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媽媽的花季少女:難道媽媽愛你也是錯嗎?

915精彩青島 發佈 2020-05-30T05:01:59+00:00

勒死一個人要4到5分鐘,這4到5分鐘裡,這個母親出於本能一定猛烈地掙扎過,但是孩子一直沒有鬆手,她一直緊緊地拽住繩子,直到母親失去呼吸,再沉著冷靜地把母親裝入行李箱,與之共處一日兩夜。孩子,難道一個媽媽出於愛你傾盡所有,竟然是錯的嗎?

「半生所學毀於一旦」,這是一位從事律師行業的單親媽媽在朋友圈轉發新民法典時所作的評論。她轉發這條朋友圈的時候一定沒有想到,就在這一天,她的一生戛然而止,生命毀於一旦。她更加想像不到,收割她生命的惡魔,竟是她日夜相對、為之付出全部愛意的親生女兒。


新聞很短:2020年5月23日,青島45歲知名女律師在家中意外去世,知情人稱或被其15歲女兒殺害。

新聞背後的故事卻很長很長。


這是一個剛剛考上高中,還未迎來自己16歲生日的女孩。過去的三年,這個女孩就讀於青島市一所向來以「地獄式管理」、「魔鬼般升學率」著稱的私立初中。女孩就讀的班級去年中考季還上了新聞,上新聞是因為在青島市普高升學率被控制在50%的前提下,該班級的普高上線率達到了百分之百。百分之百是什麼概念,筆者無需贅言,家長們,特別是青島的家長一定會對這個數字有更深的體會。

再往前十年,女孩的爸爸媽媽因為一些原因分開了,這麼多年女孩一直跟媽媽相依為命,她的爸爸缺席了她整個成長過程,金錢、陪伴、紓解、擔當、還有愛,這些她的爸爸全都沒給。

一個女孩和一個女人,一個女兒和一個媽媽,她們之間的關係天然不可割裂,也因為後期各種原因越綁越緊。可以想像在這個家庭中,兩個人組成了最親密的關係,母親為孩子奉獻了自己全部的愛,孩子在這整個過程中,一直被動地接受著媽媽的愛。在這裡愛的涵義是十分廣泛的,包括給予、陪伴、照顧、教導,當然也包括孩子很難理解的控制、依賴和索取

嬰兒在出生的時候,助產士會幫他(她)剪斷從母體獲取養分的臍帶,再把臍帶屬於孩子的這一端打一個結,象徵著個體生理上的獨立。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母親與孩子之間仍有一條看不見的「情感臍帶」,父母教養孩子的過程中,母親通過看不見的「情感臍帶」來向孩子輸送愛,這個過程是培養孩子人格獨立的過程,培養的最終目的是剪斷這根「情感臍帶」,使孩子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獲得獨立。


諷刺的是,新聞里這個15歲女孩選擇殺死母親的工具恰恰是一截繩子,一截象徵著控制、束縛、又讓人很容易聯想到「臍帶」的繩子。

勒死一個人要4到5分鐘,這4到5分鐘裡,這個母親出於本能一定猛烈地掙扎過,但是孩子一直沒有鬆手,她一直緊緊地拽住繩子,直到母親失去呼吸,再沉著冷靜地把母親裝入行李箱,與之共處一日兩夜。而這一切,可能僅僅是因為母親「平常要求太嚴」。

她太想擺脫母親的愛了。

愛之深,責之切。孩子,難道一個媽媽出於愛你傾盡所有,竟然是錯的嗎?

這也是大眾對這起事件最有代入感的地方。我們都為人子女,為人父母,難道全心全意付出、為孩子傾盡一切竟然是錯的嗎?難道教導孩子努力學習奔向更美好的前程竟然不是愛嗎?為什麼孩子會將父母為之計深遠的愛當成是羈絆甚至是負擔呢?到底什麼是愛孩子?愛和恨的界限究竟是什麼?


分析一下這個事情。

有的孩子從「情感臍帶」中獲取的愛里夾雜了太多的期待和渴望,甚至是壓力和控制等。這時候,臍帶另一端的個體所塑造的是一種權威,絕對的權威。有的孩子從「情感臍帶」中獲得的是無度的愛,父母有求必應,這時候,臍帶另一端的個體所塑造的是一種卑微。

但不管權威還是卑微,不平等的情感關係總能更大幾率造成嚴重後果。

孩子感受到過大的壓力,或者孩子從未經歷過挫折教育,都容易作出極端選擇。近年來這種事情不時見諸報端:

上海的17歲男生與母親爭吵後跑出車門跳下大橋自殺

許昌縣的高中生因吸菸被要求寫情況說明跳樓自殺

馬來西亞13歲男孩因沒完成作業上吊自殺

濟南大學生殺害陪讀母親

青島留學生機場殺母

……

一件件一樁樁,父母迷惘,孩子也迷惘。但比較起新聞里的這些孩子,這個勒死母親的15歲少女顯然作出了更為極端的選擇。

知道這起新聞後,筆者還想起了去年沸沸揚揚的北大高材生吳謝宇弒母一案。這兩起案件有很多共同點:事業成功的母親,成績優異的孩子,殘忍的殺害手段,冷靜地處理屍體。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兩個家庭中,父親的角色都是缺失的。

筆者無意引戰,但的確大部分家庭中,較之父親,母親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承擔了更多的義務,付出了更多的情感。並不是每一段「情感臍帶」的兩端個體都能達到理想中獨立且平等的關係,這時候,父親在家庭關係中承擔的更多是一種「安全出口」的作用,在任何一方感受到無法自行紓解的壓力時,站出來泄洪。

健康的親密關係中,「安全出口」這個角色不可或缺。即便是某些父母選擇分開,也應當為家庭關係尋找一個「安全出口」的角色,這個角色不一定由配偶來扮演,他(她)可以是家庭信得過的朋友,可以是正直善良的親人,退而求其次,甚至可以是寵物。

父親母親,首先自己是獨立的個體,其次才是孩子的父母。健康的親子關係中,父親母親都應當有自己獨立的人格,不能依附或者寄託於他人。一個獨立的家長,才能言傳身教將孩子撫育成一個獨立的人。


反思一下,我們是不是對孩子要求太嚴了?山東教育誠然有著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可我們生在魯地,這不是我們的錯。這麼多年,我們也曾那樣艱難地走過來,這樣的苦,一定非要孩子也盡嘗一遍嗎?這世界上總有許多的路,我們為什麼不能讓孩子選擇他們更喜歡的風景呢?能不能對孩子,也對自己,都寬容一些呢?

新聞很快就將變得不再「新」,希望大家都能在這起事件中有所體悟並反作用於自己的家庭中,願這世上再不會出現「吳謝宇」,願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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