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2020年度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時間公布

昆明教育電視台 發佈 2020-05-09T02:48:39+00:00

剛剛,昆明市教育體育局發布《昆明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


剛剛,昆明市教育體育局發布《昆明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據通知,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報名時間:5月12日—15日,體檢時間:5月18日—29日,考試時間:6月1日開始,6月30日前結束(含補測)。


具體內容請看通知原文,原文如下↓↓↓


昆明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經開區、陽宗海管委會社會事業局(教育體育局):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2020學年度初中學業水平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雲教函〔2020〕41號)和《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試行)》要求,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我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發揮體育考試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導向和促進作用,現將2020年度昆明市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我市2020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由昆明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統籌管理,各縣(市)區設立考區,各考區體育科目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以滿分50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開發(度假)園區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仍劃歸原行政縣區考區組織管理,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內由玉溪市劃入的陽宗鎮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由宜良考區代行管理。各考區要成立教體局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紀檢監督工作,認真落實好2020年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的各項考務管理工作。


二、實施對象

我市所有參加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且經體檢合格的初三學生(含往屆畢業生)。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5月12日—15日

體檢時間:5月18日—29日

考試時間:6月1日開始,6月30日前結束(含補測)。

各縣(市)區在規定期限內自行確定考試日程安排和補測時間,考試由各考區自行組織。


四、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及評分標準依照《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試行)》(昆教體〔2016〕3號)文件執行。


五、場地、器材

各考區自行確定考點,應採用標準化的器材(器械),減少場地、器材因素對考試成績的影響。


六、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雲南省物價局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雲價收費〔2013〕70號)標準執行(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體育科目考試各項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要高度重視體育科目考試工作,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和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要站在考生健康和考試安全的角度,科學有序組織考試,嚴格規範體育考試工作管理。要因地制宜成立若干考試工作隊,具備條件的學校採取"送考到校"的方式進行。要加強考前培訓,確保體育考試尺度統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統籌開展考試和疫情防控工作。

1.各縣(市)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和考試防疫工作預案。在考前要對師生和體育考試監考教師進行身體健康篩查,堅決杜絕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病例進入考場。考試當天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師生和監考教師不能進入考場。

2.各縣(市)區要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定點體檢醫院,制訂學生體檢工作預案,明確體檢流程和相關要求,確保定點體檢醫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有序完成初三學生體檢工作。要做到先體檢後考試,沒有經過體檢或體檢結果不適宜參加考試的學生一律不得參加體育科目考試。

3.各個項目的考試原則上安排在室外進行,杜絕在密閉空間開展。要合理安排每組測試的數量,考生候考時要有序排隊,控制考生間的距離不少於兩米,有效避免考生聚集。

4.每個單元測試前要對考場及器材進行消毒,考場要清潔通風,考點設置救護車和醫護人員,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確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

5.各學校要充分利用體育課和課餘時間,科學開展體育考試備考工作,細緻安排教學和訓練計劃,嚴格遵循九年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循序漸進、由易到難、穩步提升學生運動水平和體育成績。


(三)嚴格緩免考審批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要認真做好免考、擇考及緩考考生審批工作,嚴格按照《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關於免考、擇考及緩考的通知》(附件2)要求,審批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審批條件,規範開展審批工作,及時對審批結果進行公示。


(四)做好體育科目考試綜合評價工作。

各學校要依據《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試行)》做好2020屆應屆畢業生體育科目綜合評價工作。評價過程採取痕跡化管理,做到有據可查,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成績保留一位小數)。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要對學校考核結果進行抽查,確保學校按要求開展此項工作。


(五)認真做好考務公開工作。

1.各縣(市)區教體局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考試相關信息。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每一個考點均要在顯著位置公布考點、考區、市教體局考風考紀監督舉報電話。

2.為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市教體局專門設立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0871—65318479、0871—63102385。全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期間,市教體局將組織人員到各縣(市)區進行巡考,具體巡考事宜另行通知。

各縣(市)區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方案、考試防疫工作預案於2020年5月19日前報昆明市教體局群體處,電話(傳真):65318479,電子郵箱:kmsqtc2018@163.com。執行中若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聯繫。聯繫人:楊曉月;聯繫電話(傳真): 65318479。


昆明市教育體育局

2020年5月8日



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關於免考、擇考及緩考的通知


一、 全部項目免試

1.完全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貳級以上殘疾證書)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經縣區教育體育局審核,獲得批准後按體育科目集中測試的 100% 計分;

2.喪失部分運動能力申請全部免考的考生(肝炎、腎炎、癲癇、心臟病(心動過緩、心動過快、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心動過速、心率不齊、竇性早搏、心悸缺血等除外)患者;小兒麻痹或嚴重肢體殘疾或近期骨折(半年內)患者;因病、殘長期免修體育課1年以上有學校證明和醫院證明;屬於過度肥胖、瘦弱、矮小患者;以上情況出具縣級及以上相關部門的鑑定證明材料),經縣區教育體育局審核,獲得批准後按體育科目集中測試的80%計分。


二、單項免試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單項免試,經縣區教育體育局審核,獲得批准後,必考項目按80%計分,選考項目按60%計分。

1.肝炎、腎炎、癲癇、心臟病患者;

2.嚴重肢體殘疾患者或近期(半年內)骨折患者;

3.考試中臨時出現傷病情況的,經醫生鑑定不能參加考試者;

4.肥胖、瘦弱、矮小者,經醫生鑑定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

5.運動性血尿、高度近視(800度以上)、支氣管哮喘急性發作期患者;

6.輕微肢體殘疾患者。


三、擇考

喪失部分運動能力申請全部免考的考生(肝炎、腎炎、癲癇、心臟病患者;小兒麻痹或嚴重肢體殘疾或近期骨折(半年內)患者;因病、殘長期免修體育課1年以上有學校證明和醫院證明;屬於過度肥胖、瘦弱、矮小患者)上報相關鑑定證明材料,經縣區教育體育局審核獲得批准,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可擇考。

體形界定

過度肥胖:體質指數(BMI)≥35

過度瘦弱:體質指數(BMI)≤13.5

BMI=體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

例如:身高1.7米、體重80公斤的考生

BMI=80÷1.7²=27.68

矮小:我省體質調研男生平均身高168厘米,女生平均身高158厘米,各用平均身高減20,其身高等於或小於差數者。


四、緩考

考前突發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和考試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對身體造成傷害,無法繼續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考試結束後統一組織緩考學生補考,緩考期間仍未康復的,按免考辦法予以處理。如考生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考項目按最後得分計入總分。無故缺席者不予補考。

考試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中斷考試的考生,經考場主考批准准予單項免考,按該項目60%計分,已考項目成績有效。



來源:昆明市教育體育局

編輯:惠月松

責任編輯:劉莉瓊

主編:劉丹

終審:林春黎 楊小川

監製: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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