不好才離婚,而有些人是感情太好才離婚。
正因為感情好,關係穩定,也都想把日子越過越好,所以他們敢於離婚,不怕有一方凈身出戶承擔巨大風險,甚至在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情況下仍然信任彼此,共同出錢買房。
在他們心裡,互相認可的婚姻關係早就不在於那張紙了,而在於彼此心裡的責任和約束。
這才是當代社會,真正情比金堅的愛情啊!
無數事實也都證明,越是這樣的兩人,經歷過離婚復婚後,他們的家庭反而更能經受得住考驗。
可婚姻需要被一次次考驗麼?
如果你問我,我的答案永遠都是不要。
婚姻制度的存在,從來都是保障雙方利益的,而不是保障雙方感情的。
而假離婚,就是一場考驗人性的遊戲。
你可別忘了,人性是最經不起考驗的。
這個考驗的最大風險就在於,很多時候,你以為的假離婚,到最後,就變成了真離婚。
我的朋友沈歡就經歷過這麼一遭。
當初,為了一套給孩子的學區房,沈歡夫婦決定假離婚買房,給孩子讀書,還可以做個投資。
沈歡把房產和孩子都轉到了老公的名下,用自己的首套房名額買了學區房。
可就在買房的過程中,老公又要做公證,又要新房加名,這一系列的自私操作,讓沈歡的心一點點涼了。
再加上,房子下來後,為了離校近,沈歡和孩子搬到了新房,和丈夫一周才見一次。
「離婚演練」的時間長了,沈歡發現離婚好像也沒什麼,自己一個人過的也挺好。
於是,他們的假離婚,離著離著就變成真離婚了。
這很正常,沒有了契約的鐐銬,人遠比自己想的更加無所顧忌。
我不是離婚買房的擁簇者,但我對這件事不排斥也不鄙視。
每一對在一線城市掙扎生存的夫妻,都深深知道,房子能帶給一個家庭的意義,絕不只是住所而已。
它關乎於你在這座城市的安全感,你孩子的教育,還有你是否能在這裡繼續奮戰的底氣。
如果可以選擇,誰願意拿自己重視的婚約做豪賭?
如果可以選擇,誰願意拿自己信仰的愛情做買賣?
除了少數心懷鬼胎的人,大多數人選擇離婚買房,無非是刀光劍影的現實下的被逼無奈。
無非是想要家庭變得更好的沉重壓力和被迫努力。
這種行為應該被反覆討論,嘲諷和批判麼?
我覺得沒有意義。
第一,它沒有違反法律。因為在法律意義上,所有人都是真實的離婚,真實的復婚。假離婚一說只存在於心裡。
第二,它沒有違反道德。因為這種行為並沒有損害第三方的利益,也沒有違背公序良俗。
當然,它也沒有褻瀆婚姻。因為婚姻這件事本身從未神聖過。神聖的是你們雙方在婚姻里對對方的信任和對自我的約束。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給我打過一個比方,成年人的愛情不是兩個人眼睛的對視,而是兩個人的目光看著同一個方向共同努力。
如果這個方向是小家庭的資產升值,這筆得到了雙方認可的「愛情買賣」,我們就沒有權利干預。
更何況,從經濟學角度,它是當前環境下對資源的一種最優化配置,在需求被政府壓抑的情況下,創造出了更多資源,然後以相對低的出價買到了更有價值的東西。
如此而已。
所以,我無意唏噓深圳突現的離婚潮,更不想對這背後的真相冷嘲熱諷。
因為,一件事的正確與否,最關鍵的評價尺度從來不在吃瓜群眾的嘴裡。
我想,在為民政局貢獻離婚率的成千上萬的買房夫妻眼裡,愛情是不是變成了買賣從來不重要。
因為一筆買賣是否成功,不取決於標價,也不取決於方式,而是取決於你買賣的目的能否達成,買賣的經手人是否覺得物有所值。
當然,這個目的就一定正確麼?
無法評價。
誰讓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在反覆權衡,反覆判斷,然後在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中做出最符合自己當下利益的決定。
只要記得,別後悔就行。
來源:毯叔盤錢 (ID: bigmoney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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