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被加拿大法庭裁定「雙重犯罪」成立!接下來她將面臨什麼?

insight視界 發佈 2020-05-29T08:40:45+00:00

最近,牽動國人心弦的孟晚舟一案,有了新的進展,這一次,案件終於迎來了階段性的重要結果。也就是說,孟晚舟案遠遠還沒有結束,有加拿大本地律師估計,這場如同拉鋸戰一般的官司將會持續數年之久,而在此期間,孟晚舟也將一直留在加拿大。

最近,牽動國人心弦的孟晚舟一案,有了新的進展,這一次,案件終於迎來了階段性的重要結果。

5月21日,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宣布,孟晚舟案件將於當地時間5月27日再次開庭,法官將公布對孟晚舟有關案件的裁決結果。

5月27日,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公布判決,沒有支持孟晚舟一方的說辭,裁定孟晚舟案符合美加雙方引渡協議的「雙重犯罪」原則(即美國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須存在於加拿大的法律中)。

可以說,雖然將近一年半的孟晚舟案有了階段性的結果,但這個結果令人無比失望。

判決結果從何得出?

在此前的庭審中,B.C.省最高法院針對孟晚舟案辯論的核心問題,是這一案件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孟晚舟一方認為,美國要求從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根本,在於美國制裁伊朗的法案。然而,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提出同樣的經濟制裁,因此美國政府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體系下,並不能構成犯罪。

代表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加拿大檢方則主張,孟晚舟對金融機構的不實陳述所構成的欺詐罪才是美方要求引渡孟晚舟的直接罪名,即孟晚舟向滙豐銀行在華為和Skycom公司的關係上做了「虛假陳述」,而在加拿大,欺詐罪同樣存在,因此「雙重犯罪」成立。

最終,做出判決的B.C.省最高法院的聯席大法官福爾摩斯認可了檢方的觀點,並指在加拿大的司法先例中,如果不實陳述為貸款方帶來了產生損失的風險,即使不產生實際經濟損失,也可構成欺詐罪。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階段性的判決結果,並不能立刻導致孟晚舟被引渡至美國

目前,B.C.省最高法院經過一次次庭審僅僅解決了孟晚舟引渡案的一項法律問題。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可以就這一裁決提出上訴,也可以從其他環節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方面給予反擊。

也就是說,孟晚舟案遠遠還沒有結束,有加拿大本地律師估計,這場如同拉鋸戰一般的官司將會持續數年之久,而在此期間,孟晚舟也將一直留在加拿大。

媒體普遍估計,孟晚舟一方會提出上訴,而上訴時間估計將會在下個月。

按照此前B.C.省最高法院的排期,在下一階段的庭審中,有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是否在機場密謀進行「刑事調查」將會成為雙方辯護的主要內容。

針對這一裁決,華為於今天凌晨發布了一份聲明,表示對B.C.省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失望,並將繼續支持孟晚舟維護自己的權益和自由

孟晚舟案時間線

雖然如今孟晚舟案已經獲得了階段性的結果,但之前事態發展的一波三折,也牽動了無數人的心。

2018年,美國發動對華貿易戰,除了大肆提高中國商品的關稅之外,不斷打壓中國科技企業也是美國的一大手段,其中,首當其衝的便是中興和華為。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時任華為財務長的孟晚舟隨後,有媒體報導稱,加拿大警方此舉是因為美國以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欺詐罪為由要求引渡孟晚舟。

但如果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還需要美國政府正式對其提起訴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要求。

因此,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逮捕之後,一邊向B.C.省最高法院訴訟申請保釋,一邊等待美國的最終決定。

2018年12月7日,孟晚舟的第一次保釋聽證會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但由於在這次聽證會上,控辯護雙方並沒有達成共識,法官申請延期開會。

2018年12月10日,第二次保釋聽證會如期舉行。這一次,控辯護雙方在孟晚舟將獲得的保釋形勢以及擔保人身份兩個方面存在爭議,最終,這次保釋聽證會也無疾而終。

2018年12月11日,第三次保釋聽證會召開。經過漫長的庭審,B.C.省最高法院決定「准予孟晚舟女士保釋,條件為提供1000萬加幣,其中包括700萬加幣現金作為擔保抵押。」

而後,孟晚舟佩戴上了電子鐐銬,生活在溫哥華的居所中。

2019年1月28日,卡在60天引渡申請期的倒數第二天,美國司法部正式提起刑事訴訟,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

在來自華盛頓西區聯邦法院和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兩份起訴書中,華為及孟晚舟共面臨著三類主要罪名,和23項具體指控。

其中,華盛頓西區聯邦法院起訴的對象是華為設備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Co., Ltd.)、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Co. USA),共涉及到10項具體指控,分別為:

指控1:合謀竊取商業秘密(Theft of Trade Secrects Conspiracy)


指控2:竊取商業秘密未遂(Attempted Theft of Trade Secrets)


指控3-9:電匯詐騙(Wire Fraud)


指控10:阻礙司法(Obstruction of Justice)

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則起訴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華為在美國的華為終端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華為在伊朗的星通(Skycom Tech Co. Ltd.)以及華為財務長孟晚舟,涉及到的13項具體指控分別為:

指控1、2:合謀銀行詐騙(Conspiracy to Commit Bank Fraud)


指控3:合謀電匯詐騙(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


指控4、5:銀行詐騙(Bank Fraud)


指控6:電匯詐騙(Wire Fraud)


指控7:合謀欺騙美國政府(Conspiracy to Defraud the United States)


指控8:合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Conspiracy to Violate IEEPA)


指控9: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 Violations)


指控10:合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Conspiracy to Violate IEEPA)


指控11: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 Violation)


指控12:合謀洗錢(Money Laundering Conspiracy)


指控13:合謀阻礙司法(Conspiracy to Obstruct Justice)

2019年1月29日,華為做出回應,否認美國政府的各項指控。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正式啟動孟晚舟案的引渡程序。

同日,孟晚舟律師團隊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騎警嚴重侵犯了孟晚舟女士的憲法權利,並就「加拿大政府官員因多次未能遵守法治而造成的公職失職和非法監禁」要求賠償。

2019年5月9日,孟晚舟案進入引渡程序後,B.C.省最高法院再次召開聽證會,不過這次聽證會沒有涉及是否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的任何決定,而是安排未來的聽證會法庭排期。

2020年1月20日,孟晚舟引渡案在B.C.省最高法院開庭,進入第一階段庭審,此次庭審的重點是孟晚舟是否涉嫌「雙重犯罪」,即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否在加拿大也屬於犯罪。

在這次庭審中,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的「雙重犯罪」不成立,則可以宣布釋放孟晚舟;如果「雙重犯罪」成立,該案件則會進入第二階段庭審,即B.C.省最高法院將在6月份審議有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是否在機場密謀進行「刑事調查」的辯護指控。

庭審結束時,法官宣布保留裁決權。這就意味著,法官無法在短時間內做出裁決,可能需要幾個月時間才能得到第一階段庭審結果。

2020年4月27日,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加拿大B.C.省最高法通過網絡的形式再次開庭,討論了法庭未來公布裁決結果的方式,以及有關媒體認證的安排,孟晚舟本人並未出庭參與。

2020年5月21日,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宣布,孟晚舟案引渡程序第一階段庭審的最終聽證會時間為5月27日,屆時公布孟晚舟涉嫌「雙重犯罪」的最終判決結果。

臨近開庭,5月26日,加拿大媒體The Globe and Mail記者在外交部記者會上,就孟晚舟案接連四次提問發言人。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有了外交部的強硬表態,一時間,#孟晚舟#話題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2020年5月27日,B.C.省最高法院宣布孟晚舟案「雙重犯罪」成立,案件將會進入第二階段庭審。

孟晚舟案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

從孟晚舟在加拿大機場突然被逮捕的那一刻起,許多媒體和分析人士就曾指出,美國雖然提出了對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以及涉嫌欺詐罪的指控,但其主要目的在於打擊擁有極具競爭力的5G技術的華為。

而華為老總任正非也曾表示,美國政府對於華為的調查和打壓很早就已經開始,只是之前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證據」。

在孟晚舟遭到逮捕之後,美國政府也開始了對華為的制裁。

2019年5月16日,華為被列入美國「實體名單」,要求任何含有美國技術25%以上的企業向華為供貨,都必須要向美國提出申請。

此後,華為只得啟用了備用的海思麒麟芯,並將繼續開發自己的晶片,減少生產禁令帶來的影響,以確保公司大部分產品的戰略安全和連續供應,做到今後科技自立。

進入2020年,美國對華為的打擊變本加厲。

5月15日,美國要求採用美國技術和設備生產的晶片,也必須先經過美國同意才可出售給華為,即使是為美國代工生產晶片的台積電,向華為出售晶片之前,也要向美國提出申請。

可以說,這則禁令一出,幾乎切斷了華為在全球的晶片供應,直接掐斷了華為的所有可能性。

而在美國公布這一禁令之後,加拿大方面也迅速公布了對孟晚舟案的裁決,「雙重犯罪」成立。

在美國看來,華為這家將會在全球5G競爭中大放異彩的中國企業一旦崛起,給世界帶來的,恐怕不僅僅是搶占5G技術市場,而是更多的中國網際網路巨頭在各個領域對西方實現超越。

根據Sensor Tower的數據,2020年4月,作為不少中國移動應用都闖入了全球收入TOP10.

而如果中國更多的企業能夠借著5G的東風,進一步擴大市場,那麼對於主導世界秩序近百年的美國來說,絕對是不可接受的局面。

或許,美國的打擊目標,從來都不是單單只是孟晚舟或華為,而是在5G時代背景下,即將蓬勃發展的整個中國。

所以,即使加拿大多次強調其司法獨立,政府官員無權干涉司法部決定,但在這種中美兩國博弈的情境之下,孟晚舟案背後錯綜複雜的政治因素,依舊讓人無法忽略。

最後,回到孟晚舟這一案件,我們希望孟晚舟案能夠得到公正的判決,當事人能早日恢復自由,但華為和其他中國科技企業更需要做好打一場「持久戰」的準備。

知乎@王瑞恩:「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法院裁決結果公布,孟晚舟未能獲釋?會對華為的晶片技術帶來哪些影響?」

知乎@NE0Matrix:「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法院裁決結果公布,孟晚舟未能獲釋?會對華為的晶片技術帶來哪些影響?」

環球時報:孟晚舟未能獲釋,加拿大判決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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