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被催生二胎,00後被催婚,過年怎麼變得如此難?

gs樂點 發佈 2020-01-17T08:23:21+00:00

他是個典型的80後,趕上擴招進了大學,父母皆是退休工人,家裡有個姐姐已經結婚並且有了一個女兒,這次看似例行回老家,L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經歷了大型催婚現場。


L跟我抱怨他被家裡人催婚了。


他是個典型的80後,趕上擴招進了大學,父母皆是退休工人,家裡有個姐姐已經結婚並且有了一個女兒,這次看似例行回老家,L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經歷了大型催婚現場。這不是無緣無故的催婚,因為工作崗位的分配,L在郊縣工作了五年多,他早年在市里買了房子。今年年初一紙突如其來的調令,L的工作崗位也隨即調動至市區。家庭聚會上,親戚們首先對他發起催婚攻勢,父母既沒有明確表態,也沒有幫L打圓場。最後L猛灌自己數杯白酒,結束了尷尬的場面。


2019年的春節熱搜里,「95後被催婚」的標題清楚地表明,95後,最大的也就剛24歲,最小的可能20歲都不到。被催婚的對象也已經不限於大齡單身青年了,無論性取向與否,都逃不過飯桌上親戚們的密集轟炸。一邊是父母、親戚對你早日成家的希望,一邊是你對個人幸福的追求,對於夾在中間的你來說,春節真可謂熱鬧。



珍愛網曾經對催婚現象做過調查,26-30歲為催婚高峰期,有84.78%的受訪對象有被催婚的經歷。


對於婚姻所發揮的作用,美國家庭社會學學者Andrew Cherlin以美國社會為藍本,深入地分析了婚姻在不同年代不同時期的表現形式。將婚姻分為三個不同階段,這篇名為《The De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merican Marriage》的文章2004年發表在《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上。


  • 20世紀50年代以前,第一階段:制度化婚姻 (an institution);

  • 20世紀50年代以後,第二階段:陪伴式婚姻(a companionship);

  • 20世紀60年代開始,第三階段:個人化婚姻(individualized marriage)。


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美國的婚姻主要是制度化婚姻,類似於中國婚姻里兩個家族的結合,在美國的制度化婚姻里,婚姻雙方形成的家庭提供X交和繁衍的合理場所,對於大部分人而言,婚姻是安身立命的必然法則,只有通過結成共同生存的單位,家庭成員才具有抵禦一系列如疾病、失業在內的生存風險的能力。


到了陪伴式婚姻上,婚姻的雙方更看重對方是否能夠履行作為伴侶的責任與義務,所謂陪伴即最好的告白,因為個體感覺到孤單,需要有人在身邊互相照應,以改變自己的孤獨感。而進入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主流婚姻觀則是個人化婚姻,婚姻的雙方考慮的是,能否從這段關係當中找到做自己的力量去自我實現。


儘管中、美兩國存在文化上的差異,但從研究中不難看出,婚姻觀念的轉變與物質生活的繁榮度是分不開的。對於父母來說,他們經歷過那段物質極為匱乏的時期,家庭單位作為抵禦生存風險的基礎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個人的職業發展、乃至住房、養老、社會福利都與婚姻緊密的聯繫在了一起。浸淫在那個時代的一輩人看來,結婚理所應當是人生所要經歷的過程。


改變他們並不容易,那我們呢?


我又想到Y,他是個標準的90後,大學畢業後考取了老家的事業單位,平日裡朝九晚五,到了周末才有時間和朋友出來「好嗨喲」,因為住在家裡不需要擔心房租,他捨得也願意給自己花錢,出國旅遊,還在健身房請了私教。這一切光鮮亮麗的生活之下,他也逃不過被催婚的套路。


Y在面對親戚時總是推脫自己還小,時間一長自覺不是個辦法,他問我怎麼辦,我問他:你有沒有想過搬出來住?他頓了頓說:沒有。


Y能得到工作少不了家裡人的運作,多虧了某個縣長親戚,他才得到面試第二的成績,但是不這麼做又不行,在老家的考試如果沒有人脈,必然會被其它競爭者刷下去。然而Y有更深層的困惑,如果自己一個人生活,勢必會犧牲掉自己的生活狀態和質量。


一個二十多歲的人還不能自己邁出獨立生活的一步,生活便只有推著你前進了。



很顯然,我們父母那一輩人就是被生活推著前進的,到了適婚年齡,便踉踉蹌蹌地結了婚。人民日報的數據顯示,中國人的離婚數量,從1987年的58.1萬對,上升到105.5萬對只用了8年時間。那個時代的人已經逐步意識到了問題所在,隨著物質生活的日漸豐富,婚姻的範式也發生了變化,時至今日生存風險依然存在,幸運的是我們已經不需要制度化婚姻形成的家庭單位來抵禦生存風險。


一如很多中國人對於體制存在不同程度的迷戀一樣,不是所有父母都能清楚地意識到婚姻的作用發生了變化。子女在父母面前,往往是低姿態的、受保護的角色,父母催婚,更多的擔憂依然是養老問題。


這一點B就很清楚,作為30+的大齡男青年,B並沒有結婚的打算。獨自在北京打拚6年,目前自己住的公寓一個月要5200元的租金。他覺得這筆錢花得值,相比在東南山區老家的生活,北京的一切好了太多太多。B的父母都是失地農民,謀了份跑長途運輸的工作,B每年會把父母接到北京住一個月。除了一些不明事理的親戚,B的父母從未催過他結婚的事情。


原因很簡單,因為B沒精力。從住的公寓到上班的單位,B要換乘三條地鐵線,一去一回一個小時就沒了。B經常吐槽,早高峰的地鐵里,不需要扶手人就可以「直」立。他很清楚,自己面臨的首要問題是職業發展,這關係到他能不能在北京繼續生活下去。他的父母也認識到,一家人對於改變現有生活的渴望如此深切的持續著,而B擔負了這一責任。在生活慾望面前,結婚,反而成了不那麼重要的事情。


催婚的本質仍然是獨立生活的能力,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掌控了家庭的話語權。同樣面對催婚問題,對於Y來說就是困擾,對於B卻不是。心理學上有一個叫做「舒適區」的概念,像Y一樣長時間呆在其中,甚至理所應當地接受父母所帶來地好處,又何談「能力」和「話語權」?反過來,B所堅持的,無非也是過上比老家更好的生活,持續地努力讓他不懼於面對催婚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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